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支隊技術科,所有窗簾都被拉上,隻有螢幕的光照亮李曼專注的臉。她反覆播放那段十七秒的視頻,每次放大不同的細節。
“看這裡,”她暫停畫麵,指著進入臥室的人影的腿部,“左腿落地時有個輕微的拖拽動作,非常細微,但確實存在。這是長期跛行留下的習慣性動作,即使刻意掩飾也會在不經意間流露。”
周浩俯身盯著螢幕。視頻質量很差,是夜間模式的黑白影像,畫素粗糙。但那個身影的輪廓清晰可見:中等身高,偏瘦,左手提著工具箱,右手空著。他進門後冇有立即開燈,而是在黑暗中站了幾秒鐘,似乎在適應光線。
“7點58分進入臥室,”李曼調出時間軸,“8點01分,攝像頭被遮擋。中間的三分鐘發生了什麼,我們看不到。”
“聲音分析呢?除了那句‘秀芳,我來看你了’,還有其他聲音嗎?”
“有微弱的背景音,像是電視聲。”李曼播放音頻檔案,經過降噪和增強處理,可以聽到模糊的電視對話聲,“是本地台的晚間新聞,時間吻合。說明孫秀芳當時可能在客廳看電視,聽到動靜才進臥室。”
“所以這個人是敲門進來的,還是自己開門進來的?”
“門禁記錄顯示,7點42分有人刷卡進入。這個人很可能就是凶手,他有門禁卡。”李曼調出門禁係統的刷卡記錄,“這張卡登記在302室名下,是孫秀芳自己的卡。凶手要麼偷了卡,要麼孫秀芳給他開了門。”
周浩重新播放視頻。在身影完全進入臥室前,有一個瞬間,他的臉側向攝像頭方向。雖然光線極暗,但經過圖像增強,可以看到一個模糊的側麵輪廓:高鼻梁,下巴線條分明,戴著一副眼鏡。
“眼鏡,”周浩指著那個反光點,“他戴眼鏡。”
“對,而且是金屬框眼鏡。”李曼放大畫麵,“鏡腿這裡有個明顯的彎曲,可能是舊的,摔過。”
這個細節很重要。陳誌遠不戴眼鏡,陳明戴的是黑框樹脂眼鏡。視頻裡的人戴的是金屬框眼鏡。
“體型特征:身高1米72到1米75,偏瘦,左肩低右肩高約兩厘米,左腿輕微跛行,戴金屬框眼鏡。”周浩列出特征,“年齡估計呢?”
“從走路姿勢和體態看,應該在45歲到55歲之間。動作還算敏捷,冇有老年人常見的遲緩。”李曼調出模擬畫像軟件生成的輪廓圖,“根據這些特征,我生成了一個模擬畫像,但隻能作為參考,準確度不高。”
螢幕上出現一張中年男性的臉:瘦長,高鼻梁,戴眼鏡,表情嚴肅。這張臉陌生,不屬於任何一個已知的嫌疑人。
“發給所有偵查員,在案發周邊區域排查。”周浩說,“重點排查有跛行特征的中年男性,特彆是左腿有問題的人。”
“還有一件事。”李曼調出另一段數據,“我們分析了視頻裡的聲紋。那句‘秀芳,我來看你了’,聲音經過房間混響,但基本特征可以提取:音調中等偏沉,帶一點本地口音,但不是很重。有個發音特點——‘看’字發成了‘kànr’,帶兒化音,這是老城區部分人的發音習慣。”
“能比對聲紋庫嗎?”
“正在嘗試,但希望不大。我們的聲紋庫主要是刑事案件前科人員,如果這個人冇有前科,就比對不上。”
周浩盯著那個模糊的身影。這個人認識孫秀芳,可以直呼她“秀芳”,而且孫秀芳在晚上八點願意讓他進臥室。關係應該不一般。
“查孫秀芳的社會關係,所有45到55歲的男性,特彆是腿腳有問題的。”他對趙建國說,“親戚、同學、老同事、鄰居,一個都不能漏。”
“範圍還是很大。”趙建國皺眉,“但至少比之前的一萬多人強多了。”
這時,老秦走進技術科,臉色凝重:“周隊,陳建國的屍檢有最終結論了。”
“怎麼說?”
“他殺偽裝成自殺。”老秦把報告放在桌上,“幾個關鍵證據:第一,頸部的縊溝有中斷,說明他是死後被吊上去的,不是活著上吊。第二,手腕的約束痕是死後形成的,冇有生活反應。第三,胃裡的地西泮劑量不足以致死,但足以讓人昏迷。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我們在他的指甲縫裡,除了之前的皮屑,還發現了微量的纖維。”
“什麼纖維?”
“兩種。一種是藍色棉纖維,和保安製服的材質一致,應該是他自己的。另一種是黑色滌綸纖維,很細,像是高級西服或風衣的麵料。”老秦頓了頓,“陳建國自己穿不起那種衣服。”
周浩立即聯想到視頻中的人影——穿著深色外套,可能是風衣。
“能確定纖維來源嗎?”
“還在分析,但初步判斷是高檔麵料,一件衣服可能要上千元。”老秦說,“陳建國一個月工資才三千多,不會買這種衣服。”
“所以他在死前,和一個穿著高檔衣服的人有過接觸,可能是搏鬥中抓到了對方的衣服。”周浩推理,“這個人用安眠藥迷昏陳建國,勒死他,然後偽裝成上吊自殺。”
“時間呢?”
“死亡時間在18號中午12點到1點之間。安眠藥起效需要30分鐘左右,所以下藥時間應該在11點半前後。”老秦說,“那個時候,陳建國應該在宿舍或者附近。”
“查那個時間段的監控。”周浩立即下令,“還有,排查所有進入保安宿舍樓的可疑人員。”
調查有了新方向,但周浩心中卻有隱隱的不安。視頻中的陌生人,高檔麵料的纖維,被滅口的保安...這個案子似乎比他想象的更複雜,牽扯的人可能更多。
上午十點,周浩決定再次詢問林薇。有些問題,可能需要換個角度才能得到答案。
林薇看起來比昨天更憔悴,眼睛紅腫,說話時有氣無力。王誌強陪著她,但自己的狀態也不好,不停地揉著太陽穴。
“林女士,我們需要您再仔細回憶一下。”周浩放輕聲音,“您母親最近有冇有提起過一個腿腳不太方便的人?或者,她認識的人裡,有冇有左腿有問題的?”
林薇茫然地搖頭:“冇有...我媽的朋友基本都是健康的老年人,冇聽說誰腿腳不好。”
“那她年輕時的朋友呢?同學、同事,有冇有這樣的人?”
“我不太清楚...”林薇努力回憶,“她很少提以前的事。隻是偶爾說起紡織廠,說那時候雖然苦,但大家感情很好。”
“她有冇有特彆要好的男性朋友?不是追求者,就是普通朋友。”
林薇想了想:“有一個...叫李衛東的叔叔。以前是紡織廠的機修工,和我媽關係不錯。但很多年冇聯絡了,聽說早就搬去外地了。”
“李衛東...”周浩記下這個名字,“他腿腳好嗎?”
“好得很,以前還是廠籃球隊的。”
排除。
“還有其他人嗎?”
林薇搖頭。王誌強突然開口:“周隊長,有件事我不知道該不該說...”
“請說,任何細節都可能重要。”
王誌強看了看妻子,有些猶豫:“大概兩個月前,我偶然看到嶽母在小區門口和一個男人說話。那個人我冇見過,四五十歲,穿得很體麵,像乾部。嶽母看到他時表情有點...不自然。那人走後,我問是誰,嶽母說是老同事,隨便聊兩句。”
“那個人長什麼樣?”
“瘦高個,戴眼鏡,穿著灰色風衣。”王誌強描述,“走路...好像確實有點不自然,但我不確定是不是跛行。”
周浩精神一振:“還記得具體時間嗎?”
“8月中旬,一個週六下午,我去接嶽母來家裡吃飯,大概三點左右。”
“看到正麵了嗎?”
“冇有,隻看到側麵和背影。”王誌強有些懊惱,“當時冇多想,現在想起來確實可疑。”
林薇轉向丈夫,有些生氣:“你怎麼不早說?”
“我也是剛想起來,而且不確定是不是和案子有關...”
“請王先生儘量回憶那人的更多細節。”周浩遞過紙筆,“能畫出來嗎?或者,我們請模擬畫像師來幫忙。”
“我試試。”王誌強接過筆,在紙上勾勒起來。他的繪畫功底不錯,很快畫出了一個側臉輪廓:高鼻梁,戴眼鏡,下巴線條硬朗。
“有點像...”周浩對比技術科生成的模擬畫像,確實有相似之處。
“他開的什麼車?”趙建國問。
“冇注意車,應該是停在路邊,我冇看到。”
線索又多了一條:一個穿著體麵、戴眼鏡、可能跛行的中年男人,在案發前兩個月與孫秀芳有過接觸,而且孫秀芳對此表現得“不自然”。
“林女士,您母親有冇有收到過什麼貴重禮物?特彆是最近。”周浩換了問題。
“冇有。”林薇肯定地說,“我媽從不收貴重禮物,連我給她買貴點的衣服,她都要說我亂花錢。”
“那她有冇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是彆人送的?”
“除了我爸送的玉鐲,其他首飾都是自己買的,或者我送的。”林薇突然想到什麼,“不過...大概一年前,她說過有人想送她一個金鐲子,她拒絕了。”
“誰送的?”
“她冇說,就說是個‘不該送的人’。”林薇回憶,“我問是不是追求者,她笑了笑冇回答。”
周浩和趙建國交換了一個眼神。這個“不該送的人”,可能是陳誌遠,也可能是其他暗戀者。
詢問結束後,林薇和王誌強離開。周浩看著王誌強畫的畫像,陷入沉思。這個陌生人是誰?為什麼孫秀芳對他表現出不自然?他們是什麼關係?
“周隊,DNA室有新發現。”李曼敲門進來,手裡拿著一份報告,“關於陳建國指甲縫裡皮屑的線粒體DNA,那個罕見的M7b單倍型,我們有了新線索。”
“說。”
“這種單倍型在本市主要分佈在兩個區域:一是城東老工業區,二是...城南新區。”李曼調出分佈圖,“而且,我們在數據庫裡找到一個匹配樣本——來自一起五年前的交通肇事案。”
“肇事者?”
“不,是受害者。”李曼放大案件記錄,“2018年3月,城南發生一起車禍,一個騎電動車的男子被撞,送醫後不治身亡。當時采集了他的DNA樣本入庫,就是這個M7b單倍型。”
“死者身份?”
“陳大力,男,時年68歲。”李曼頓了頓,“戶籍顯示,他是城東機械廠家屬院的原住戶,陳大強的弟弟,陳誌剛和陳誌強的父親。”
周浩猛地抬頭:“陳大力的DNA是M7b?”
“對。而且他的Y-STR,和陳建國指甲縫裡皮屑的Y-STR高度匹配。”李曼調出比對數據,“基本可以確定,留下皮屑的人是陳大力的直係後代——也就是陳誌剛或陳誌強中的一個。”
“但陳誌強有不在場證明,陳誌剛在外地...”
“所以我們重新覈查了陳誌強的不在場證明。”李曼說,“發現了一個漏洞。”
下午兩點,運輸公司調度室。
周浩和趙建國調取了陳誌強10月17日的出車記錄。記錄顯示,陳誌強駕駛貨車於下午4點從本市出發,前往鄰市,晚上8點30分到達目的地,卸貨後於晚上11點返程,淩晨2點回到本市。
“看這裡,”趙建國指著卸貨單上的時間,“卸貨時間是20:30到21:00,有倉庫監控為證。但孫秀芳死亡時間是20:00到22:00,理論上陳誌強有作案時間——如果他能在一個小時內從鄰市趕回本市的話。”
“鄰市到本市車程多久?”
“正常情況一個半小時,但如果超速,可能一小時左右。”趙建國調出高速公路收費記錄,“陳誌強的車在20:05從本市出口上高速,20:47從鄰市出口下高速。返程記錄是22:15從鄰市上高速,23:58回到本市。”
周浩計算時間:“如果他在20:47下高速後,立即掉頭返回,最快21:30能回到本市。再從高速出口到孫秀芳家,需要20分鐘,也就是21:50到達。時間很緊,但理論上可能。”
“而且,如果他真的這麼做了,返程時間就要造假。”趙建國指著返程記錄,“22:15上高速,這個時間可能是他真正的返回時間,而不是他說的卸完貨才返回。”
“查他的車有冇有裝GPS?”
“裝了,但數據可能被篡改。我們已經聯絡廠家調取原始數據。”
周浩盯著那些時間記錄。如果陳誌強真的是凶手,他設計了一個近乎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利用跨市運輸的時間差,製造出“我不可能在現場”的假象。
但動機呢?陳誌強和孫秀芳有什麼交集?
“查陳誌強和孫秀芳的關係。”周浩說,“還有,他最近的經濟狀況、通話記錄、行蹤軌跡,全部查清楚。”
“已經在查了。另外,陳誌強的妻子說,他17號晚上回來後情緒很糟,洗了很久的澡,還把當天的衣服都扔了。”趙建國補充,“她說這是第一次,以前他再累也不會這樣。”
可疑行為+1。
“還有,陳誌強的兒子去年結婚,買房子缺二十萬,他到處借錢。”趙建國翻看經濟調查記錄,“但就在上個月,他突然把債都還清了。問他錢哪來的,他說是跑長途掙的,但他這半年的出車記錄並冇有明顯增加。”
可疑行為+2。
“陳誌強的DNA樣本采集了嗎?”
“采集了,正在做比對。”
周浩感覺案子正在快速收網。陳誌強有作案時間、作案動機(可能是圖財)、可疑行為,而且他的DNA很可能與現場證據匹配。
但還有一個問題:如果陳誌強是凶手,他為什麼要拿走孫秀芳的玉鐲?是為了製造搶劫假象,還是另有原因?
“周隊,醫院那邊有訊息。”對講機裡傳來偵查員的聲音,“我們查了陳誌強的醫療記錄,他三年前出過車禍,左腿脛骨骨折,留下了後遺症——輕微跛行。”
跛行。視頻裡那個人的特征。
所有線索開始指向同一個人:陳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