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看見你弟兄的牛或羊走迷了,不可裝作冇看見,總要把它牽回交給主人。
倘若主人離你遠,或你不認識主人,就要把它帶回家中,留在你那裡,等主人來尋找,就還給他。
你弟兄丟失的驢、衣服,或任何物件,你遇見時都要這樣行,不可裝作冇看見。
若看見你弟兄的牛或驢倒在路上,不可走開不理,總要幫助主人把它扶起來。
女子不可穿戴男子的衣物,男子也不可穿戴女子的衣物,因為你的上帝耶和華憎惡這樣行的人。
若在路上遇見鳥窩在樹上或地上,裡麵有雛鳥或蛋,母鳥伏在雛鳥或蛋上,不可連母帶雛一起取走。
隻可取走雛鳥,務必放了母鳥。這樣,你必得福,日子得以長久。
建造新房屋時,要在屋頂四周安裝護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到你房屋上。
不可在葡萄園裡摻雜種植彆的種子,免得所結的果實和整園葡萄都成為不潔之物。
不可用牛和驢同負一軛耕地。
不可把羊毛和細麻混織在一起做成衣服。
要在你外衣的四角縫上穗子。
若有人娶妻,與她同房後卻厭惡她,捏造謠言毀謗她的名聲,說:“我娶這女子,親近她的時候,冇有發現她是處女的證據”,女子的父母就要把處女的證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口的長老麵前。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女兒嫁給這人,他卻厭惡她。
如今他造謠毀謗我女兒,說冇有找到她貞潔的證據。但請看,這是我女兒的貞潔證據。”父母就要把證據攤開給本城長老看。
長老就要拿住那人懲治他,罰他一百雪客勒銀子交給女子的父親,因他汙衊了一個以色列處女的名譽。這女子仍要作他的妻子,終身不可休她。
但倘若指控屬實,在女子身上確實找不到處女的證據,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親的家門口,由本城的人用石頭打死她。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的可恥之事。你必須從你們中間除掉這惡行。
若發現有人與有夫之婦同寢,必須把同寢的男女二人都處死。你必須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行。
若有男子在城裡遇見已許配他人的女子,並與她同寢,你們要將二人帶到那城門口,用石頭打死——女子因在城裡未喊救命,男子因玷汙了鄰舍的妻子。必須從你們中間除掉這惡行。
但若男子在田野遇見已許配的女子,強行玷汙了她,就隻處死那行這事的男子。
不可傷害那女子,她本冇有該死的罪。這好比有人攻擊鄰舍致死——因為男子是在田野強暴她,許配女子喊叫卻無人搭救。
若有男子強暴未許配他人的女子,被人發現,他就要賠償女子父親五十雪客勒銀子,並必須娶這女子為妻,因他玷汙了她。終身不可休這女子。
人不可娶父親的妻子,因這是玷汙父親床榻的羞恥。
本章展現了信仰如何滲透於生活的每個角落——從牲畜走失、衣物材質到房屋安全、田間勞動等日常細節。其核心啟示在於:耶和華的子民需在微小之事上活出聖潔,這體現為三個維度:
1.鄰舍守望(歸還失物、救助牲畜),要求信徒對身邊人的財物負責,打破冷漠;
2.生命敬畏(護牆防跌、放母存雛),要求人對神所造的生命存基本仁慈,延伸至對自然資源的尊重;
3.秩序維護(婚姻律法),通過嚴懲誣告貞潔(保障女性名譽)、區分強姦情境(考慮求救可能性)、禁止亂倫等,在混亂中建立公義框架。特彆值得注意的是,在貞潔律例中既有對誣告者的重罰(剝奪離婚權+钜額賠款),也有對田野強姦案中女性無罪的清晰宣告,顯示出超越時代的人道精神。全章揭示:真正的敬虔不僅在大事上持守,更在不起眼的瑣事中流露對神、對人、對受造界的敬畏與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