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魔王
蒂亞勃裡城堡位於斯坦比爾大陸北部森林的最深處,是魔族聚集生存的領域。
新上任的魔王是一個隻活了兩百多年的魔族少年,如果按照人類的模樣來看約莫十三四歲左右,墨發赤眼,黑色鬥篷下寶石鑲嵌的精緻禮服頗有些人類貴族的氣質。
魔王帶著一頂即使在黑暗中任然耀眼的皇冠,在冇有陽光照射的蒂亞勃裡城堡裡實行著獨裁主義,高高地在王座之上慵懶肆意地對其他種族發起戰爭。
在最近的一百多年中,所有種族都可以看到在月光之下,那雙紅色的眼睛宣判著死亡降臨,年輕的魔王姿態優雅地殺戮著,鮮血順著長劍滴落在成堆的枯骨之上。
夜幕之下,那身影頹廢而高貴,像一朵正在凋謝卻任然鮮豔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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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點好笑的笑話來讓我開心開心,嗯?”魔王撐著頭靠在城堡正中主座上,手裡把玩著剛剛從精靈族那裡取來的生命之源——一個流光溢彩的寶石杯子,長靴踩在人類的奴隸的頭頂慢慢碾壓:“拜托了,彆告訴我,你的國度一點好玩的事情都冇有。”
魔王的聲音輕快而稚嫩,尾音上揚著,血紅的瞳孔閃爍著惡趣味的紅色光芒,他笑著,哀求的語氣,卻讓那個奴隸通體冰涼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奴隸跪在高座前,頭深深地埋下,後腦被魔王踩住,絲毫無法動彈。
魔王用鞋尖勾起那人的下巴,強迫他抬頭看自己,湊近好奇地歪了歪頭:“不會說話嗎?”
奴隸還是在發抖,眼淚鼻涕全部不自主地滴落在魔王的靴子上,隻會啊啊地發出無意義的聲音。
魔王皺了皺眉毛,冷哼一聲踩在那奴隸頭上的腳一用力,將那奴隸踹飛到門口,那人在地上毫無還手之力地滑了好幾米,停下後抽搐了幾下就冇有了動靜。
“無趣,真掃興。”魔王招了招手,立刻有新的奴隸跪到他的麵前充當腳墊,替他把弄臟的皮質靴子擦乾淨。
“我會,我會講很多笑話!”新來的奴隸十分殷勤,瞳孔放大像是下一秒就會暴斃。
魔王的手撐在下巴上,嘟起嘴看著他:“可我冇想讓你說笑話。”
新奴隸一下子就僵硬如同渾身血液都停止流動。
“好啦,開個玩笑。”魔王鮮紅的唇勾起,伸出蒼白纖細的手,落在了新奴隸的頭頂上,像在摸魔犬那般安撫著:“去把門口那個臟東西收拾一下吧。”
新奴隸點頭哈腰,手腳並用狼狽地爬到那具屍體麵前正準備把它扔到城堡外麵去,但當他站起來的一瞬間,動作陡然停頓下來,詭異可怖地將嘴張大到普通人不可能到的程度,卻冇有再說出一個字。
他的背上心口處出現了一個拳頭大小的窟窿,連血都還冇有來得及流下,就這樣直直地倒下去。
倒下之後,心口的血才噴濺出十幾公分的高度,弄濕了另外一具屍體,和城堡門口的昂貴地毯。
“這也是個玩笑。”魔王愉快地笑著放下了手,在王座上換了一個姿勢。
“殿下,人到了。”門口突然有一條能夠口吐人言的蜥蜴半跪下對魔王行禮。
魔王眼睛一亮,突然收起渾身暴戾的氣息,起身跑向門口,對著那個正準備跨入大門的精靈露出了一副乖順的姿態:“我的杜蘭德爾!你終於來了!”
準備進門的精靈擁有最美的金色長髮和翠綠色的瞳孔,其中冰冷的神色誰看了都退卻三分,唯獨魔王不在意,每次都會變成隻會粘人的貓,對著比自己高大上不少的男人撒嬌道:“你都好久冇有來見我了,我很想你。”
精靈的餘光可以看到,城堡門口有兩具屍體,而魔王背在身後的手正使那屍體上突然出現黑色火焰,肉眼可見地,兩具屍體一點一點消失在空氣中,隻在地毯上留下了血跡。
而整個蒂亞勃裡城堡中,隨處可見這樣的血跡,魔王把這當做玩耍過後唯一的勳章,從來不讓人處理。
精靈冇有說話,他對這個屠殺了他整個種族的凶手無話可說,雖然他冇有辦法自殺或者逃離這裡,唯一反抗魔王的方法就是沉默。
“我的杜蘭德爾。”魔王看了一眼那蜥蜴,蜥蜴識趣地退下:“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有什麼想要的嗎?這片大陸上所有美麗的寶物都在我的倉庫中,隨便想要什麼我都能送給你,或者你喜歡矮人族的生命之源?不過那是個透明錘子,不太稱你。”
“我想要你死,斐黎。”精靈聽到自己的生日,終於打破了和自己的約定,咬著後牙一個字一個字說出了這句話:“還有,不要用劍的名字來稱呼我!”
精靈是整個族群中最美的王子,聲音樣貌不論在哪個種族都可以排名第一,斐黎愛死了他的模樣,所以在將精靈族屠滅的時候,也僅僅隻留下了他。
斐黎將他的翅膀和精靈的力量用超位魔法鎖住,讓他隻能聽從自己的命令。
這麼漂亮的精靈,就應該歸類在他那一倉庫的寶貝中,天底下所有漂亮的東西,不論是生命之源還是這位精靈,都是屬於他的。
斐黎聽到這種語氣,非但冇有生氣,反而愉快地眯起眼睛:“我的杜蘭德爾,你的生日我會送你世界上最漂亮的東西,足夠配得上你的禮物。至於你的名字……”
魔王抬起手,一把銀白色的十字劍出現在兩個人當中,斐黎握住了浮空的劍柄,將劍遞給精靈看:“天使之劍,多配你。”
達勒斯不明白為什麼魔王本人能夠親手觸碰唯一能夠殺死魔王的聖劍,他這幾個月以來也是第一次看到聖劍真正的模樣,劍柄上有壓製魔族的百合花,卻被斐黎輕輕鬆鬆握在手中。
最終達勒斯還是選擇了沉默。
他知道斐黎不可能會就這麼死了,這位魔王在見到他的第一麵就把他和那些玩物歸了類。
斐黎冇有限製他的自由,他來也隻是因為檢視精靈族的生命之源有冇有被損壞,現如今知道斐黎對毀掉一個生命之源並不感興趣,他就準備回去。
回去之前,達勒斯最後還是說了一句話。
“Cum conspiciunt in abyssum, et hanc eripe te abyssum irent。”
精靈族的語言還算比較好懂,達勒斯說的是“當你凝視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視你”。
斐黎對著他微笑,還揮了揮手告彆,好像根本冇有聽到其中冷漠仇視的語氣。
“Sed non conspiciunt in abyssum irent,”他笑靨如花地望著達勒斯遠去的背影,那在冇有光的蒂亞勃裡城堡任然散發著聖潔光芒的精靈,用他的語言溫柔回答著,下一秒收起了所有的表情,漠然地令人恐懼:“Ego abyssum irent.”
我並冇有凝視深淵,因為,我就是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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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勒斯冇有在肢體上違背斐黎的能力,他的所有力量都被斐黎鎖住,如果不是想要手刃了這個仇人,精靈王子早就在斐黎帶他回蒂亞勃裡城堡之前就自儘了。
達勒斯現在要做的,就是在斐黎冇有注意到的時候,偷到他的那把天使之劍杜蘭德爾,然後刺入斐黎的心臟,讓那顆肮臟的心臟再也無法跳動,讓魔王永遠在他手下長眠。
但他怎麼都冇有想到,斐黎會把這個送給他當做生日禮物。
精靈城,薩姆特。
這是達勒斯在亡國之後第一次回到這個地方,親眼看到原本他曾經居住了幾百年的地方變成空無一人的死城。
精靈城原本是圍繞著生命之源形成的大樹,這棵樹大約占了斯坦比爾大陸的五分之一,每一根樹枝都是一座小城,精靈在其中建造房屋,用會發光的樹葉點綴。
樹中處處都是天地萬物中凝結出的光點,好像冇有黑夜那般,所有精靈都聖潔高貴,所有人都生活得無憂無慮。
但那一切都是薩姆特原本應該有的樣子,而現在在達勒斯麵前的,是死寂。
再冇有一隻精靈會對他說“達勒斯大人早上好”,再也冇有一滴精靈泉水流動,甚至連生命之源都被身邊這個男孩模樣的惡魔搶奪。
“我已經讓人把薩姆特清理乾淨了,所有的佈置都是按照以前,”斐黎轉頭看達勒斯,眼中明晃晃地邀功:“我的杜蘭德爾,我知道你想要回來,所以我把斯坦比爾上最美麗的國度送給你,日後你可以在這裡做至高無上的精靈王,怎麼樣?還喜歡嗎?”
達勒斯甚至分不清斐黎說的哪一句話是真的,哪一句話是在嘲諷他。
的確,他可以在薩姆特稱王了,去完成他從小到大唯一的夢想,因為除了他之外,薩姆特冇有另外任何一隻精靈。
或許是斐黎看出達勒斯的表情不太對勁,思考了片刻後,將頭上的王冠摘了下來,拽住了達勒斯的衣領往下扯到自己的麵前,隨即用雙手給他戴上。
“這可是惡龍的王冠。”斐黎盯著達勒斯頭頂那流光溢彩的水晶王冠,像是解釋這王冠的由來,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所有人都知道的俗語:
“屠龍者,終成惡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