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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智囊裡的管理學 > 第326章 明智之四《經務》05 周忱

周忱:明朝“江南經濟救星”!減稅、穩糧、補鹽課,22年讓百姓不遭額外攤派

周忱(諡號文襄)任江南巡撫時,蘇州一地拖欠的賦稅就達七百九十萬石。他翻文書時特彆驚訝,問當地老人才知道:吳中(江南一帶)的富豪權貴不肯繳賦稅附加的“耗損費”,把這部分負擔全壓給貧民。貧民扛不住,隻能紛紛逃荒。

周忱立刻改革,推出“平米法”:不管是官府的田還是百姓的田,統一繳納“耗損費”,不再隻坑貧民。當時蘇州賦稅總額是二百九十萬石,他又和蘇州知府況鐘反覆覈算,上疏朝廷減免了八十多萬石。

按舊規矩,糧食稅不能集中征收。周忱卻讓每個縣在河邊方便運糧的地方建“便民倉”,每個鄉、每個圖(古代基層單位)推選一個有財力的人當“糧長”,負責收本鄉的夏秋兩稅,還規定“耗損費”最多不超過百分之十。

他還根據糧長的家產多少安排押運任務,按押運距離遠近、辛苦程度定補貼:運到北京、通州糧倉的,每石糧食補三鬥;運到臨清、淮安、南京等糧倉的,按距離依次定補貼,覆蓋造船、轉運等費用。

糧食的征收、支出、結餘每筆賬都記清楚,結餘的糧食存在縣裡的糧倉,叫“餘米”。“餘米”多了,就減少“耗損費”:第二年按百分之十六征收,第三年降到百分之十五,結餘反而更多。

明正統初年,淮安、揚州遭災,鹽稅收不上來。周忱去巡視後,上奏朝廷讓蘇州等府調出“餘米”,每個縣調一二萬石運到揚州鹽場,折算成這些縣第二年的田租;同時允許鹽戶(煮鹽百姓)交私鹽換“餘米”。當時米貴鹽賤,官府囤了鹽,百姓換了救命米,公私雙方都渡過了難關。

周忱在江南任職二十二年,每次遇災,都能用“餘米”靈活救災,除正常賦稅外,從不再額外攤派。無論是朝廷要的貢品,還是官府辦公房、學校、賢祠、古墓、橋梁、河道的修繕費用,全從“餘米”裡出,冇讓百姓多花一分錢。

馮夢龍點評:“餘米”被收走後,江南賦稅又亂了——對比才知周忱多靠譜

後來戶部(管財政的部門)說“濟農餘米”缺乏監管,上奏派官員把所有“餘米”收歸官府。從此,各種苛捐雜稅又多了起來,百姓拖欠的賦稅也越來越多。

其實“餘米”本是緩解百姓負擔、應對緊急情況的儲備,一旦全歸官府,官府冇多做實事,百姓卻冇了依靠。大家不妨想想:現在的糧食稅,“耗損費”真的隻收百分之十嗎?征收比例真的隻有百分之十五、十六嗎?

過去為啥能低收稅還有餘糧?現在為啥加了各種攤派還不夠用?江南百姓怎麼能不永遠懷念周忱,把他當恩人一樣記著!

何良俊的評價:周忱的成功,藏在“接地氣的調研”裡

何良俊(明朝學者)說:“周忱巡撫江南十八年,常駕著小船,沿著村子、巷子到處走訪。遇到淳樸的老農,就拉著人家一起睡在榻上,詳細問地方上的事。當地的民情、風俗,冇有他不知道的。”

正因為摸透了實際情況,周忱才能製定出“按糧食數量加耗損”的製度,還用金花銀(折成銀子的賦稅)、粗細布、輕齎(輕便易運的物資)等,彌補高額賦稅田地的負擔,每處調整都兼顧公平和實際,做到了儘善儘美。

顧文僖(明朝官員)說“照著周忱的辦法做,地方就安定;打亂他的辦法,地方就混亂”,這話一點不假!後來歐石岡(官員)把製度改成“按田地麵積加耗損”,不僅導致國家稅收減少,還留下無窮後患。負責地方治理的人,怎麼能不重視周忱的經驗呢!

【管理智慧】

一、核心邏輯:對付“賦稅不均、民生困難”,彆硬壓百姓,要找“平衡各方的緩衝點”

江南的問題,本質是“富豪逃負擔、百姓扛重稅”,還缺應對災荒的“備用金”。周忱的破局點,是用“平米法”拉平負擔,用“餘米”做緩衝:

1.均負擔:官田民田同繳耗損費,不讓富豪逃稅,貧民少受罪;

2.留緩衝:“餘米”既當救災儲備,又覆蓋公共開支,不用額外攤派百姓;

3.巧調配:用“餘米”換鹽解鹽課危機,讓官府、百姓、鹽戶都受益。

這就像現在社區要搞公共設施建設,直接向居民收費容易有意見,不如從社區公共收益裡留出一部分當“備用金”,既辦了事,又不讓居民多掏錢——本質都是“找對緩衝點,平衡各方利益”。

二、核心啟示:遇“民生與財政的兩難”,別隻盯著“收錢”,要建“可持續的緩衝機製”

周忱的思路放到現在也實用,比如這些場景:

-社區治理:社區要搞環境改造,缺錢又不想向居民收費。可以像周忱那樣,從社區停車費、廣告位收益裡留“改造基金”,既辦了改造,又不增加居民負擔;

-鄉村發展:村裡要修灌溉設施,靠政府撥款不夠,又不想攤派村民。可以牽頭搞“集體產業”,比如種特色水果,用產業收益當“基建基金”,收益反哺基建,形成循環;

-企業福利:公司想提高員工福利,又怕增加成本。可以從利潤裡留“福利儲備金”,既給員工發福利,又不影響公司正常運營,還能提升員工積極性。

簡單說就是:“彆總想著‘要麼讓百姓擔、要麼讓財政扛’,建個‘緩衝機製’,用合理的儲備和調配,就能化解民生與財政的兩難。”

【原文】周忱

周文襄公巡撫江南,時蘇州逋稅七百九十萬石。公閱牒大異,詢父老,皆言吳中豪富有力者不出耗,並賦之貧民,貧民不能支,儘流徙。公創為平米,官田民田並加耗。蘇稅額二百九十餘萬石。公與知府況鐘曲算,疏減八十餘萬。舊例不得團局收糧,公令縣立便民倉水次,每鄉圖裡推富有力一人,名糧長,收本鄉圖裡夏秋兩稅,加耗不過十一。又於糧長中差力產厚薄為押運,視遠近勞逸為上下,酌量支撥,京、通正米一石支三,臨清、淮安、南京等倉以次定支,為舟檣剝轉諸費。填出銷入,支撥羨餘,各存積縣倉,號“餘米”。米有餘,減耗,次年十六征,又次年十五,更有羨。正統初,淮、揚災,鹽課虧,公巡視,奏令蘇州等府撥剩餘米,縣撥一二萬石,運貯揚州鹽場,準為縣明年田租,聽灶戶上私鹽給米。時米貴鹽賤,官得積鹽,民得食米,公私大濟。公在江南二十二年,每遇凶荒,輒便宜從事,補以餘米,賦外更無科率。凡百上供,及廨舍、學校、賢祠、古墓、橋梁、河道修葺浚治,一切取給餘米。

其後戶部言濟農餘米,失於稽考,奏遣曹屬,儘括餘米歸之於官。於是征需雜然,而逋負日多。夫餘米備用,本以寬濟,一歸於官,官不益多而民遂無所恃矣。試思今日兩稅,耗果止十一乎?征收隻十五、十六乎?昔何以薄征而有餘?今何以加派而不足?江南百姓安得不屍祝公而追思不置也。

何良俊曰:“周文襄巡撫江南一十八年,常操一小舟,沿村逐巷,隨處詢訪。遇一村樸老農,則攜之與俱臥於榻下,谘以地方之事。民情土俗,無不周知。故定為論糧加耗之製,而以金花銀、粗細布、輕齎等項,裨補重額之田,斟酌損益,儘善儘美。顧文僖謂‘循之則治,紊之則亂’,非虛語也!自歐石岡一變為論田加耗之法,遂虧損國課,遺禍無窮。有地方之責者,可無加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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