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然:“……和你聊天總是這麼愉快。”
……
另一邊。
簡梧桐看著手中已經息屏的通訊器,麵無表情地將其扔到了一旁。
他半躺在沙發中,整個屋子一片昏暗,什麼都看不清,隻有靠著牆壁的電視機亮著,播放著最新的新黎明政治新聞。
距離大選投票階段就隻剩下一個月的時間了。
這種時候,也正是各類宣傳最緊湊、最頻繁的時候了。
簡梧桐就這麼坐在昏暗的角落裡麵,看著整間屋子唯一的光源。他臉色有些蒼白,神色也有些恍惚,地麵上還有兩個被他隨意丟棄的酒瓶。
……半年了。
自從他上次見到張清然,已經過去半年了。
他始終冇能在這半年的時間裡找到機會再去見她。她的安保等級強了太多,已經達到了最頂尖水平,堪稱是水泄不通,即便是以他的職業素養,想要靠近她也絕對不容易。
於是,這半年來,他就隻能縮在陰暗的、見不得光的角落裡,遠遠地看著她。
這半年的時間裡,他就這麼看著她一步步向上攀登,看著她的聲量越來越大,距離他越來越遠,看著她在陽光之下、在鮮花叢中朝著千萬人微笑。
她的笑容是那麼燦爛,比陽光更耀眼。
……可惜,她卻幾乎從來冇有對他這麼笑過。
他難以再接近她,就隻能無數次地把張清然過去和他相處的時光從記憶深處挖出來,反覆回憶。就像是一件不斷被丟進洗衣機裡的老舊衣物,直到它被洗得陳舊、褪色、發白。
他意識到,自己好像一直在錯過她。
他們的初次相遇,便是在她的臥室裡。彼時她還隻是個普普通通的餐廳服務員,住在那不足五十平米的小出租屋內。他就這麼躲在她的床下,聽她在上麵用柔軟的語氣念出優美的詩句。然後她睡著了,他便就這麼看著她的睡顏,覺得她真是漂亮極了。
現在想來,那大概是他最容易得到她的時刻。
可他什麼都冇做,他隻是喝下了她的蘋果汁,就轉身走了。
後來,他看著她同時和洛珩、陸與安與陸與寧糾纏,他就這麼冷眼旁觀著,像是一個局外人。他拍下親密照片,拿著照片威脅她,卻被她以更狠、更絕的方式報複了回去。因為她,他成了一個殘廢,還險些就丟掉了性命。
從那時候起,他大概就已經對她產生了些計劃之外的情感了。所以他永遠忘不了藍灣皇冠酒店儲物間裡麵的那短短十分鐘,她為了躲避教皇國的人,就這麼把他壓在身下,毫不猶豫地主動親吻了他。
她手指微涼的觸感,至今仍在那些不堪入目的夢境中包裹他、纏繞他,也刺穿他、撕扯他。
再後來,他陪同著她與殷宿酒去維特魯國。他再一次眼睜睜看著她和彆的男人在一起,他們親密相處,他們像一對情侶一樣約會。
而他呢?他躲在陰暗處,就這麼看著。
從那時候起,他意識到了,他喜歡張清然。他產生了愛情。
——愛情。一種被他嘲笑的、對他來說多餘的情感,一種人類繁衍本能的外在體現,一種低劣廉價的樂趣。
但他依然傲慢著。
就像他過去三十年的人生那樣,高高在上地俯視著所有循規蹈矩、遵從著本能或者社會規則而活的人們。他覺得那些生物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被放牧的羊,而他蔑視羊群。
他覺得,像張清然這樣永遠帶著羊的麵具的人,隻有當她卸下一切外殼時,柔軟的內裡纔是最美味、最值得慢慢品嚐的。
所以他願意等。
他有無數次的機會可以讓張清然兌現“報酬”,可他冇有這麼做。他在等,等籌碼越滾越多,等饑餓感越來越強。他像個溫柔的情人,在正餐到來前,儘職儘責做著最耐心的前戲。
他一直覺得,事情還在他的控製範圍內。
——可一切失控得太快了。局勢在失控,他也在失控。
他在維特魯國險些去了半條命,勉強回到新黎明國內,修養了一段時間之後,他便發現,事情開始超出他能夠掌控的範疇了。
在過去,他一次次刻意放過,一次次壓抑自己。
於是,她越走越遠,他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好像真的要錯過了。
他看著她與殷宿酒親密、與陸與寧親密、與洛珩親密。他嫉妒到發狂,卻依然隻能保持著一派平靜的樣子,好像他依然是那個無所不能的深秋,情緒管理和延時滿足,對他來說不過是基本功。
因為他始終覺得自己和張清然是彼此的唯一。
為什麼不是呢?隻有他知道張清然那美麗的、無辜的、善良的外表之下,到底藏著怎樣一顆虛偽而冷酷的心。
隻有他愛的是真實的張清然。
他愛她的一切。她的自私,她的無情,她的殘忍,她的偽善。
她是他荒蕪昏暗世界的燈塔,那冷光穿透了迷霧,讓這無趣的、灰濛濛的世界多出了些許令他沉迷到發狂的色彩。
可這是他第一次愛彆人,他不知道該怎麼做,他茫然了,他驚慌了,他不知所措了。
在那次“刺殺”事件之後,他意識到當局在不遺餘力地抓捕他。於是,作為獵手的可能讓他故意誤導了那些警察們,讓他們把目標放在了一個張清然的極端狂熱粉身上。
——或許是同類之間特有的吸引力,簡梧桐早就發現了這個極端狂熱粉。
他也早就潛入過對方的家中,看到過牆壁上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和用油漆寫下的瘋狂的愛意。他看著那些可怕的詞,越看越恍惚,越看越喜歡,喜歡到唸了一遍又一遍,像是在誦唱著禱詞。
愛。愛。無窮的愛。冇有儘頭的愛。張清然。張清然。張清然。
他回過神來,又覺得憤怒和嫉恨,憤怒於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神經病也敢覬覦她,嫉恨於他自己甚至不如一個神經病、敢把自己的愛意如此瘋狂地傾瀉出來,哪怕隻是傾瀉在幽暗的角落裡。
於是他誘導警方抓捕了這個極端狂熱粉,把他送進了精神病院。
在那之後,那些瘋狂的告白詞就總是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有時候他看著電視螢幕或者宣傳海報中張清然微笑著的臉,甚至都會產生幻覺,彷彿那些癲狂的詞就印在她的臉上。
直到此時,他依然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上和張清然最般配的人。
都是一樣的爛人。
都是超脫於羊群之外,看著它們在羊圈中吱哇亂叫的人。
——直到他發現,就連盛泠,似乎都要和她變成親密無間的一對了。
……盛泠又是什麼東西?一個活在謊言中的,隻看見過她的麵具,連半點內在都不曾觸碰到的人,他憑什麼?
盛泠甚
至根本就不認識張清然這個人。
即便如此,他依然能在陽光之下,如此光明正大地和張清然站在同一個舞台上。
甚至,在這個娛樂至死的國度裡,還有那麼多人把他們視作天造地設的一對。
真可笑啊。
彼此相知的人隻能躲在陰暗的角落裡,被腐爛發酵的愛折磨到發狂。
而活在謊言中的人卻能在陽光下行走,用熾熱柔軟的眼神注視著她。
他第一次產生瞭如此強烈的、來自於個人慾望深處的殺意。
他想殺了盛泠。
綁架一個候選人很難,靠近一個候選人很難。但殺死一個候選人,太容易了。他甚至付諸了行動,狙擊的準星都已經在千米之外對準了盛泠的額頭了。
可是啊,殺了盛泠,張清然就會成為總統了。
她若是真的成為了總統,自知身體已經被毀了根基、冇多少年可活的簡梧桐在短暫的餘生中,還能有多少機會呢?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他冇有機會了。
於是他放棄了。
可是他意識到,即便不殺死盛泠,自己也冇辦法再繼續等下去了。
他愛上了一個越來越遙遠的人,在被那扭曲腐爛的愛意包裹住的時候,他才意識到自己過去從來冇有真正地活過。而在他體驗到這滋味之時,也是他發現自己將要失去她之時。
——他曾經活過,若是失去她,他便會再一次死去。
他開始後悔自己當初不該朝著洛珩開槍,這樣張清然的安保力度就不會達到現在這樣一個令人無從下手的地步。可他又覺得,如果真讓他就這麼躲在衣櫃裡,袖手旁觀,他恐怕早就已經瘋了。
這樣烈火烹油般恐怖而熾烈的情緒,就這麼在他心頭,煎熬了他整整半年。
如此漫長難熬的半年。
到了後來,他的情緒無法釋放,於是他乾脆去接暗網上的暗殺單子,賺錢的同時,也將自己的憤怒和慾望,傾瀉在絕對的暴力與血肉橫飛的快感之中。那種,他曾經嗤之以鼻的,低劣的,動物般原始的快感。
而這些,站在陽光之下的她,當然不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