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廟之中,龍殷的叫囂與秋菊的哭訴交織。人證(秋菊、鎖匠)、物證(假鑰匙、未銷贓的雲錦)俱在,龍殷盜竊的罪名已然鐵證如山。然而,沈玦心中的疑雲並未完全散去,他捕捉到了秋菊供詞中一個關鍵的矛盾點。
“秋菊,你方纔說,龍殷許諾帶你遠走高飛?”沈玦的聲音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穿透力,“他一個欠下钜債、自身難保之人,何來銀錢與你安身立命?更何況,若僅為還債,何須冒險盜竊數量如此之多、紋樣如此珍貴的雲錦?那匹紅色牡丹紋的,可是宮中貴人也青睞的樣式。”
秋菊被問得啞口無言,眼神慌亂地看向龍殷。龍殷此刻也失了氣焰,臉色灰敗。
沈玦踱步至龍殷麵前,居高臨下:“龍殷,本官再給你一次機會。除了還賭債,你盜竊這些頂級雲錦,意欲何為?那匹紅牡丹雲錦,究竟要送到何處?”
龍殷嘴唇哆嗦,仍在掙紮。
沈玦加重了語氣:“莫非,是想借花獻佛,攀附某位連你姐夫樊成、甚至你姐姐都需仰仗的宮中貴人?你若老實交代,或可酌情量刑;若再隱瞞,便是罪加一等!”
“是……是萬貴妃!”龍殷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癱倒在地,“姐夫在織造局的職位一直不穩,姐姐說……說若能投萬貴妃所好,送上她最愛的江寧牡丹雲錦,必能鞏固地位,將來……將來我也能謀個實缺……”
至此,案件的核心動機才真正浮出水麵。這並非簡單的賭徒竊案,而是一場由樊氏主導、龍殷執行、利用秋菊情感的家族利益輸送計劃。盜竊,隻是手段;攀附權貴,纔是目的。
拿著龍殷和秋菊的完整口供,沈玦再次踏入樊府。
這一次,樊氏龍夫人臉上的倨傲已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被看穿後的蒼白與強作鎮定。
“沈大人……此事,皆是我那不成器的弟弟一人所為,與我樊家無關。”她試圖做最後的切割。
沈玦冷冷地看著她:“夫人,庫房鑰匙一直由你保管,龍殷如何能輕易獲得並仿製?你早知龍殷賭債纏身,卻在他盜竊後隱瞞鑰匙可能被仿製的事實,甚至在初次問詢時誤導本官。這‘默許’與‘縱容’,夫人作何解釋?是否需要本官將龍殷關於‘鞏固織造局地位’的供詞,呈報於謙大人,乃至……奏明陛下?”
聽到“於謙大人”和“陛下”,樊氏終於癱軟在椅子上,再也無法維持貴婦的體麵。她深知,事情一旦鬨大,牽扯出意圖賄賂後宮、私動貢品(雲錦在未進貢前亦屬官產),整個龍家和她夫家都將麵臨滅頂之災。
最終,此案以“龍殷勾結丫鬟秋菊盜竊家財”定案。
·龍殷:作為主犯,被判流放三千裡,其所欠賭債由抄冇其個人財產(包括那枚來曆不明的翡翠扳指)抵償。
·秋菊:作為從犯,念其受脅迫且坦白,從輕發落,判入獄三年。
·樊氏:雖未直接參與盜竊,但治家不嚴、隱瞞實情,被沈玦嚴厲申飭,並罰冇重金充入六扇門公帑,以示懲戒。
·失竊雲錦:全部追回,發還綢緞莊。至於那匹紅牡丹雲錦最終是入庫封存,還是通過“正當途徑”送入宮中,已非沈玦所能乾涉,其中涉及官場潛規則與權力平衡,他隻能點到為止。
案件了結後,陸青有些不解:“大人,那樊氏明顯是主謀之一,為何……”
沈玦望著六扇門外熙攘的街道,淡淡道:“水至清則無魚。此案牽扯江寧織造、宮中貴妃,若深究下去,恐引發朝堂震動,於國無益。我們執憲司,求的是懲奸除惡,護一方安寧,而非攪動風雲。拿下直接行竊者,追回贓物,懲戒縱容者,已算給了各方一個交代。”
蘇婉輕聲道:“隻是可憐了那秋菊,一片癡心,卻所托非人。”
沈玦默然。他想起雪融鎮那些樸實的百姓,與這京城之中盤根錯節的算計與利用,形成了鮮明對比。他整理了一下衣袍,拿起下一份卷宗。
“好了,此案已結。接下來,看看漕運碼頭那起貨物糾紛吧。”
京城的故事,永遠在權力、金錢與人性的旋渦中繼續,而六扇門的職責,便是在這旋渦中,儘可能地去維持那一點微不足道,卻又至關重要的公道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