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墨“基石”之論,如同在墨淵閣內點燃了一簇照亮前路的火焰。革故鼎新之誌已定,接下來便是勾勒這新基石的清晰輪廓。閣內的氣氛由沉凝轉為一種充滿創造力的專注。
“讓民意得以彙聚,讓民聲能夠上達,使官吏知所敬畏,此乃根本。”東方墨回到座前,目光掃過青鸞與李恪,“然,舊時所謂‘清議’、‘言路’,往往侷限於士紳階層,或為權臣把持,難以真正代表耕耘於田壟、勞碌於工坊、奔波於商途的萬千黎庶。我華胥立國於海外,彙聚八方之民,更需一套能囊括各行各業、真正體現‘萬民’意誌的嶄新製度。”
他略一沉吟,繼續道:“其名,當摒棄舊稱,不曰‘議會’,不稱‘谘政’,直指本心,便叫‘萬民議事院’,如何?意在彙聚萬民之智,商議國是民生。”
“萬民議事院……”李恪低聲重複,眼中精光一閃,“名正而言順,貼切至極!既顯我華胥海納百川之氣度,亦明此機構為民請命之職責。”
青鸞亦頷首讚同:“名實相符,可。”
名稱既定,東方墨便開始勾勒這前所未有的製度框架,其思路之清晰,構想之宏大,令在座之人皆屏息凝神。
“此‘萬民議事院’之體係,當自下而上,如巨樹生根,遍及華胥每一寸土地。”他以指蘸取些許清茶,在光潔的案幾上劃出層級:
“最基層,於各村、鎮、坊市,設‘鄉議事會’。其代表,由本地合乎資格之全體民眾,在鄉裡監察吏員監督下,公開投票推舉產生。代表須來自本地農戶、工匠、行商、乃至有德望之塾師,務求反映鄉土實情。”
“其上,於各州府治所,設‘州議事院’。其代表,由下屬各‘鄉議事會’推舉賢能,或由州內重要行業公推,經州監察使稽覈資格後確認。代表需熟知本州風物民情,能代表本州各業利益。”
“最高者,於這天樞城,設‘全國萬民議事院’。”他的手指重重落在代表國都的位置,“其代表,由各‘州議事院’依法定名額推舉而來,彙聚我華胥十州及鏈州、琉球等海外領地的精英與民意。”
李弘此時忍不住問道:“元首,如此層層推舉,代表來源廣泛,確能廣納民意。隻是,這些代表議事之權,具體為何?又當如何運作,方能不擾政事,真正發揮作用?”
東方墨讚許地看了李弘一眼,顯然對此已有深思熟慮:
“職權需循序漸進,初期可定為三要:一曰議,審議地方及國家重大政令、稅賦、工程之利弊,提出建言;二曰監,監督對應層級官府施政得失,可質詢官吏,查閱非涉密之文書賬目;三曰達,彙集傳遞轄區民情民意,下情上達,使執政者耳聰目明。”
他頓了頓,強調道:“尤為重要的是,其所議決之重要事項,對應層級之行政主官必須鄭重迴應,其監督質詢,官府必須如實解答。此院之決議,對行政機構需有相當的約束之力,非僅為谘詢虛設之機構!”
“至於運作,”東方墨繼續道,“各級議事院,代表任期定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但不得超過兩屆。如此,既可保持活力,避免有人長期把持,亦能讓代表們有充足時間熟悉政務,非朝令夕改。會議之期,全國萬民議事院每年於固定時期召開大會一次,會期一月;若遇緊急大事,可由元首或過半數代表提請召開臨時會議。州、鄉兩級議事院,可視情每年召開一至兩次常會,或根據需要臨時召集。平日,則由推選出的常駐代表或專門委員會處理日常事務,監督官府。”
李恪聽得心潮澎湃,介麵道:“妙哉!如此,則民意有暢通之渠道,官府有切實之監督。選舉之事,關係重大,臣請牽頭,會同監察院、吏部,即刻起草《萬民議事院組織法》,詳細規定代表資格、選舉程式、議事規則、職權界限,務求嚴謹周密,便於推行。”
“準!”東方墨斬釘截鐵,“此法定要明晰,使我華胥萬民,皆知此院乃其發聲之所,護身之符;亦使天下官吏,皆知此院乃懸於頂上之明鏡,不可欺瞞!”
萬民議事院的宏偉藍圖,於此初定,它如同一聲驚雷,預示著一場深刻改變華胥權力結構與政治生態的巨大變革,即將在這海外新國轟轟烈烈地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