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點,DNA比對結果出爐:陳誌強的Y-STR與現場精液樣本匹配8個位點中的7個,與陳建國指甲縫皮屑匹配8個位點中的7個。線粒體DNA均為M7b單倍型,完全匹配。
“基本可以確定,陳誌強就是凶手。”李曼彙報,“精液、皮屑、視頻中的人影特征、跛行、醫療記錄、經濟異常、時間漏洞...所有證據都指向他。”
周浩看著完整的證據鏈,深吸一口氣:“申請逮捕令。趙隊,帶人抓捕陳誌強。”
“他今天在家休息,已經派人監視了。”
“注意安全,他可能拒捕。”
下午四點三十分,八名全副武裝的刑警包圍了陳誌強位於城南新區的家。這是一箇中檔小區,陳誌強家在三樓。
周浩親自敲門:“陳誌強,開門,警察。”
裡麵傳來慌亂的聲音,接著是腳步聲。門開了,陳誌強穿著家居服,臉色蒼白:“周隊長...什麼事?”
“你涉嫌孫秀芳謀殺案和陳建國謀殺案,現在依法對你進行逮捕。”周浩出示逮捕令,“請你配合。”
陳誌強的臉瞬間失去血色:“我...我冇殺人!你們搞錯了!”
“有什麼話到局裡再說。”趙建國上前給他戴上手銬。
陳誌強冇有反抗,但全身都在顫抖。他的妻子從裡屋衝出來,哭著問怎麼回事,被女警攔住安撫。
在押解回警局的車上,陳誌強一直沉默。直到進入審訊室,他纔開口:“我要見律師。”
“可以,但在這之前,我想聽聽你的解釋。”周浩坐在他對麵,“10月17日晚上,你真的在鄰市嗎?”
“在,我有記錄。”
“但我們有證據顯示,你在20:47下高速後,立即掉頭返回了本市。”周浩推過去高速公路的通行記錄分析,“21:30左右,你出現在孫秀芳家的小區,對嗎?”
陳誌強瞳孔收縮:“你們...你們怎麼知道?”
“我們有監控,雖然模糊,但能認出你。”周浩冇有透露臥室攝像頭的事,“你承認去過孫秀芳家?”
長時間的沉默。陳誌強低下頭,雙手緊緊交握,指關節發白。
“我...我是去過。”他終於承認,“但我去的時候,她已經死了!”
“什麼?”
“那天晚上,我是去找她...借錢。”陳誌強聲音沙啞,“我兒子買房缺錢,我聽說她丈夫在外地掙了不少,就想借點。我知道她一個人在家,晚上去不太合適,但我急著用錢...”
“繼續說。”
“我大概九點到她家,敲門冇人應。門冇鎖,我就進去了。”陳誌強回憶,“客廳冇人,電視還開著。我喊了兩聲,冇迴應。然後...然後我推開臥室門,看到她躺在床上...”
他停下來,呼吸急促。
“然後呢?”
“我嚇壞了,過去一看,她已經冇氣了。”陳誌強抬頭,眼睛裡滿是恐懼,“我第一反應是逃跑,但就在我要走的時候,聽到門口有動靜。我趕緊躲到窗簾後麵。”
“誰來了?”
“陳建國。”陳誌強說,“他進來,看到孫秀芳死了,也嚇壞了。但他冇看到我,站了一會兒就走了。我等了幾分鐘,確認冇人了,才從後門樓梯離開。”
“你為什麼不報警?”
“我害怕!我有前科,又在她死後出現在現場,警察一定會認為是我殺的!”陳誌強激動地說,“而且,我確實想偷點東西...我看到梳妝檯上有個玉鐲,就順手拿走了,想製造搶劫的假象。”
“玉鐲在哪?”
“在我家衣櫃的鞋盒裡。”
周浩示意趙建國去搜查。如果找到玉鐲,就能部分證實陳誌強的說法。
“陳建國呢?他為什麼死?”
“我不知道!”陳誌強搖頭,“第二天中午,他給我打電話,說看到我從孫秀芳家出來,要我給他封口費,不然就報警。我約他在我宿舍見麵,想和他談談...”
“你的宿舍?”
“對,我在運輸公司有間休息室,平時跑長途累了就在那裡休息。”陳誌強說,“我買了安眠藥,想把他弄昏,再想辦法。但他來了之後,我們吵起來,他抓破了我的手腕...”
陳誌強拉起袖子,左手腕上果然有幾道新鮮的抓痕。
“我急了,就用皮帶勒住他脖子...我冇想殺他,真的,但他掙紮幾下就不動了。”陳誌強哭出來,“我害怕,就把他吊起來,偽裝成自殺...”
陳建國指甲縫的皮屑、手腕的約束痕、高檔麵料纖維(陳誌強當天穿著風衣)...這些都對上了。
“孫秀芳體內的精液呢?”周浩問出最關鍵的問題,“DNA和你的匹配。”
陳誌強愣住了:“什麼精液?我...我冇碰她!她都死了,我怎麼可能...”
“但證據顯示你和她發生了性關係。”
“不可能!”陳誌強幾乎要站起來,“我進去時她已經死了!我發誓!”
審訊室陷入僵局。陳誌強承認了殺害陳建國,承認了入室盜竊,但堅決否認殺害和性侵孫秀芳。
如果他說的是真話,那孫秀芳體內的精液是誰的?難道還有第二個凶手?
晚上七點,搜查小組在陳誌強家的鞋盒裡找到了玉鐲。經過孫建軍辨認,確認是孫秀芳的那隻。
“玉鐲找到了,但他說是孫秀芳死後偷的。”周浩在案情分析會上說,“如果這是真的,那他就不是殺害孫秀芳的凶手,隻是事後入室盜竊。”
“但精液DNA怎麼解釋?”老秦問,“總不可能有兩個不同的人,都留下了DNA證據。”
“除非...”李曼提出一個大膽的假設,“精液樣本被汙染了?或者,陳誌強在撒謊,他確實性侵了孫秀芳,在她死前或死後。”
“陳誌強的結紮手術記錄查到了嗎?”周浩問。
“查了,冇有。”趙建國搖頭,“他的醫療記錄裡隻有腿傷,冇有生殖係統手術。”
“所以他不是無精症患者。”周浩思考,“但現場精液冇有精子,這和陳誌強的情況不符。”
這時,技術科打來電話:“周隊,陳誌強貨車的GPS原始數據調出來了。10月17日晚上,他的車確實在20:47到達鄰市後,於21:05開始返程,21:40回到本市。但他冇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孫秀芳小區附近停留了15分鐘,然後才離開。”
“時間對得上。”周浩計算,“21:40到小區附近,21:50左右可以進入孫秀芳家。死亡時間是20:00-22:00,他完全有作案時間。”
“但他堅稱去的時候孫秀芳已經死了。”
“可能他在說謊,也可能他說的是真話。”周浩轉向老秦,“屍檢能更精確地確定死亡時間嗎?”
“已經是最精確了,8-10點這個範圍。”老秦說,“除非有新的證據,否則無法再縮小。”
會議陷入沉默。案子出現了兩個可能的真相:一是陳誌強殺害並性侵了孫秀芳,然後殺害陳建國滅口;二是孫秀芳被另一個人所殺,陳誌強隻是碰巧撞見,偷了玉鐲,然後因為陳建國的勒索而殺害了他。
哪個纔是真的?
“查陳誌強和孫秀芳的關係。”周浩決定,“他們之前有冇有交集?如果冇有,陳誌強的殺人動機是什麼?”
偵查員彙報調查結果:“陳誌強和孫秀芳都是紡織廠子弟,小時候可能認識,但年齡差幾歲,不是一個班的。孫秀芳結婚後不久,陳誌強就參軍了,退伍後分配到運輸公司,兩人幾乎冇有交集。”
“冇有交集,為什麼要殺她?”
“可能是隨機作案?或者,為了錢?”趙建國猜測,“但孫秀芳家隻丟了玉鐲,其他貴重物品冇動,不像圖財。”
動機不明確,這是最大的疑點。
晚上九點,周浩決定再次審訊陳誌強。這一次,他換了一種策略。
“陳誌強,你說你去孫秀芳家是為了借錢。”周浩看著他,“但據我們調查,你和孫秀芳幾十年冇聯絡了,為什麼會突然去找她借錢?”
陳誌強低頭不語。
“你兒子買房缺錢,你首先想到的應該是親戚朋友,而不是一個幾十年冇見的老鄰居。”周浩步步緊逼,“除非,你和她之間有什麼特殊關係,讓你覺得她會借錢給你。”
“我...我就是走投無路了。”陳誌強小聲說,“親戚朋友都借遍了,冇人肯再借。我想起孫秀芳,她丈夫在外地掙錢,應該有點積蓄...”
“你怎麼知道她丈夫在外地掙錢?”
“聽說的。”
“聽誰說的?”
“陳明。”陳誌強說,“有一次喝酒,他說起孫秀芳,說她一個人住,丈夫常年在外,挺不容易的。我就動了心思...”
這個解釋勉強說得通。
“陳明還跟你說過什麼?”
“他說...孫秀芳長得還是那麼好看,一點不像四十多歲的人。”陳誌強猶豫了一下,“他還說,他在孫秀芳家裝了攝像頭,偷看她洗澡...”
周浩心中一震:“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大概三個月前。”陳誌強說,“我當時罵他變態,但他說冇事,孫秀芳冇發現。”
“所以你知道孫秀芳家臥室有攝像頭?”
“知道...但我去的時候,冇看到攝像頭在哪。”陳誌強突然想到什麼,“對了!我躲到窗簾後麵時,看到空調出風口那裡有個紅點,一閃一閃的,可能就是攝像頭!”
“你為什麼之前不說?”
“我...我忘了。”
如果陳誌強說的是真話,那攝像頭確實拍到了他進入臥室,也拍到了孫秀芳已經死亡的狀態。但存儲卡被刪除了,無法驗證。
“陳誌強,我最後問你一次。”周浩身體前傾,盯著他的眼睛,“你真的冇有殺害孫秀芳?”
“冇有!”陳誌強幾乎是喊出來的,“我發誓!我去的時候她已經死了!我隻是偷了鐲子,冇殺人!”
他的表情、眼神、肢體語言,都顯示出一種絕望的真實。多年的刑偵經驗告訴周浩,這個人可能在說謊,但也可能說的是真話。
審訊結束,周浩走出審訊室,感到一陣深深的疲憊。案子看似破了,陳誌強承認殺害陳建國,證據確鑿,可以定罪。但孫秀芳的死,依然是個謎。
DNA證據指向陳誌強,但他的供詞和部分證據存在矛盾。
“周隊,有個新情況。”李曼匆匆走來,臉色奇怪,“我們重新分析了陳誌強的DNA樣本,發現了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他的DNA...有異常。”李曼遞過一份報告,“你看這裡,他的Y染色體存在嵌合現象——一部分細胞是正常的XY,另一部分細胞是XXY,也就是克氏綜合征。這種嵌合體非常罕見。”
“所以?”
“所以,他有可能產生兩種不同的精液:一種有精子,一種冇有精子。”李曼解釋,“取決於射精時,是哪一部分生殖細胞在起作用。這就能解釋為什麼現場精液冇有精子——他那天射出的,剛好是無精的那部分。”
這個解釋科學上成立。但周浩總覺得哪裡不對。
“如果是這樣,那陳誌強就是凶手。”趙建國說,“DNA證據、作案時間、作案動機(可能是臨時起意)、事後行為(盜竊、滅口)...都吻合。”
“但他說孫秀芳已經死了...”
“凶手都會撒謊。”
周浩無法反駁。從證據鏈看,陳誌強是凶手。但從直覺和部分細節看,案子還有疑點。
“明天開新聞釋出會,宣佈破案。”上級領導打來電話,“社會影響太大了,必須儘快給公眾一個交代。”
“領導,我覺得案子還有疑點...”
“什麼疑點?DNA證據確鑿,嫌疑人也承認了部分罪行,這還不夠嗎?”領導語氣堅決,“明天上午十點,召開新聞釋出會。你們準備好材料。”
電話掛斷。周浩看著手中的案件卷宗,第一次感到了無力感。
警察的職責是尋找真相,但有時,真相會被證據掩蓋,會被現實需要所妥協。
深夜十一點,周浩獨自在辦公室整理案件材料。他翻開孫秀芳那封未完成的信,再次閱讀:
“如果有一天我出了意外,請警察同誌注意以下幾個人...”
陳誌遠、陳建國、陳明。名單上冇有陳誌強。
為什麼?如果陳誌強也是威脅,孫秀芳為什麼不寫他?
是因為不熟,冇意識到威脅?還是因為...陳誌強根本不在她的視線裡?
周浩拿起電話,打給李曼:“重新檢查所有DNA樣本,包括采集過程、儲存條件、檢測流程。我要確保萬無一失。”
“周隊,你懷疑...”
“我懷疑一切。”周浩說,“在真相大白之前,我懷疑一切。”
掛斷電話,他走到窗邊。城市的夜晚燈火輝煌,但有些黑暗,連最亮的光也照不透。
明天,這個案子就要對外宣佈告破。陳誌強將被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起訴,很可能判死刑。
但如果他是冤枉的...
周浩不敢想下去。他隻能相信證據,相信科學,相信自己的判斷。
但內心深處,那個疑問始終存在:
真相,真的掌握在我們手中嗎?
淩晨一點,周浩準備離開時,手機突然響起。是一個陌生號碼。
他接起來,對麵是一個經過變聲器處理的聲音:
“周警官,你抓錯人了。真凶還在逍遙法外。”
“你是誰?”
“一個知道真相的人。”那個聲音說,“孫秀芳不是陳誌強殺的。想知道真凶是誰,明天中午十二點,到城北廢棄紡織廠三號倉庫。一個人來。”
電話掛斷。
周浩愣在原地,心跳加速。
這是惡作劇,還是...
他回撥過去,號碼已經是空號。
窗外,夜色正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