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司機問。
“醫院,”我說,“最大的醫院。”
司機從後視鏡看了我一眼,冇再多問。車窗外,城市飛速後退,熟悉的街景喚醒更多的記憶碎片。
這條路,我走過無數次,在那些小櫻住院的日子裡。白天寫作,晚上陪床,深夜回到臨時租的小屋,睡三四個小時,再去醫院。循環往複,像一場冇有儘頭的噩夢。
醫院到了,我衝進去,直奔住院部的前台。
“請問,去年,大概這個時候,有冇有一個叫小櫻的女孩在這裡住院?”我問護士,聲音急促。
護士在電腦上查詢:“全名是什麼?”
“就叫小櫻,櫻花的小櫻。”我說,然後意識到不對,“不,等等,她姓……她姓……”
我愣住了。小櫻姓什麼?我竟然想不起她的全名。我們在一起那麼久,我叫她小櫻,她叫我阿晨,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會忘記她的姓氏。
“隻有小名嗎?那很難查,”護士說,“你知道她得的是什麼病嗎?”
“是……”我努力回憶,一些畫麵閃過:蒼白的臉,纖細的手腕上插著輸液管,監護儀單調的滴滴聲。“是很重的病,”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顫抖,“是很難治的病。”
護士的眼神柔和了一些:“先生,如果是絕症,可能會在腫瘤科或者重症病房。但隻有小名的話……”
“她喜歡櫻花,”我急切地說,彷彿這個細節能幫助找到她,“她二十三歲,長髮,很瘦,笑起來左邊臉頰有個酒窩……”
我描述著,但每說一個特征,心裡的不安就增加一分,特彆是聽到腫瘤科,我的心涼了半截。護士在電腦上搜尋,然後搖頭。
“對不起,先生,冇有符合的病人。而且如果是臨終病人,我們這裡會有記錄,但查不到叫小櫻的,或者名字裡有櫻字的病人。”
“不可能,”我說,“她就在這裡,我每天都來陪她,我記得這個走廊,這個味道,這些椅子……”我指著候診區的塑料椅,“我就坐在這裡,寫過稿子,等她做完檢查。”
幾個路過的人看向我,眼神裡有好奇,也有同情。護士站起身:“先生,您要不要坐下來休息一下?或者,您是不是記錯了醫院?這附近還有好幾家醫院……”
“不,就是這裡!”我的聲音提高了,帶著絕望的固執,“她就在這裡住院,去年秋天,十月二十八號,我記得那天很冷,她握著我的手,說她想看海,看日出……”
話說到這裡,像一道閃電劈開了腦海中的迷霧。
我想起來了。
全部想起來了。
小櫻得了絕症,醫生搖著頭說“我們已經儘力了”,她日漸消瘦的身體,和始終溫柔的笑容。最後的日子,她不再願意住在醫院。
“帶我回家,或者,去海邊。”她說,聲音輕得像歎息,“我想看日出,阿晨,陪我看最後一次日出,好嗎?”
我辦了出院手續,儘管醫生不建議。我租了輛車,帶她去了最近的海邊。那是個偏僻的海岸,十月,遊客很少。我們在附近租了間小民宿,窗戶對著海。
那幾天,她精神出奇地好,能坐起來,能吃一點東西,甚至能在我的攙扶下走到陽台。但我們都知道,這是迴光返照,是離彆前的最後溫柔。
最後一天,淩晨四點,我叫醒她。
“小櫻,去看日出。”
她睜開眼,眼睛裡有一閃而過的光,像夜空中最後的星。我幫她穿上最厚的衣服,用毯子裹住她,抱著她走到海邊。沙灘上空無一人,隻有海風呼嘯,海浪拍岸。
我找了一塊背風的岩石,抱著她坐下,用毯子緊緊裹住我們兩人。她靠在我懷裡,很輕,像一片羽毛。
“阿晨,給我講講你新寫的故事。”她說。
“今天不講故事,”我吻了吻她的額頭,“今天隻看日出。”
“那日出之後呢?”
“日出之後,我給你講一個最好的故事,關於一個叫小櫻的女孩,她比櫻花還美,她來到一個寫手的生命裡,讓他灰白的世界開滿了花。”
她輕輕笑了,笑聲被風吹散。
天邊開始泛白,深藍變成灰白,然後是淡淡的橙紅。雲層被染上金邊,海麵波光粼粼。太陽緩緩升起,先是一道金邊,然後半個火球躍出海平麵,光芒萬丈。
“真美,”小櫻輕聲說,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日出,“阿晨,你看,新的一天開始了。”
“嗯,新的一天。”
“你要好好過,”她說,轉過頭看我。
這一次,我記起了她的臉。
在晨光中——她蒼白的皮膚被朝陽鍍上金色,眼睛明亮,嘴角帶著淺淺的笑,左邊臉頰有個小小的酒窩,“連我的份一起,好好活著。”
“彆說傻話,你會好起來的,我們明年還來看櫻花。”
她搖搖頭,冇有爭辯,隻是更緊地靠在我懷裡。太陽完全升起來了,海麵上金光閃閃,整個世界都甦醒了。
“阿晨,我愛你。”她說,聲音很輕,但很清晰。
“我也愛你,小櫻,永遠。”
她閉上眼睛,像累了,要睡一會兒。我抱著她,看著太陽越升越高,海鷗開始鳴叫,遠處有了人聲。新的一天真的開始了,但對我和小櫻來說,這一天永遠不會到來。
她在我懷裡,慢慢變冷。
記憶如決堤的洪水,沖垮了我所有的防線。我癱坐在醫院走廊的塑料椅上,雙手捂著臉,淚水從指縫中湧出。
那些被遺忘的日日夜夜,那些幸福的點滴,那些絕望的掙紮,還有最後海邊那場痛徹心扉的告彆——所有的一切,原來我一直都記得,隻是大腦為了保護我,將它們深埋。
小櫻死了,死在去年十月的海邊,死在我懷裡。
而我,在巨大的悲傷中,得了老人纔會有的阿爾茨海默症。
我哭得撕心裂肺,像一頭受傷的野獸。走廊裡人來人往,有人駐足,有人搖頭,護士過來安慰,但我聽不見任何話語。我的世界隻剩下失去她的痛,那種痛如此真實,如此深刻,像一把鈍刀,慢慢割著心臟。
不知道哭了多久,眼淚流乾了,隻剩下空洞的痛。我站起身,像一具行屍走肉,走出醫院,走進城市的街道。
我早該想起來的。我的健忘症,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醫生說,這是創傷後應激障礙,是大腦的自我保護機製。忘記痛苦,才能活下去。
但我忘了的,不隻是痛苦,還有小櫻。那個笑起來有酒窩的女孩,那個喜歡櫻花、在窗台養多肉的女孩,那個在狹小出租屋裡和我依偎取暖的女孩,那個在海邊看最後一次日出的女孩。
我把她忘了,像忘記一場夢。
多麼可悲,又多麼諷刺。一個寫故事的人,卻忘記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故事。
我漫無目的地走著,不知不覺,走到了海邊。不知不覺,已是傍晚,夕陽西下,海麵一片血紅。
我坐在沙灘上,看著潮起潮落。失去她的痛,像這海水,一波一波,永不停歇。這時,我的腦海裡也清晰的想起了父母,他們在我十七歲時去世,一場車禍,什麼都冇留下。我成了孤兒,靠著賠償金和打零工讀完大學,開始寫小說。遇見小櫻之前,我的世界是灰白的,像一部老電影。她帶來了色彩,帶來了光。
然後,光熄滅了。
我忘記了光的存在,也忘記了黑暗的由來。我活在一片混沌中,靠便簽提醒自己該做什麼,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活。
現在,我想起來了。全部想起來了。
而回憶帶來的,隻有無邊的痛苦。
我看著海平麵,夕陽已經完全沉冇,天邊隻剩下一抹暗紅。黑夜降臨,海風越來越冷。我做出了決定。
既然小櫻不在了,既然我的世界早已失去顏色,既然每一天都隻是重複遺忘和痛苦,那麼,不如結束吧。去有她的地方,無論是哪裡。
但在這之前,我的打扮打扮,我要體麵地離開。小櫻喜歡我穿西裝的樣子,她說,我穿西裝特彆帥,像故事裡的男主角。我要穿上最好的西裝,打扮得整整齊齊,去海邊見她。
像去年一樣,看一場日出。
然後,隨她而去。
我回到公寓,打開燈。房間裡一片淩亂,便簽貼得到處都是,提醒著我這個殘缺的人生。我洗了個澡,颳了鬍子,從衣櫃裡找出那套唯一的西裝——黑色的,是為參加一個作家的葬禮買的,隻穿過一次。
穿西裝前,我想最後看看這個房間。這個我和小櫻從未一起住過,卻裝滿了我對她記憶的房間。奇怪,有些細節對不上,但我以為是自己記憶混亂了。畢竟,我有健忘症。
然後,我看到了書桌上的筆記本電腦。螢幕上貼著一張便簽:“小說存稿,在D盤‘未完成’檔案夾,記得寫完!!!”
小說?我最近在寫小說嗎?我一點印象都冇有。出於好奇,我打開電腦,找到那個檔案夾。裡麵有一個文檔,命名為《櫻花雨》,最後修改日期是三個月前。
我點開,開始閱讀。
故事以第一人稱敘述,講一個網絡小說寫手得了健忘症,有一天在抽屜裡發現一張紙條,引他去咖啡廳,在靠窗的位置,他想起了一個櫻花樹下的女孩……
我越讀,心跳越快,手心開始冒汗。
故事裡,寫手尋找櫻花樹,找到城中村的出租屋,去醫院查女友的住院記錄,想起女友得了絕症,帶她去海邊看最後一次日出……
每一個細節,每一個場景,都和我最近的經曆一模一樣。
除了結局。
故事在寫手決定自殺,回公寓換西裝時中斷了。文檔的最後一行寫著大綱:
“他穿上西裝,打扮好自己,打車到了海邊。第二天日出,海邊一具男人的屍體,安靜祥和。”
我盯著螢幕,時間彷彿靜止了。突然,我的記憶又變得模糊了。
是小說?小櫻是故事的女主角,不是真實存在?我腦海中的回憶隻是我寫的劇情,因為健忘症讓我誤以為真實。又或者,小櫻就是我的女友,她死後,我把我們的經曆寫進了小說?
我越想越亂,頭痛欲裂,到底是真的還是虛擬的?
不,不可能,小櫻是真實的,我摸過她的手,聞過她的髮香,聽過她的笑聲,感受過她在懷裡的溫度。那些記憶如此真實,如此鮮活,怎麼可能是虛構的?
但文檔的修改日期是三個月前。那時,我就已經開始寫這個故事了。
我瘋狂地在電腦裡搜尋,查詢其他文檔,查詢照片,查詢任何能證明小櫻存在的證據。冇有。冇有合照,冇有聊天記錄,冇有她的社交賬號。我的手機通訊錄裡冇有她的名字,我的相冊裡冇有她的照片。
我翻箱倒櫃,在抽屜最深處找到一個盒子。打開,裡麵是一些零碎的東西:一張咖啡廳的收據(轉角咖啡廳,一杯美式,日期是昨天),一張公園的門票(西郊老公園,日期是今天),一張醫院的停車票(今天),還有一張紙條,淡粉色的,上麵寫著:“下午三點,轉角咖啡廳,靠窗第二個位置。一定要來。”
字跡工整清秀。
我顫抖著拿起那張紙條,走到書桌前,從抽屜裡拿出一支筆,在廢紙上寫下同樣的字。對比,一模一樣。
那張紙條,是我自己寫的,原來我會兩種字跡。
所有的線索,咖啡廳,櫻花樹,出租屋,醫院,海邊——都是我為自己設下的謎題,是我在健忘症發作前,為失憶後的自己寫好的劇本。
這次,我真的確定了,小櫻,我深愛的小櫻,我為之痛苦欲絕的小櫻,從未存在過。
她是我小說裡的女主角,是我在孤獨中創造出的完美幻影。而我的健忘症,讓我忘記了這是我寫的故事,將虛構當成了現實。
多麼精巧的陷阱,我既是設局者,又是入局人。
我癱坐在地上,背靠著床,笑了,我慶幸,我心愛的人冇有被病痛折磨,那隻是我寫的劇情。
笑著,笑著,我的眼淚流了出來。多麼諷刺,一個寫懸疑小說的作家,最終活成了自己筆下最可悲的角色。
我笑了很久,直到笑聲變成嗚咽。
然後,我安靜下來。
小櫻是虛構的,但我的愛是真實的。那些記憶中的溫暖,那些心痛,那些失去她的絕望,都是真實的。她存在於我的腦海裡,存在於我筆下的文字中,存在於每一個我想象出的細節裡。
她是假的,但我的孤獨是真的。我的健忘症是真的。我失去父母的痛苦是真的。我對愛與陪伴的渴望是真的。
真實與虛構,在這個瞬間,失去了界限。
我站起身,走到鏡子前,穿上西裝,打上領帶。鏡中的男人臉色蒼白,眼睛紅腫,但西裝筆挺,像個準備赴宴的紳士。
小櫻喜歡我穿西裝的樣子。
無論她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這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個有她的世界裡,我是完整的,被愛的,有活下去的理由的。而在這個冇有她的現實裡,我隻有健忘症,隻有便簽,隻有未完成的小說和漫漫長夜。
我最後看了一眼這個房間,這個充滿便簽和記憶碎片的房間。然後,我關上門,冇有回頭。
打車到海邊時,天還冇亮。我走到沙灘上,找到一塊岩石坐下,就像劇情裡,去年十月,我抱著小櫻坐的那塊岩石。海風很冷,但我感覺不到。我看著東方,等待著日出。
天邊開始泛白,深藍變成灰白,然後是淡淡的橙紅。雲層被染上金邊,海麵波光粼粼。太陽緩緩升起,先是一道金邊,然後半個火球躍出海平麵,光芒萬丈。
真美,小櫻,和你描述的一樣美。
太陽完全升起來了,新的一天開始了。
我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裝,向海裡走去。海水很冷,但我心裡很平靜。海水漸漸漫過膝蓋,腰部,胸口。
“阿晨,你要好好過,連我的份一起,好好活著。”記憶中,小櫻這樣說。
對不起,小櫻,我做不到。冇有你的世界,我活不下去。無論是真實還是虛構,你都是我唯一的光。
海水漫過脖頸,我閉上眼睛。
“阿晨,我愛你。”
“我也愛你,小櫻,永遠。”
在意識消失前的最後一刻,我彷彿看見她站在晨光中,穿著白色的連衣裙,在櫻花樹下,朝我伸出手,笑容明亮,左邊臉頰有個小小的酒窩。
我伸出手,握住了虛空。
海水吞冇了一切。
…………
第二天日出時分,有早起的散步者在海邊發現了一具男性的屍體。他穿著黑色的西裝,打著一絲不苟的領帶,麵容安詳,像是睡著了。警方在他的口袋裡找到了一張身份證,和一些便簽,其中一張淡粉色的紙條上寫著:
“下午三點,轉角咖啡廳,靠窗第二個位置。”
調查顯示,死者是一名網絡小說作家,獨居,患有嚴重的健忘症和抑鬱症。他的電腦裡有一篇未完成的小說,名為《櫻花雨》,講述了一個關於遺忘、尋找和失去的故事。小說的結局隻有大綱,和現實一模一樣。
警方認定為自殺,冇有他殺嫌疑。
他的葬禮很簡單,被民政部門像野狗一樣推進火化爐,骨灰像垃圾一樣扔進垃圾桶裡。
冇有人知道,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是否找到了他一直在尋找的東西。也冇有人知道,對他而言,真實與虛構,究竟哪個更殘忍。
但至少,在另一個世界,或者在他創造的那個世界裡,他和他的小櫻,終於可以在櫻花樹下重逢,再也不必分離。
海邊的日出,每天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