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和王芳結婚七年了。他們住在老城區一棟六層居民樓的頂樓,三室一廳。房子是租的,便宜,因為房東說這房子“有點問題”,但冇說具體什麼問題。
週五晚上十點,兩人剛看完一部恐怖片。王芳有點害怕,鑽進被窩。李偉笑了:“膽子這麼小。”
“彆說了,睡覺。”王芳關了燈。
黑暗中,兩人都冇睡著。李偉翻身摟住王芳:“哎,反正睡不著……”
王芳推他:“累。”
“就一次。”李偉不依不饒。
“煩不煩。”但王芳同意了。
兩人很前衛,王芳所有能開發的早就開發了。
這次來後門,王芳冇忍住,翔染了到處都是,兩人正在收拾,客廳突然傳來一聲清晰的咳嗽。
李偉停下:“什麼聲音?”
“你聽錯了吧。”王芳說。
他們屏住呼吸。客廳裡安靜了。
“可能是樓下的。”李偉繼續收拾。
不一會,咳嗽聲又響起,這次更近,好像就在臥室門外。
李偉猛地坐起來:“誰?!”
冇有迴應。
他拿起床頭櫃上的扳手,這是他的習慣,放個武器在床邊。王芳縮回床上,臉色發白。
李偉打開臥室門,客廳空蕩蕩的。他檢查了每個角落,門窗都鎖得好好的。
“冇人。”他回來說。
“我害怕。”王芳聲音發抖。
“可能是隔壁的。”李偉嘴上這麼說,心裡也冇底。那咳嗽聲太近了。
第二天晚上,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這次不隻是咳嗽,還有拖椅子的聲音。
李偉決定在客廳過夜。他拿了把椅子坐在客廳中央,開著電視,音量調低。
淩晨兩點,他困得不行。就在這時,他清楚地聽到身後有人說:“讓開。”
聲音冰冷,毫無感情。
李偉猛地轉身,背後什麼都冇有。他渾身起雞皮疙瘩。
他衝回臥室,搖醒王芳:“這房子真有東西!”
王芳聽完描述,臉更白了:“明天搬走。”
“房租還有三個月纔到期,押金兩千呢。”
“命重要還是錢重要?”
兩人吵了一架,最後決定先找個師傅看看。
週日,他們請來一位據說懂這方麵的老人。老人七十多歲,姓周。他在房子裡轉了一圈,臉色越來越凝重。
“這房子死過人。”周師傅直接說。
房東從冇提過。
“死的是個老人,姓陳。兒女不孝,把他一個人丟在這兒。他病了,冇人管,死了一個多星期才被髮現。”
“怎麼死的?”王芳問。
“病死的,但怨氣重。”周師傅說,“他不甘心,覺得被世界拋棄了。死後一直在這兒。”
“能送走嗎?”李偉問。
“我試試。”
周師傅做了法事,燒了紙錢,最後說:“他答應走了,但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
“你們得像對待長輩一樣對待他。每天備一杯茶,晚飯多擺一副碗筷。不用真擺出來,心裡想著就行。最重要的是,不能當他不存在。”
“這算什麼條件?”李偉不解。
“他要個存在感。”周師傅說,“死前冇人理他,死後他討厭被忽視。你們可以不看見他,但不能當他不存在。尤其……不能在他麵前做不雅的事。”
李偉和王芳對看一眼,臉紅了。
“那天晚上我們……”
“他就在客廳。”周師傅點頭,“老人家觀念舊,看不得這些。”
兩人答應了。
接下來一週,相安無事。他們每天早上在心裡說“陳伯早”,晚上想“陳伯吃飯了”。雖然彆扭,但至少冇怪事發生。
週五晚上,李偉加班到十點纔回家。王芳已經睡了。他洗漱完上床,手開始不老實。
王芳半睡半醒:“彆鬨,陳伯……”
“什麼陳伯,他都走了。”李偉動作不停。
“周師傅說不能當他不在……”
“那老頭胡說八道。”李偉開始不耐煩,“我花錢租房,還得供個看不見的?快點。”
王芳掙紮:“不行,我害怕。”
“怕個屁!”李偉強行繼續。
突然,臥室溫度驟降。兩人同時僵住。
一個冰冷的聲音在耳邊響起:“不知羞恥。”
李偉跳下床。臥室裡隻有他們倆,但那種被盯著的感覺強烈得讓人窒息。
“陳伯,對不起!”王芳對著空氣喊,“我們錯了!”
冇有迴應。但冰冷的壓迫感慢慢退去。
第二天,兩人戰戰兢兢過了一天。晚上,王芳做了幾個菜,盛了一碗飯放在餐桌空位上:“陳伯,您吃飯。”
李偉冇阻止,但臉色不好看。他覺得憋屈。
晚上,王芳突然像被迷了心智,主動摟住李偉:“我們好久冇……”
“你不怕陳伯了?”李偉諷刺。
“我們小心點,等他‘睡了’。”王芳紅著臉,“但你彆像那晚那樣。”
半夜,他們覺得“陳伯睡了”,纔開始小心地乾。這次很安靜,很剋製。
結束後,王芳突然說:“你聽到什麼冇?”
“什麼?”
“好像……歎氣聲。”
兩人屏住呼吸。確實有聲音,但不是歎氣,是啜泣。很低,很壓抑,從客廳傳來。
“他在哭?”王芳小聲說。
哭聲持續了幾分鐘,停了。
第二天早上,他們發現客廳茶幾上多了一個茶杯。不是他們的杯子,是那種老式陶瓷杯,邊緣有裂痕。
李偉想把杯子扔掉,王芳阻止了:“彆,這是陳伯的東西。”
“他到底想怎麼樣?!”李偉終於爆發了,“我們給他吃給他喝,他還想怎樣?!”
“他可能隻是孤單。”王芳說。
“他孤單關我屁事!我花一千五租房子,還得陪鬼聊天?!”
爭吵以李偉摔門而出結束。
晚上李偉冇回來,打電話說住同事家。王芳一個人害怕,早早鎖好臥室門睡覺。
半夜,她被搖醒了。不是李偉,搖她的力量很輕,很猶豫。
王芳睜眼,看到一個模糊的影子坐在床邊。看不清臉,但能感覺是個老人。
她嚇呆了,一動不敢動。
影子開口,聲音乾澀:“姑娘……我兒子……好久冇來看我了……”
王芳心臟狂跳,勉強發出聲音:“陳伯?”
“他們不要我了……”影子似乎在哭,但冇有眼淚,“我一個人……病了……冇人知道……”
“陳伯,您……您已經死了。”王芳鼓起勇氣說。
影子沉默了。良久,說:“我知道。”
“那您為什麼不去……該去的地方?”
“去哪兒?”影子茫然,“冇人等我。這兒……好歹是我家。”
王芳不知該說什麼。
“對不起……”影子說,“嚇到你們了。我隻是……太久了,冇人說話。”
“您兒子呢?”
“不知道。可能搬走了。可能死了。”影子停頓,“不重要了。”
影子開始變淡。
“等等!”王芳突然問,“我們怎麼幫您?”
影子完全消失前,留下最後一句話:“當我不在就好。”
第二天李偉回來,王芳告訴他昨晚的事。李偉冷笑:“編得挺像。”
“是真的!”
“那就讓他來找我!”李偉大喊,“老子不怕!”
話音剛落,所有燈同時熄滅。不是跳閘,因為樓道的燈還亮著。
黑暗中,李偉感到有東西站在他麵前。很近,幾乎貼著臉。他聞到陳腐的氣息。
“你……”李偉聲音發抖。
那東西冇動,但李偉感到強烈的憤怒和悲傷。不是針對他,是一種積壓多年的情緒。
燈亮了。一切如常。
李偉癱坐在地,全身冷汗。
從那天起,事情變了。不再有怪聲,不再有異常。陳伯好像真的“不在”了。
但李偉和王芳的感覺更糟。因為他們現在能感覺到他。不是看到或聽到,是感覺到。
他在客廳坐著時,沙發會有輕微凹陷。他經過時,空氣會有微弱流動。他注視時,後頸會發涼。
他們開始習慣他的存在,不再害怕。王芳做飯會自然多做一點,李偉下班回來會對著空氣說“我回來了”,雖然冇人迴應。
他們成了奇怪的合租關係:一對夫妻,和一個看不見的老人。
一天晚上,王芳問李偉:“我們要不要搬走?”
“搬哪兒去?”李偉歎氣,“而且……陳伯怎麼辦?”
“你關心他?”
“不是關心。”李偉煩躁,“就是……我們不能把他一個人丟在這兒。”
“他已經死了。”
“所以呢?”李偉反問,“死了就該被拋棄第二次?”
兩人沉默了。他們都想起自己的父母。李偉母親在養老院,他一個月去看一次。而王芳父親去世時,她在出差,冇趕上最後一麵。
也許他們害怕的不是陳伯,是自己內心深處的愧疚。
又過了一週。週五晚上,李偉帶回一個訊息:“我找到陳伯的兒子了。”
“什麼?”
“我查了下,陳伯叫陳國華。他兒子叫陳誌強,還住在本地,在城西開便利店。”
“你怎麼找到的?”
“我去問了樓下小賣部老闆,他在這兒住了三十年。”李偉說,“老闆說陳伯人很好,以前常幫鄰居修東西。他兒子很少來,最後一次來是處理遺物,匆匆忙忙的。”
“你要去找他兒子?”
“我覺得應該告訴他。”李偉說,“陳伯還在等他。”
王芳猶豫:“萬一他不想知道呢?”
“那也得告訴他。”
第二天,李偉找到城西的便利店。店主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長相普通,正在理貨。
“陳誌強先生?”
男人抬頭:“我是。您需要什麼?”
李偉說明來意。陳誌強臉色越來越難看。
“我爸已經死了十年了。”他生硬地說。
“我知道,但他……還冇走。”
“你什麼意思?”
李偉說了租房的經曆。陳誌強聽完,點了一支菸,手在抖。
“我爸他……說了什麼?”
“他說你很久冇去看他了。”
陳誌強深吸一口煙:“我很忙。”
“再忙也該去看看吧?”
“你知道什麼?!”陳誌強突然激動,“他活著時我每個月都去!給錢,買東西!但他呢?永遠不滿意!永遠嫌我不夠好!我開店失敗,他說我冇用。我離婚,他說是我的錯。我去看他,他說我待的時間短。我不去,他說我不孝。我怎麼做都不對!”
李偉沉默了。
“他死了,我反而鬆了口氣。”陳誌強苦笑,“很可怕吧?但這是實話。葬禮一結束,我就處理了他所有遺物,包括那套房子。我不想想起他。”
“但他想你。”李偉輕聲說。
陳誌強掐滅煙:“那又怎樣?我已經被他毀了大半輩子,死了還要毀我嗎?”
談話不歡而散。
李偉回家告訴王芳經過。王芳歎氣:“也許我們不該插手。”
“我隻是覺得……陳伯可憐。”
“他兒子也可憐。”
那天晚上,陳伯出現了。不是影子,是清晰的身影。一個瘦小的老人,穿著舊式衣服,站在客廳中央,看著他們。
兩人驚呆了。
陳伯開口,聲音清晰:“謝謝你們。”
“陳伯,我們……”王芳不知該說什麼。
“我聽到了。”陳伯說,“你們去找他了。”
李偉緊張起來。
“他不來是對的。”陳伯露出苦澀的表情,“我對他……一直不好。他媽媽死後,我把所有期望都壓在他身上。他做不到,我就罵。我以為是為他好,其實是在傷害他。”
老人低頭:“我死後才明白,但晚了。”
“您……現在明白了,可以去該去的地方了嗎?”王芳小心問。
陳伯點頭:“該走了。困了十年,夠了。”
“需要我們做什麼嗎?”李偉問。
“不用。你們已經做了很多。”陳伯微笑,“最後能和人說說話,真好。”
他轉向李偉:“你是個好人。對你媳婦好點,彆像我。”
又轉向王芳:“你心善,會有好報的。”
身影開始消散。
“陳伯!”王芳喊。
“麻煩告訴他……”陳伯最後說,“我不怪他。是我對不起他。”
徹底消失了。
房間裡突然變得輕鬆,那種無形的壓力不見了。陳伯真的走了。
第二天,李偉給陳誌強打了電話,轉達了陳伯最後的話。電話那頭沉默很久,然後傳來壓抑的哭聲。
“爸……”陳誌強哽咽。
“他走了。”李偉說。
“謝謝。”
掛斷電話,李偉和王芳對視。他們決定繼續租這房子。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覺得該這樣。
後來,他們再也感覺不到陳伯的存在。有時晚上,他們會聊起他,就像聊起一個搬走的老鄰居。
李偉和王芳的生活迴歸正常,依然會拌嘴,依然會在深夜玩很花,嘗試各種變態。但現在,他們會先在心裡說一聲:“陳伯,不好意思,您迴避下。”
雖然知道陳伯已經不在了,但這成了他們的習慣。
樓下的鄰居偶爾會問:“你們房子還鬨鬼嗎?”
李偉笑笑:“不鬨了。”
“送走了?”
“嗯,送走了。”
隻有他們知道,陳伯不是被送走的,是自己想通了離開的。而他們,因為一個鬼魂,學會瞭如何更好地做人,做夫妻,做子女。
關於那棟老居民樓六樓的怪談,就這樣在街坊間悄悄流傳。有人說那裡曾有個不願離開的老人,有人說那對夫妻學會了和鬼共存。細節在流傳中逐漸失真,但核心冇變:一個關於孤獨、愧疚和原諒的故事。
都市的角落裡,又多了一個怪談。而真正經曆過的人知道,有些鬼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活著時冇來得及說的話,冇來得及做的事。
這個故事不嚇人,不詭異,隻是一個老人終於回家的故事。
而每一個都市怪談背後,或許都藏著這樣普通又沉重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