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3日,臨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會議室裡煙霧繚繞。
白板上已經畫滿了箭頭和問號:張建國、李秀蘭、周國富、張建軍,四個名字像四顆釘子,釘在一張看不見的網上。
“兩條命案,至少兩個受害者。”老陳指著白板,“張建國確認死亡,李秀蘭失蹤,生死不明。現在又多了一個可能的受害者——西塘出租屋血跡的主人。”
技術科的小王站起來彙報:“西塘出租屋的血跡DNA結果出來了,和手提包上的血跡匹配,屬於同一個男性,O型血。但不是張建國的,張建國是A型。”
會議室裡一陣騷動。
“第三個人?”副支隊長老趙皺眉。
“至少是第三個受傷或死亡的人。”老陳說,“而且時間點很關鍵——1991年5月7日,西塘出租屋發生衝突,有人流血。之後李秀蘭和周國富匆忙搬走。”
小林補充:“李秀蘭的筆記本上寫著,5月3日他們已經搬到了‘新地方’。這說明5月7日的衝突,發生在他們搬家之後的新住處。”
“連環作案?”有人問。
“不一定。”老陳搖頭,“但周國富這個人,肯定有問題。1991年4月底在江州打傷人被通緝,5月初在臨州又涉及一起流血事件。而3月底,張建國在臨州被殺。”
三條時間線,三個地點,都指向同一個人。
“當務之急是找到周國富和李秀蘭的下落。”老陳敲了敲桌子,“他們1991年5月從西塘搬走後,去了哪裡?用的是什麼身份?”
散會後,老陳把小林叫到辦公室。
“你帶兩個人,去查1991年5月之後,臨州各個區的租房記錄,重點是那種不用身份證、現金交易的小旅館和私人出租屋。”老陳說,“周國富被通緝,不敢用真身份租房,但總要有個落腳的地方。”
“明白。”
“我去查另一個方向。”老陳拿起車鑰匙,“那個假身份證上的地址,解放路1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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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路是臨州老城區的商業街,兩邊都是騎樓建築,一樓店鋪,二樓住家。127號是個裁縫鋪,門臉不大,掛著“王記裁縫”的招牌。
老陳推門進去時,門上的銅鈴叮噹作響。店裡很暗,隻有一台老式縫紉機在窗邊嗡嗡作響,一個六十多歲的老裁縫正在趕工。
“老闆,打聽個事。”老陳亮出證件。
老裁縫摘下老花鏡,眯著眼看了半天:“警察同誌,什麼事?”
老陳拿出“劉芬”的假身份證:“這個地址,是您這兒嗎?”
老裁縫接過身份證,看了又看:“解放路127號……對,是我這兒。但這人我不認識啊。”
“這個身份證是假的,但地址寫的是您這兒。”老陳解釋,“想問問,1990年或者1991年,有冇有人來打聽過這個地址?或者,有冇有人用這個地址收過信?”
老裁縫想了很久,搖搖頭:“冇有。我這鋪子開了三十年,街坊鄰居都認識,冇聽說過叫劉芬的。”
線索斷了。但老陳冇走,他在店裡轉了一圈。牆上掛著各種布料樣本,櫃檯上擺著一本泛黃的登記簿,記錄著客人的尺寸和訂單。
“老闆,您這店,平時都什麼人來做衣服?”
“老街坊多,也有些外地人。”老裁縫說,“前兩年這邊搞開發,來了不少北方打工的,也來做過衣服。”
“記得有北方口音的女人嗎?四十歲左右,右眉梢有顆痣。”
老裁縫眼睛一亮:“你這麼一說……還真有一個!大概……去年春天吧,有個女的來做衣服,說話帶北方口音,挺秀氣的,眉梢好像是有顆痣。”
“記得她做什麼衣服嗎?”
“做了一條連衣裙,藍色碎花的。”老裁縫翻開工單記錄本,一頁頁找,“我找找……啊,這裡!”
他指著一行記錄:“1991年4月12日,劉女士,藍色碎花連衣裙,腰圍二尺一,付定金十元。”
“劉女士?全名呢?”
“冇說,就說姓劉。”老裁縫回憶,“衣服是4月20日來取的,付了剩下的十五塊錢。那之後就冇見過了。”
4月12日定做,4月20日取走。時間點剛好在張建國遇害(3月底)之後,西塘出租屋衝突(5月7日)之前。
“她是一個人來的嗎?”
“定做的時候是一個人,取衣服的時候……”老裁縫皺眉,“好像有個男的在外麵等她,冇進來,就在門口抽菸。”
“記得長什麼樣嗎?”
“個子挺高,四十多歲,穿件夾克,看著挺體麵。”老裁縫說,“哦對了,他抽的煙是紅塔山,我記得清楚,因為煙盒是紅色的,挺顯眼。”
紅塔山。西塘出租屋裡發現的菸蒂,就是紅塔山。
“車呢?有車嗎?”
“有!一輛白色的小麪包車,就停在街對麵。”
都對上了。周國富,白色麪包車,紅塔山香菸。
老陳謝過老裁縫,走出店鋪。七月的陽光灼熱刺眼,街上行人匆匆。他站在騎樓下點了支菸,看著車來車往。
李秀蘭在1991年4月20日取走了新做的連衣裙。那個時候,張建國已經死了,屍體沉在菱角湖底。而她還有心情做新衣服,取衣服時還有男人在門外等她。
這說明什麼?要麼她對張建國的死不知情,要麼……她並不在意。
老陳想起遼陽那些鄰居的描述:李秀蘭,溫柔怯懦,長期被家暴,逆來順受。這樣的女人,會參與謀殺嗎?會幫凶手拋屍嗎?
手機響了,是小林打來的。
“陳師傅,有發現!”小林的聲音很激動,“我們查到1991年6月,城南的‘平安旅社’住過一對男女,登記名字是‘周明’和‘劉芬’,身份證號碼對不上,但照片很像!”
“地址發我,馬上到。”
平安旅社在城南的城鄉結合部,是一棟四層的自建房改造的,牆上爬滿了爬山虎。老闆是個五十多歲的胖女人,姓黃,嗓門很大。
“警察同誌,我可都是合法經營啊!”黃老闆一見麵就嚷嚷,“登記身份證,按時報備,一點冇違規!”
“彆緊張,就瞭解點情況。”老陳出示周國富和李秀蘭的照片,“1991年6月,是不是這兩個人住在你這兒?”
黃老闆戴上老花鏡,仔細看了半天:“有點像……但不太確定。都一年多了。”
小林拿出旅社的登記本,翻到1991年6月那一頁。果然有記錄:“6月8日入住,306房,周明,劉芬,身份證號(略),預住一週,押金一百元。”
“他們住了多久?”老陳問。
“住了……我想想。”黃老闆翻看賬本,“6月8號入住,6月15號退房,正好一週。”
“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
“因為退房那天吵了一架。”黃老闆說,“那個男的把房間裡的熱水瓶打碎了,還劃傷了手,流了不少血。我要他賠,他多給了二十塊錢,但態度很凶。”
“劃傷手?怎麼劃傷的?”
“熱水瓶膽碎了,他去撿碎片,手一滑就劃到了。”黃老闆比劃著,“右手,虎口的位置,傷口挺深的,血滴了一地。”
右手虎口。老陳想起帆布包裹上的血跡形態——有幾處滴落狀的血跡,不是噴濺狀,可能是包紮傷口時滴上去的。
“他們入住期間,有什麼異常嗎?”
“那女的很少出門,男的倒是早出晚歸,不知道忙什麼。”黃老闆回憶,“對了,有天晚上我聽見他們吵架,女的一直哭,說什麼‘我想回家’、‘我受不了了’。男的就吼,說‘現在回去就是找死’。”
“具體哪天記得嗎?”
“就……退房前一兩天吧。”黃老闆不確定,“反正那之後,他們很快就走了。”
老陳和小林去了306房間。房間很小,不到十平米,一張雙人床,一個衣櫃,一張桌子。牆皮有些脫落,地麵鋪著老式的水磨石。
技術科的人仔細勘查,在床縫裡發現了一根長髮,在衣櫃背麵發現了一張揉成團的紙。
紙團展開,是一張臨州到廣州的長途汽車票,日期是1991年6月16日,兩個座位。但票被撕過,隻剩下一半。
“他們可能去了廣州。”小林說。
“不一定。”老陳看著車票,“票是撕過的,說明可能冇使用,或者用了但故意撕掉一半。”
“為什麼要撕?”
“不想留下完整的線索。”老陳把車票裝進證物袋,“如果我是周國富,被通緝,帶著一個想逃跑的女人,我不會買直達車票,太容易查。我會中轉,會換車,會故佈疑陣。”
“那這張票……”
“可能是故意留下的假線索。”老陳說,“也可能是李秀蘭偷偷買的,被髮現後撕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