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早高峰的地鐵站,人潮湧動得像沙丁魚罐頭。李偉正趕著去麵試,卻在安檢機旁瞥見一個鼓囊囊的帆布袋。
“誰的包?”他喊了兩聲,無人應答。
猶豫三秒,他提起袋子——沉得離譜。拉開拉鍊一角,李偉倒吸一口涼氣:整整齊齊的百元鈔票,碼得像磚塊。
“我天……”他手一抖,差點把包摔了。
周圍人群依舊行色匆匆,冇人注意到這個捧著“燙手山芋”的年輕人。李偉大腦飛速運轉:上交,必須馬上上交!
九點零七分,地鐵警務室裡,李偉將帆布袋推到民警麵前。
“警察同誌,我剛撿的,裡麵全是錢。”
民警小張打開清點,二十七捆,二十七萬整。監控清晰記錄下李偉從撿包到報警的全過程,用時不到十分鐘。
“小夥子,好樣的!”小張拍拍李偉肩膀。
通過包內一張超市會員卡資訊,警方聯絡到了失主趙大寶。電話那頭,趙大寶聲音激動得發顫:“找到了?太感謝了!我馬上來!”
所有人都以為,這將是一個圓滿的“拾金不昧”故事。
直到趙大寶衝進警務室。
“我的錢!”他一把抱住帆布袋,卻隨即臉色驟變,“不對,這數目不對!”
李偉心裡“咯噔”一下。
趙大寶抬頭,眼神銳利如刀,直射向李偉:“我丟的是三十二萬!這裡隻有二十七萬——剩下的五萬呢?”
警務室空氣瞬間凝固。
“我、我一分冇動!”李偉臉漲得通紅,“撿到多少就是多少!”
“年輕人,貪心要不得。”趙大寶搖頭,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樣,“我理解,這麼多錢誰不動心?但你拿五萬,還回二十七萬,也算有良心了。這樣,你補我三萬,咱們兩清?”
李偉氣得發抖:“你這是誣陷!”
“那就調監控!”趙大寶嗓門陡然拔高,“從你撿到包到進警務室,所有監控都調出來!少一分錢都不行!”
二次報警,轄區刑警隊介入。
訊問室裡,趙大寶咬死三十二萬不鬆口,甚至抹起眼淚:“警察同誌,那是我全部家當,準備給兒子買房的首付啊!”
負責此案的老刑警王隊麵無表情:“你確定?”
“千真萬確!”
“好。”王隊按下播放鍵。
監控畫麵一幀幀閃過:李偉撿包、愣神、小跑向警務室、交包、清點……時間線嚴絲合縫,根本冇有掏錢動作的可能。
“二十七萬,一分不少。”王隊關掉螢幕。
趙大寶額頭滲出細汗,卻仍梗著脖子:“那、那可能是我記錯了?但真的是三十二萬……”
“趙大寶。”王隊身體前傾,目光如炬,“詐騙,知道什麼後果嗎?”
“我冇騙人!”趙大寶拍桌而起,隨即又軟下來,“要不……二十七萬就二十七萬吧,我認了。”
“晚了。”
三日後,警方通報:趙某某因涉嫌詐騙被行政拘留十五日,罰款五千。那二十七萬,暫扣警局。
真正的轉折來了——警方釋出補充說明:若趙大寶拘留期滿後認領這二十七萬,則證明其聲稱丟失三十二萬為虛假陳述,多索要的五萬元涉嫌敲詐勒索,金額巨大,將麵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規定期限內無人認領,此款將作為獎勵,全額發放給拾金不昧者李偉。
網絡炸了。
網友“法外狂徒張三”:承認就是詐騙,不承認錢冇了,哈哈。完美閉環,無懈可擊。
網友“邏輯帶師”:要麼放棄27萬,要麼坐牢,任君選擇。我要是他,現在每天在拘留所撓牆。
網友“數學課代表”:丟了32萬?那就說明這27萬不是他的啊。邏輯滿分。
網友“人間清醒”:服了,27萬失而複得本來是天大的好事,這下好了,錢冇了,人還進去了!貪婪真是病,得治。
拘留所裡,趙大寶抓著頭皮,雙眼通紅。
看守民警小劉路過,搖頭:“老趙,何苦呢?”
趙大寶嘴唇哆嗦:“我、我就是一時鬼迷心竅……想著能多要點……”
“現在呢?雞飛蛋打。”
第十五天,趙大寶走出拘留所,鬍子拉碴。他站在公安局門口,徘徊整整一個下午。
二十七萬近在咫尺,卻又遠在天涯。
認,還是不認?
最後,他狠狠跺腳,轉身消失在人群裡。
夕陽將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像一條狼狽的尾巴。
一個月後,李偉接到警方通知:款項無人認領,按程式,二十七萬全額獎勵給他。
領款那天,王隊親自將支票交到李偉手中。
“小夥子,好人有好報。”王隊微笑,“不過你也算見證了一出荒誕劇。”
李偉捏著支票,心情複雜:“王隊,您說……他後來後悔嗎?”
“誰知道呢。”王隊望向窗外,“人心啊,有時候比破案難懂多了。”
走出公安局,李偉深吸一口氣。手機震動,是銀行到賬提醒。
他想了想,撥通母親電話:“媽,首付有了……對,是那筆獎勵。還有個事,我想捐五萬給反詐騙宣傳基金……為什麼?嗯,就是覺得,該有人提醒大家,彆被貪心蒙了眼。”
掛斷電話,李偉抬頭。
城市華燈初上,每一扇亮燈的窗後,都在上演著各自的人生劇目。而今日這出“27萬迷局”,不過是其中一場略顯荒誕的小小插曲。
隻是這插曲的餘音,或許會在許多人心裡,響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