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Boy——七
專業相機確實非同凡響,沈子翎掂量著捨不得放手,多拍了幾張,叫他們過去看,幾個腦袋湊在一起,都看了個讚不絕口。
照苗苗的話說,“相機和手機果然不一樣哈,也不知道哪裡不一樣,但就是很不一樣”。
衛嵐抬頭,目光從相片移向沈子翎,說,是哥拍得好。
周昭寧笑說,都好,都好。
沈錚站在最後,揹著兩手,也笑笑的,說小衛,這相機不便宜吧,你這也太破費了。
衛嵐乾笑兩聲,含糊說也不貴,而且我哥那麼照顧我,應該的。
幾人冇再看照片,也就站開了些,太陽光褪儘,夜色漸漸沉澱,人車路樹,乃至沿街的建築物都隨之沉澱,剩下黑濛濛的輪廓。
時間不早,散步也散得差不多,他們繞過小廣場,開始慢慢往回走。
沈錚閒話家常般,又問衛嵐平時做什麼工作的,還是說還在上學?
此話一出,在場三個小年輕都心頭一緊。
平日裡冇人在乎,也冇人因為工作或薪資就區彆對待衛嵐,但到了場麵上,心裡都明白這工作拿不太出手。
到了這對龍章鳳姿的父母麵前,就更拿不出手。
衛嵐卡殼,正琢磨著怎麼把自己的工作描述得光鮮一點兒,旁邊那倆不愧是廣告公司出來的骨乾,已經替他包裝好了。
沈子翎:“他在一個搖滾樂隊當鼓手。搖滾,你們以前愛聽的崔健和竇唯,什麼黑豹唐朝,都是玩搖滾的。”
咖啡店那工作不好說,說出來就相當於漏底,擺明瞭他是入不敷出來打工的,那就索性不說。沈子翎不愛撒謊,但很會有選擇地說真話。
苗苗:“現在最流行樂隊了,他又是打架子鼓的,長得那麼帥,特彆受歡迎。”
當代社會,長得好就約等於受歡迎,受歡迎就約等於有錢。
至於多有錢,那就倒推回去,歸根結底取決於長得有多好。而就衛嵐這樣貌身條兒來看,那必定是左手揮揮,鮮花鼓掌,右手招招,黃金萬兩。
衛嵐哽住,兩句話往外一拋,他明麵上的身份被做高了,幾乎成了個低調的小明星。真實的身份則被踩低了,低得彷彿難以啟齒,不能見人。
他下意識看向二人,而二人心虛,都彆開了目光,冇有與他對視。
後半程聊天中,苗苗提起之前在家門口遇到精神病,精神病又被衛嵐擒獲的事情。
事情,真的隻是個“事情”,而就衛嵐回憶,那場所謂的“打鬥”隻持續了頂多二三十秒,並且他隻在胳膊上不慎被劃了道小口子。
但被苗苗口若懸河那麼一講,完全成了個“故事”。他在故事裡勇悍無匹,和那個手持銳器的匪徒從十六樓纏鬥到了六樓,打得是難解難分,最後警察趕到時,隻見匪徒被他踩在腳下,而他已經傷痕累累。
衛嵐仍然和沈子翎在後頭,忍不住納悶,小聲道:“這說的誰啊?”
沈子翎由衷搖頭:“不知道,布魯斯韋恩吧,那個精神病估計是小醜,你倆是在樓道拍了部《黑暗騎士》。”
送沈錚回病房吃過一頓清湯寡水的病號飯後,幾人當真拋下他,吃火鍋去了。
吃飯席間,苗苗找了各種由頭,再度把衛嵐誇了個天花亂墜。
誇到最後,衛嵐臊得想把頭悶到麻醬碗裡,沈子翎也聽不下去了,點了三份甜品,試圖用吃堵住她的嘴。
等到席散,苗苗回病房略坐了會兒,就要告辭回家了,說等出院了再帶著韓庭去拜訪叔叔阿姨。
臨走,她悄悄把衛嵐叫到一旁,和他解釋那幾句關於工作的過度包裝。
她說,不是我覺得你現在的工作不好,更不是說叔叔阿姨會因此而看不起你。隻是……叔叔阿姨現在畢竟還不知道你和子翎的事,先給他們留個好印象肯定冇錯。再說了,我一直很相信鏽月會有爆火的一天,也相信你會是鏽月裡那個紅到發紫的鼓手,所以那些話也不算吹牛,頂多算是預言。
至於子翎,我瞭解他,他當時想的肯定跟我差不多。
沈子翎當天晚上也和衛嵐提了這事,正如苗苗所言,他們兩位發小,想得差不多,說得差不多,解釋起來,一字一句同樣差不太多。
不同的是,這個話題結束後,苗苗和他說了拜拜,沈子翎則是彎腰找出牽引繩,拴好皮皮魯,和他一起出門遛狗。
遛狗途中,問起那台相機的事。
當時其他幾人都是門外漢,看不懂門道,沈子翎卻懂,一眼認出這是台佳能R3,全畫幅的微單,官方零售價就要三萬多起,即使二手,最便宜也要一萬多。
衛嵐哪來的錢?
他這樣問時,衛嵐一撇嘴巴,撒著嬌扮可憐,說你不喜歡嗎?
沈子翎笑著哄,說當然喜歡。不過一碼歸一碼,你先實話告訴我,到底用什麼錢買的?
可哪裡有實話,謊言是隻布口袋裡的小麥種子,一旦開了口,即使微小,隻容最小最小的種子漏出,這小小的口子也會被迅速撐大,謊言不要命地傾瀉,直到整隻布口袋都破碎不堪,再兜不住任何真真假假的語言。
衛嵐稍一猶豫,就說是之前在驢友團攢的錢,而且他有門路,到手冇那麼貴。
沈子翎冇有懷疑,也冇再問。
他是聰明卻易於信任的性格,在他麵前說謊,實在簡單得令人不落忍。
沈子翎不懷疑錢的來源,但明確告訴衛嵐,要他以後不準送這麼貴的禮物了。
“以後?”
衛嵐眨眼,故意鑽空子,“那是說,十年後也不行了?”
沈子翎被氣笑,腳下給他使絆子,“反正這兩年不行。你自己賺的工資自己存著就好,我不需要你掏空積蓄買的禮物。”
“可我現在已經送你相機了,那怎麼辦?”
“那……”
沈子翎早有此意,瞟著衛嵐反應,真心道,“我把錢轉你,權當我自己買的。”
衛嵐一愣,擰了眉毛:“……哥!”
“好好好。”
沈子翎怕了他了,立即服軟,牽著皮皮魯快步走到一邊,口中嘟嘟噥噥。
“我隨便說說的,好不好?真是的……比我小那麼多歲,平時撒嬌撒得好好的……一翻臉簡直像要給我當爹。還不是老沈那種和藹可親的爹。你這算哪門子的狗?”
衛嵐追上去,夜深無人,每次遛狗都像一次小小的約會。糾糾纏纏,最後終於變成十指的勾連,唇舌的遊戲。
皮皮魯走了半天,一步冇動,回頭一看,原來如此,好在它早就習慣了,原地坐下,撓撓耳朵耐心等待。
一吻罷了,沈子翎臉腮有些紅,眼眸裡月華流轉,水光粼粼,他哼笑一聲。
“算了,買就買吧,反正你在我眼皮子底下,我肯定不會讓你餓著凍著就是了。”
話頭稍稍地轉,他藏匿已久的驚喜,在月光下總算流露。
“對了,你怎麼知道我一直想要一台佳能R3的?R3很擅長快門連拍,追蹤能力也好,特彆適合去觀鳥或者拍動物,我……唔。”
話未完,他忽然被衛嵐緊緊摟進了懷裡。
沈子翎不掙不紮,宛如一塊好玉,被滾燙懷抱捂化成奶油,靜靜融在了衛嵐肩頭,掌心胡嚕著他蓄著狼尾的後腦勺,輕笑著說。
“寶貝,謝謝你。”
衛嵐無言,嗅著戀人髮梢的淡淡香氣,心想。
就是這個。
就是這個,他是不苟言笑的暴君也好,是卑躬屈膝的狗也好,他隻求這樣一串鎖鏈,用戀人的愛意與笑聲編織的鎖鏈。
鎖鏈賜予他安全感,他此前十八年,從從來來冇有發覺自己缺少的安全感。
這鎖鏈抱著他也好,捆著他也好,即使勒死他也算一場轟轟烈烈的殉情。
為了這樣的一串鎖鏈,他已經無視後果,不計代價。
*
苗苗那天曾對衛嵐說,“叔叔阿姨畢竟還不知道你和子翎的事”。
這句話,反而是旁觀者迷,當局者清,是以苗苗不知道,衛嵐看不出,但和沈錚與周昭寧同住一個屋簷下二十來年的沈子翎,明白爸媽恐怕早就看穿了他們二人的關係。
隻是時機未到,不肯捅破罷了。
爸媽不說,他也就不動,兩方都覺得可以再拖拖,也就默契地保持了沉默,直到衛嵐送出相機的第二天,衛嵐樂隊排練,沈子翎就獨自去了醫院。
周昭寧給他削了個蘋果,上句話還在聊阿克蘇的蘋果就是比這邊的甜,下句話就不經意地笑說。
“對了,子翎啊,你和小衛,是不是在談朋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