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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行”,分量千金。它代表著這位老炮頭,第一次真正認可了林衛國的手藝,而不僅僅是他的運氣和蠻力。
接下來的兩個小時,兩人通力合作。王庚負責選址和提供經驗,林衛國則負責動手製作陷阱。他那套高效的扳機結構,大大縮短了工作時間。原本計劃一個上午才能下完的十個套子,不到晌午就全部佈置完畢。
“走,去東邊山梁看看。”王庚顯然對今天的成果很滿意,話也多了些,“那邊狐狸多,看看能不能給你妹弄張狐狸皮做個圍脖。”
兩人收拾好東西,朝著東邊的山梁爬去。
山梁上的風極大,刮在臉上像刀子割。視野倒是開闊,能俯瞰小半個山穀。
“你看那。”王庚指著遠處一片相對平緩的雪坡。
林衛國順著他指的方向看去,眼神瞬間一凝。
雪坡上,有一串淩亂的腳印,周圍的雪被大片地刨開,甚至能看到幾點暗紅色的血跡,在白雪的映襯下格外刺眼。
“狼。”林衛國吐出兩個字。
“冇錯。”王庚的表情變得嚴肅起來,“看樣子,是一群狼在圍捕一頭野豬。血跡很新,就在一個鐘頭之內。”
林衛國的心跳微微加速。狼群,在大興安嶺的冬天,是最危險的存在。它們饑餓、狡猾,而且極度記仇。
“咱們得繞開走。”王庚當機立斷,“冬天的餓狼,什麼事都乾得出來。而且狼群捕獵的地方,附近肯定有它們的窩。咱們彆去招惹。”
這是最穩妥,也是最正確的選擇。
然而,林衛生的目光卻冇有離開那片雪坡。他的視線越過那片狼藉的戰場,落在了雪坡上方,一片被幾塊巨大岩石遮擋住的區域。
他的記憶,像潮水般湧了上來。
就是那個位置。前世,他看過一份關於黑河地區的林業勘探舊檔案。檔案裡提到,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曾有勘探隊在這片區域的山裡迷路,彈儘糧絕。他們最後在一個被岩石環繞的避風山洞裡,發現了一頭被狼群逼入絕境,最後活活凍餓而死的成年馬鹿。
馬鹿!
鹿茸、鹿鞭、鹿胎……這在後世,每一樣都是天價的滋補品。就算是在這個年代,一頭成年的馬鹿,其價值也遠超十棵五品葉的人蔘!
那份檔案裡清晰地記載了座標和地形特征。錯不了,就是那裡!
狼群剛剛捕食完野豬,短時間內不會離開巢穴太遠,但也不會立刻回到那個逼死馬鹿的山洞。現在,是唯一的視窗期!
一個瘋狂的念頭,在林衛國心裡滋生。
他深吸一口氣,指著那片岩石區域,對王庚說道:“王大爺,咱們不去惹狼群。但是,我想去那裡看看。”
王庚順著他指的方向看去,眉頭緊鎖:“那邊?那邊就是幾塊破石頭,能有什麼?離狼窩太近,危險!”
“我總覺得那地方有點不對勁。”林衛國半真半假地解釋道,“剛纔在那邊,我好像看到有東西反光,一閃就冇了。”
“反光?”王庚眯起眼睛,努力朝那邊望瞭望,除了白茫茫的雪和黑黢黢的岩石,什麼都看不到。
“你小子,不會是看花眼了吧?”他有些不信。
“可能吧。”林衛國冇有堅持,“王大爺,要不您在這等我。我一個人過去,就看一眼,很快就回來。我保證,絕不靠近那片血地。”
王庚看著林衛國那張寫滿堅持的臉,又想起這小子之前種種神乎其技的表現,心裡的懷疑動搖了。
這小子,邪門得很。他說有東西,冇準真有。
他沉吟了許久,最終把腰間的開山斧解下來,遞給林衛國。
“拿著。槍我得留著,以防萬一。”他從口袋裡掏出兩發黃澄澄的子彈,塞進老式獵槍的槍膛,發出了清脆的“哢噠”聲。
“記住,隻準在石頭周圍看,不準往下走。不管看到什麼,聽到什麼,隻要有不對勁,立刻就跑。我在山梁上給你盯著。要是情況不對,我就朝天開槍,你聽到槍聲,頭也彆回地往回跑,知道嗎?”
王庚的語氣,前所未有的嚴肅。
林衛國接過沉甸甸的開山斧,鄭重地點了點頭。
“我知道了,王大爺。”
他握緊斧柄,不再猶豫,轉身朝著那片神秘的岩石區域,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