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村有條老規矩,姑娘出嫁,父母必須在吉時撐紅傘,把女兒送到婚車前。否則這門婚事當場取消,女方需退回全部聘禮,且在五年內不得再議親。我出嫁這天,離吉時隻剩十二分鐘。我媽剛要伸手去拿供桌上的紅傘,就聽到妹妹沈嬌嬌的尖叫。“爸媽,我衣服上有根線頭,你們先幫我剪了再去吧,不然不吉利。”我提醒他們:“隻有十分鐘了。”我爸卻皺眉:“剪個線頭能耽誤多久?”我媽也說:“你是姐姐,彆一出嫁就跟妹妹計較。”後來,吉時隻剩三分鐘。我把紅傘遞到他們麵前:“再不撐傘,婚事就要取消了。”我爸頭也不抬:“馬上就剪完了,不差這一會。”八點五十八,鐘聲響起。我跪下,給他們磕了三個頭。眾人都以為我服軟了。可我扯斷手腕上的沈家紅繩:“從現在起,我不再是你們的女兒。”“也不再是芸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