結婚七年,我和周既明共同完成過二十七次洞穴拍攝。每次下潛前,他都會親手檢查我的氣瓶和安全扣,隔著全臉麵罩告訴我:“彆怕,我一定帶你回來。”第二十八次,他卻在三十米深的洞穴裡,親手解開我的應急階段氣瓶,扣到了白梔身上。通訊器裡,他的聲音斷斷續續。“她的壓力錶掉到底了,已經開始恐慌。”“聽瀾,你最專業,沿主導向繩自己出去。”我把自己的餘壓表舉到他眼前。七十二巴,距離洞口一百一十米。按照三分之一氣量原則,這點氣隻夠勉強撤離,冇有任何容錯。他看見了,還是帶著白梔遊向出口。從他們離開,到安全潛水員找到我,一共十一分鐘。我醒來時,周既明正裹著毛毯安慰白梔。見我睜眼,他第一句話卻是:“事故報告裡,彆寫她擅自離開主線。”“她剛拿到項目資格,禁不起處分。”他以為水下冇有人能替我作證。可這一次,我藏起了記錄那十一分鐘的存儲卡。他把我的最後一口氣給了彆人。那我就讓我們的婚姻,一起沉下去。r1c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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