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睡前,我偶然間在網上刷到一個帖子。【我和女朋友談十年了,她比我大八歲。但我現在好像冇那麼喜歡她了。可是提分手又覺得對不起她,畢竟她從二十六到三十六歲的歲月都給了我。我該怎麼辦,求支招。】我心下一驚。這完全符合我和男友裴濟川的情況。於是我有些好奇地點開發帖人的頭像。是一張擋住臉的對鏡自拍。手腕上戴著一塊百達翡麗的鸚鵡螺。跟我今年送給裴濟川的生日禮物一模一樣。一股不好的預感從我心中升起。可冇人知道。其實我是穿進了一本救贖文。裴濟川就是我的救贖對象。不過這次,我決定不救了。我要站在故事的開頭,望向他必死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