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派來個審計,第一天開會就把U盤摔在我麵前,當著全部門的麵說我做假賬。我冇做任何解釋——我一向做賬都會保留完整的原始憑證鏈。會後,我把相關數據整理成內部說明報告,發給他自證清白。冇想到第二天,財務總監把我叫進辦公室,說我“擅自擴大知情範圍,影響部門形象”,要給我記過。我冇爭辯,隻是隱約感覺總監的反應有些反常。幾天後,我主動申請調去一家長期虧損的分公司——所有人都以為我是被貶。交接完工作不到兩週,總公司就因為長期隱瞞稅務漏洞被稽查局盯上。而恰恰是我那份曾被質疑的報表,因為包含了完整的原始憑證鏈,成了唯一能證明公司並非主觀逃稅的證據。總部這才慌了,連夜派人來請我回去主持補證工作。我笑著拒絕:“不急,等我先把分公司的財務製度理順。至少在那裡,信任是做事的前提。”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