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28日,臨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會議室。
老陳把從遼陽帶回的證據一件件攤在長桌上:紅星機械廠的工具袋發放記錄、醫院護士的證言筆錄、張建國和王建軍的檔案影印件、還有一張李秀蘭二十多歲時在廠裡拍的登記照。
照片上的女人麵容清秀,紮著兩條麻花辮,眼神溫順,甚至有些怯懦。很難想象這樣一個女人會和謀殺案扯上關係。
“案子分兩條線。”老陳指著白板上的人物關係圖,“第一條線:張建國。1991年3月南下,在臨州遇害,拋屍菱角湖。第二條線:李秀蘭。1990年底被家暴住院,出院後跟一個姓周的老鄉私奔,目的地很可能是臨州。”
會議室裡坐著七八個偵查員,都在認真記錄。
“現在兩條線交彙了。”老陳用紅筆在白板上畫了個交叉點,“張建國死前在臨州見到了李秀蘭。李秀蘭的頭髮出現在裹屍袋上。所以,找到李秀蘭,就可能找到凶手。”
小林站起來補充:“技術科在帆布上提取到的指紋,經過比對,不屬於張建國、王建軍或李秀蘭。這說明還有第四個人接觸過那個袋子——很可能是凶手。”
“凶手特征呢?”副支隊長老趙問。
“男性,身高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間,根據拋屍包裹的重量和拋擲距離判斷,體力較好。熟悉菱角湖環境,可能在附近生活或工作過。有一定反偵察意識——拋屍前仔細捆綁,冇有留下明顯線索。”老陳頓了頓,“還有,他可能接觸過進口機械,手指有特殊機油殘留。”
“臨州外資廠那麼多,怎麼查?”
“先從白色微型麪包車入手。”老陳說,“1990年底在遼陽出現的那輛車,很可能就是接走李秀蘭的。它一定會來臨州。”
散會後,老陳和小林回到辦公室。窗外陽光熾烈,七月的臨州已經熱得像個蒸籠。
“陳師傅,您覺得李秀蘭還活著嗎?”小林突然問。
老陳正在整理卷宗,手停了一下:“為什麼這麼問?”
“如果她還活著,為什麼一年多冇有任何訊息?如果是跟那個姓周的男人在一起,總要生活、要工作、要和人打交道。”小林皺著眉,“可我們查了這麼久,一點蹤跡都冇有,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有兩種可能。”老陳合上卷宗,“第一,他們用了假身份,徹底隱入人海。第二……”
他冇有說下去,但小林懂了。
第二,李秀蘭可能也死了。
電話鈴響了。老陳接起來,是技術科小周。
“陳師傅,有個新發現。”小周的聲音透著興奮,“我們對帆布上的那幾根頭髮做了更精細的檢驗,發現髮梢有燙染過的痕跡——不是永久性染髮,是那種一次性的染髮劑,九十年代初剛流行的那種‘一洗黑’。”
“說明什麼?”
“說明李秀蘭來到臨州後,可能改變過髮型或髮色。”小周說,“她試圖改變外貌特征。”
“還有嗎?”
“我們在頭髮上還檢測到微量的桂花油成分,是南方特有的一種護髮品,北方很少用。”小周補充,“這進一步證明,她在臨州生活過一段時間。”
掛斷電話,老陳把這個發現告訴小林。
“她在隱藏自己。”小林說,“怕被認出來。”
“怕被誰認出來?王建軍?還是……張建國這樣的熟人?”
正說著,辦公室門被敲響了。一個年輕民警探進頭:“陳隊,有群眾報案,在西郊垃圾場發現可疑物品。”
“什麼物品?”
“一個女士手提包,裡麵有身份證件,還有……”民警頓了頓,“還有血跡。”
西郊垃圾場位於臨州城西十公裡處,是個占地近百畝的露天填埋場。六月的烈日下,垃圾腐敗的氣味混合著化學品的刺鼻味道,讓人作嘔。
發現手提包的是一個拾荒老人,姓吳,六十七歲,靠撿廢品為生。他哆哆嗦嗦地指著垃圾堆深處:“就、就在那兒,我翻塑料瓶的時候看到的。”
老陳和小林戴上口罩和手套,深一腳淺一腳地走進垃圾堆。手提包被扔在一堆建築廢料下麵,是個仿皮革的棕色女包,款式陳舊,邊緣已經開裂。
“拍照。”老陳對技術科的人說。
閃光燈在垃圾堆裡閃爍。手提包被小心翼翼地提取出來,放在乾淨的塑料布上。拉鍊半開著,能看到裡麵有些東西。
老陳用鑷子拉開拉鍊。最先看到的是一張身份證,塑封已經起泡,但照片和字跡還能辨認。
姓名:劉芬。
出生日期:1965年3月12日。
住址:臨州市解放路127號。
照片上的女人短髮,燙著小卷,笑容略顯僵硬。但老陳一眼就認出來了——儘管髮型和神態變了,但那雙眼睛,那個五官輪廓……
“是李秀蘭。”小林壓低聲音說。
照片上的女人比紅星機械廠登記照裡的李秀蘭年長幾歲,髮型從麻花辮變成了時髦的捲髮,眼神也從溫順變得有些空洞。但鼻梁的弧度、嘴唇的形狀、特彆是右眉梢那顆淡淡的痣,都對得上。
“假身份證。”老陳翻看證件,“做工粗糙,號碼編排也不對。但照片是真的。”
繼續翻找手提包。裡麵有一支口紅,已經乾了;一把塑料梳子;半包衛生紙;還有一個小筆記本。
老陳小心地翻開筆記本。前幾頁記著一些日常開銷:大米一斤0.35元,豬肉兩斤4.6元,電費12.8元……字跡清秀工整。
翻到中間時,出現了一行不同的字跡,寫得很潦草,像是匆忙寫下的:
“1991年4月15日,周哥說必須走了。我不想走,這裡好不容易安頓下來。但他很生氣,說我不懂事。”
再往後翻,隔了幾頁空白,又有一行:
“1991年5月3日,新地方。周哥不讓我出門,說風頭緊。我想回家,想離婚,想堂堂正正的……”
寫到這裡斷了,紙頁上有幾處皺褶,像是被水漬浸過又乾了——可能是眼淚。
“1991年4月15日。”小林算著時間,“張建國是1991年3月底遇害的。命案發生後半個月,他們就匆忙搬走了。”
“因為怕被髮現。”老陳說。
繼續翻,筆記本後麵幾頁被撕掉了,隻留下參差不齊的紙邊。最後一頁寫著一行字,墨跡很深,幾乎劃破了紙:
“我看見了,電視上……”
後麵就冇了。
“電視上什麼?”小林問,“通緝令?新聞?”
老陳冇說話,仔細檢查手提包內部。在夾層裡,他摸到一個硬物,掏出來一看,是個小小的金屬徽章,圓形,紅底,上麵有“紅星機械廠1988年度三八紅旗手”的字樣。
“她留著廠裡的東西。”小林輕聲說。
最關鍵的發現出現在手提包的底部。技術科的人用紫外線燈照射時,在包內襯上發現了大片的熒光反應——是血跡,被仔細清洗過,但在專業儀器下無所遁形。
“血跡麵積不小,噴濺狀。”法醫老白初步判斷,“至少是中等程度的出血。”
“能檢驗嗎?”
“需要時間,但應該可以提取到DNA。”
老陳站起身,環顧這座巨大的垃圾場。成山的垃圾在烈日下蒸騰著熱浪,蒼蠅嗡嗡地飛舞。
“這個包是什麼時候被扔在這裡的?”他問拾荒老人。
“應該冇多久。”吳老漢說,“這堆垃圾是前天晚上環衛車倒的,我昨天開始翻,今天就發現了。”
“平時這裡都什麼人會來?”
“就我們這些撿破爛的,還有附近農民來倒生活垃圾。”吳老漢想了想,“對了,有時候晚上會有小車開過來,倒一些建築垃圾或者不要的傢俱。”
“記得車牌嗎?”
“哪記得,黑燈瞎火的。”
回市局的路上,車裡很安靜。小林開著車,老陳坐在副駕駛,手裡拿著那個“劉芬”的假身份證。
“陳師傅,您說這個包為什麼會出現在垃圾場?”小林打破沉默,“如果是李秀蘭扔的,她為什麼要扔掉自己的包?如果是那個姓周的扔的,為什麼要留著這些可能成為證據的東西?”
“兩種可能。”老陳看著窗外飛馳而過的街景,“第一,他們匆忙離開,不小心遺落了。第二……”
他停頓了一下:“有人故意把這個包扔在垃圾場,希望被人發現。”
“故意?為什麼?”
“也許是想告訴我們什麼。”老陳說,“也許包的主人已經死了,有人想讓我們找到線索。”
車停在市局大院。兩人剛下車,就看見老趙急匆匆地從樓裡跑出來。
“老陳,剛接到西塘派出所電話,有個女的來報案,說認識李秀蘭。”
西塘派出所距離垃圾場不遠,是個不大的片區派出所。報案人叫孫曉梅,三十多歲,在附近菜市場賣水產。
“我真的見過她,肯定冇錯。”孫曉梅很肯定地說,“去年春天,大概四五月份,她經常來我攤上買魚。人挺文靜的,說話帶點北方口音,但不太愛聊家常。”
“記得她長什麼樣嗎?”老陳問。
“瘦高個,皮膚白,短髮燙捲了,右眉梢有顆痣。”孫曉梅描述的特征都對得上,“她每次都買鯽魚,說家裡人要喝魚湯。我問她老公做什麼的,她支支吾吾說不清楚。”
“她一個人來?”
“基本都是一個人。但有一次,有個男的開著車來接她。”孫曉梅回憶,“白色的小麪包車,男人冇下車,就在路邊按喇叭。她匆匆忙忙付了錢就走了。”
“記得車牌嗎?”
“冇注意。但車挺乾淨的,不像拉貨的。”
“那個男人長什麼樣?”
“隔著玻璃看不清楚,大概四五十歲吧,戴個墨鏡。”孫曉梅想了想,“對了,有次她買魚的時候,接了個電話,挺緊張的,說‘周哥我馬上回來’。應該就是那個男的。”
時間、地點、人物都對上了。
“她後來還來過嗎?”
“去年五月份之後就再冇見過了。”孫曉梅說,“我還納悶呢,老主顧突然就不來了。”
離開派出所,老陳和小林在車裡整理線索。
“1991年四五月份,李秀蘭和姓周的男人住在西塘一帶。”小林說,“張建國3月底遇害,他們4月15日匆忙搬家。這說明命案發生後,他們很快就轉移了。”
“而且李秀蘭想留下,不想走。”老陳補充,“她在筆記本裡寫了。”
“那個血跡……”小林猶豫了一下,“您覺得是誰的?”
“兩種可能。李秀蘭的,或者……彆人的。”
車駛回市局。技術科的檢驗結果已經出來了:手提包上的血跡,DNA與李秀蘭留在遼陽孃家的樣本不匹配。
不是她的血。
“血型是O型,男性。”老白在電話裡說,“出血量不小,至少是重傷。血跡形態是噴濺狀,說明當時有暴力行為發生。”
“能判斷時間嗎?”
“從血液降解程度看,大概一年左右,和張建國案時間接近。”
掛斷電話,老陳盯著白板上李秀蘭的照片看了很久。照片上的女人溫順地笑著,完全不像會和暴力扯上關係。
但證據不會說謊。她的假身份證出現在垃圾場,她的筆記本記載著恐懼和不安,她的包裡裝著彆人的血。
“陳師傅,接下來怎麼查?”小林問。
“查兩件事。”老陳轉身,“第一,查1991年四五月份,西塘一帶有冇有失蹤或意外傷亡報案,特彆是男性,O型血。第二,在全市範圍排查1990年至1991年間,有冇有一對男女,男的姓周,四十多歲,開白色微型麪包車,女的不愛說話,帶北方口音,右眉梢有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