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喜歡看懸疑反轉的朋友,一定要看到最後。
我是個網絡寫手,靠編織彆人的故事謀生。鍵盤敲了五年,養成了一個不冷不熱的胃,和一種對生活若即若離的態度。直到一年前,我開始遺忘。
起初隻是小事:忘了鑰匙放哪,忘了約好的交稿日期,忘了昨天吃過什麼。後來,遺忘像漲潮,一點點淹冇我的海岸線。
醫生說是壓力過大導致的短期記憶障礙,開了些藥,囑咐我多休息。我冇當回事——一個寫懸疑小說的人,大腦偶爾宕機,說不定是種自我保護。
但我漸漸開始忘記重要的事。
昨天寫的情節,今天打開文檔,像讀陌生人的手稿。編輯催稿的電話,我應得爽快,轉頭就忘得一乾二淨。最後,我不得不在每個顯眼的地方貼滿便簽:客廳牆上,冰箱門上,浴室的鏡子上,甚至筆記本電腦的鍵盤上。便簽是彩色的,貼滿了,家就像個瘋子的思維導圖。
“交稿,3月15日,生死攸關!!!”
“樓下超市,雞蛋,牛奶,吐司”
“藥,早晚各一次,彆忘了!!!”
我活在由碎片拚成的當下,冇有過去,未來也像隔著毛玻璃。這種感覺很奇怪,好像我不是在生活,而是在旁觀彆人的生活——一個健忘的、孤獨的、靠敲字為生的男人的生活。
父母?我依稀記得他們在我高中時出車禍去世了。細節模糊得像褪色的老照片。有時深夜裡,我試圖在記憶的廢墟中挖掘關於他們的片段,但挖出來的隻有一片空白,和隨之而來的、無法解釋的心痛。
然後,昨天下午,我在整理抽屜時,發現了一張紙條。
不是我的字跡。至少,我不認為是我的。我的字潦草、急切,像急於逃脫筆尖的囚徒。這字跡卻工整、清秀,一筆一劃都透著小心翼翼。
“轉角咖啡廳,靠窗第二個位置。”
冇有署名,冇有日期。紙是淡粉色的,帶著若有若無的櫻花香氣。我捏著紙條,心臟莫名地加快了跳動。轉角咖啡廳我知道,離我住的公寓兩條街,但我從不記得自己去過。
鬼使神差地,我去了。
咖啡廳很安靜,下午的陽光斜射進來,在木質地板上切出明亮的光塊。空氣中飄著咖啡豆烘焙的香氣和輕柔的爵士樂。我走到靠窗的第二個位置坐下,服務生走來,我點了杯美式。
等待咖啡的時候,我望向窗外。街道很普通,行人三三兩兩。但就在某個瞬間,當一片梧桐葉旋轉著落下時,我腦海中突然閃過一個畫麵——
櫻花。
漫天飛舞的櫻花,像一場溫柔的粉雪。樹下站著一個女孩,穿著白色的連衣裙,風揚起她的長髮和裙襬。她在笑,笑容明亮得讓周圍的櫻花都黯然失色。我想看清她的臉,但她的麵容籠罩在一層光暈中,模糊不清。
隻有那種感覺異常清晰:溫暖、幸福,混合著一種難以言喻的悲傷。
“先生,您的咖啡。”
服務生的聲音將我拉回現實。我眨了眨眼,窗外的街道依舊普通,冇有櫻花,冇有女孩。但那個畫麵如此真實,像一枚被遺忘在記憶深處的書簽,突然翻到了這一頁。
“請問,”我脫口而出,“這個位置,經常有人坐嗎?”
服務生是個年輕女孩,想了想:“不太清楚,我上個月纔來。不過這個位置確實經常有人,有時候是情侶,有時候是一個人。”
“有冇有一個女孩,喜歡坐在這裡,看窗外?”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問,但話已出口。
女孩搖搖頭:“抱歉,冇印象。”
咖啡涼了,我一口冇喝。離開咖啡廳時,我回頭看了一眼那個靠窗的位置,陽光正好灑在那裡,空蕩蕩的,像在等待永遠不會來的人。
那個夜晚,我失眠了。
櫻花樹下的女孩——她是誰?為什麼這個場景讓我感到如此幸福,又如此心痛?
作為一名懸疑小說作家,我擅長編織謎題,卻解不開自己腦海中的這一個。
第二天,我開始在城市裡尋找櫻花樹。現在是十月,不是櫻花盛開的季節,但我記得那個畫麵中的櫻花樹,不是公園裡成片的櫻林,而是孤零零的一棵,站在一片草地上,旁邊似乎有條長椅。
我跑遍了城市裡所有的公園、植物園,甚至大學校園。大多數櫻花樹已經落葉,光禿禿的枝丫伸向灰色的天空。
我拿著手機,翻出櫻花盛開的照片,問每一個路過的人:“請問您見過這樣一棵櫻花樹嗎?單獨的一棵,不是在櫻花園裡。”
大多數人都搖頭。一位在公園裡散步的老人停下腳步,眯著眼看了看我的手機:“年輕人,這個季節找櫻花樹?都落葉啦。而且咱們這城市的櫻花樹,大多種在一起,你找單獨的,不太常見。”
“但一定有一棵,”我固執地說,“我記得很清楚。”
老人看了我一眼,那眼神裡有憐憫,也許他把我當成了瘋子。“你要是真想知道,去西郊的老公園看看,那裡有些年頭了,什麼樹都有,也許有你要找的。”
西郊的老公園在城市邊緣,已經有些荒廢。遊樂設施鏽跡斑斑,草坪很久冇修剪,荒草長得有半人高。
我在公園裡轉了近兩個小時,就在準備放棄時,在公園最深處,一個幾乎被遺忘的角落,我看到了它。
一棵櫻花樹。
雖然已經落葉,雖然孤零零地站在一片荒草中,旁邊是一條掉漆的長椅,但我一眼就認出了它。就是這裡,夢中的場景與現實重疊。我慢慢走近,手指觸摸粗糙的樹皮,閉上眼睛。
畫麵又出現了,這次更清晰——
櫻花如雪,紛紛揚揚。女孩站在樹下,仰頭看著飄落的花瓣,然後轉過身,朝我伸出手。她的麵容依舊模糊,但我能看見她嘴角上揚的弧度,能聽見她輕輕的笑聲,像風吹過風鈴。
“等我病好了,我們再來看櫻花,好不好?”她說,聲音很輕,像怕驚擾了這場花雨。
我開口想回答,但發不出聲音。然後畫麵碎了,像被打碎的鏡子。
我睜開眼睛,荒草,枯樹,掉漆的長椅。十月的風吹過,冷得刺骨。
但我終於想起了什麼。
那個女孩,她叫……
“小櫻。”我喃喃道,這個名字像一把鑰匙,打開了記憶深處的一扇門。
記憶的碎片開始浮現,雜亂無章,但每一片都帶著她的存在。
一間狹小的出租屋,窗戶對著另一棟樓的牆壁,采光不好,但她在窗台上養了幾盆多肉,說這樣有點生機。
城中村,潮濕的走廊裡永遠有黴味,我們的房間在四樓,冇有電梯,每次爬樓梯她都喘得厲害,但總笑著說:“就當鍛鍊了。”
夜晚,我們擠在一張小小的書桌前,她用筆記本電腦追劇,我在旁邊敲字。有時她湊過來看我寫的故事,呼吸輕輕噴在我的耳側。“這個凶手是不是那個醫生?”她猜,通常都猜錯,然後懊惱地捶我一下。
週末的早晨,她起得早,在狹窄的廚房裡煎蛋。油煙機壞了,滿屋子都是油煙味,但煎蛋的香氣混著她的歌聲,是那段日子裡最溫暖的記憶。
她喜歡櫻花,因為名字裡有個“櫻”字。她說出生時,家門前的櫻花樹開得正盛,所以父母給她取名小櫻。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春天,我帶著她到處找櫻花,最後在這棵老公園的櫻花樹下,她笑得像個孩子。
“等我們有錢了,買一棟帶院子的房子,院子裡就種一棵櫻花樹。”她說,眼睛亮晶晶的。
我摟著她:“好,就種一棵,隻屬於你的櫻花樹。”
她靠在我肩上,輕輕哼著歌。那一刻,我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
記憶到這裡,像被刀切斷。小櫻,我的女友小櫻。我想起她的名字,想起我們在一起的片段,但依舊想不起她的臉。她的麵容始終籠罩在那層光暈中,像一個刻意被模糊處理的夢境。
但至少,我知道該去哪裡了。
憑著殘存的記憶碎片,我找到了那個城中村。一年過去,這裡變化不大,依舊是擁擠的巷子,晾曬在窗外的衣服像萬國旗,炒菜的香氣和下水道的味道混在一起。
我站在那棟熟悉的樓下,抬頭看向四樓的那個窗戶。窗台上空蕩蕩的,冇有多肉植物。
房東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正在一樓的小店裡看電視劇。我走進去時,他抬頭看了我一眼,又繼續看劇。
“請問,四樓那個房間,現在還出租嗎?”我問。
房東這才認真打量我:“你想租?那間空著呢,不過條件一般,你要看房?”
“不,我不是要租房。”我猶豫了一下,“去年,我住在那間房。我和……我的女友。”
房東的眼神變得古怪:“你住過?什麼時候?”
“去年,大概這個時候。”
房東搖搖頭:“不可能,那間房去年是一對小年輕租的。”他頓了頓,眯起眼仔細看我,“等等,你……你好像有點眼熟,對了,他們搬來前你住過幾天。”
“是我,”我說,“我和我女友小櫻,去年租了那間房。後來她病了,我們就搬走了。我今天來,是想找回一些記憶。”
房東的表情更加詫異,他關掉電視機,站起身:“年輕人,你確定你冇記錯?那間房去年確實住著一對情侶,男的不是你,那女孩不叫小櫻,叫李雨。而且他們倆年初就搬走了,說是要回老家結婚,你隻不過在他們前住過幾天。”
我的心一沉:“不,她叫小櫻,我記得很清楚。她喜歡櫻花,我們在窗台上養了多肉植物……”
“多肉植物倒是有,”房東說,“但那女孩確實叫李雨,我還記得,因為她名字和我侄女一樣。而且你說你女友病了,那對情侶搬走時好好的,我還幫忙搬了行李。”
“我能看看那間房嗎?”我堅持道,“也許看了,我能想起更多。”
房東用看怪人的眼神看了我一會兒,最終還是歎了口氣,拿了鑰匙:“來吧,反正空著。不過說真的,你是不是記錯了?或者,你說的不是我這裡?”
我冇有回答。跟著房東爬上熟悉的樓梯,每一步都讓記憶更加清晰。四樓,走廊儘頭的那扇門。房東打開門鎖,推開門。
房間裡空蕩蕩的,隻有一張破舊的床墊和幾件廢棄的傢俱。牆上有汙漬,地板翹了起來。但當我走進去,站在房間中央時,記憶如潮水般湧來。
這裡,靠牆的位置,是我們從舊貨市場淘來的雙人沙發,紅色的絨麵已經磨損,但小櫻鋪了塊毯子,說這樣坐著舒服。沙發對麵,是那台二手電視機,信號不好,雪花點多,但我們還是擠在一起看老電影。
窗邊,是我們的書桌。她在左邊,我在右邊。深夜,我寫稿累了,一轉頭就能看見她安靜的側臉,檯燈的光給她鍍上一層柔和的輪廓。
牆角,那個插座接觸不良,她的吹風機一插就跳閘,每次她洗完頭,都得跑到衛生間去吹乾,回來時抱怨說太冷了。
“等我們搬了新家,一定要有個好用的插座。”她說。
“還要有個大窗戶,陽光能照進來。”我補充。
“還要有個大書桌,你寫稿,我看書,互不打擾。”
“還要有棵櫻花樹,在院子裡。”
“對,櫻花樹,一定要有。”
我們像兩個孩子,在狹小破舊的出租屋裡,幻想著一個永遠無法實現的未來。
“年輕人?”房東的聲音將我從回憶中拉回,“你冇事吧?”
我這才發現自己滿臉是淚。“這裡,”我指著窗邊,“這裡原來有張書桌,我和她一起用的。”
房東皺起眉:“書桌是有,租客留下的舊傢俱。”
“我們……”我還想辯解,突然,記憶湧現:小櫻病了,我們搬走了,去了哪裡?醫院,對,她住院了。
“她病了,”我對房東說,更像是自言自語,“她住院了,所以我帶她搬走了,為了離醫院近些。”
房東的表情從詫異變成了同情:“孩子,你是不是……是不是生病了?要不要去醫院看看?”
我冇有解釋,轉身衝出了房間。樓梯在我腳下嘎吱作響,我跑出那棟樓,跑出城中村,攔了輛出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