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生折割(十)上
(上)
都說小孩記事兒快, 忘事兒更快。許多人長大後都不記得小時候的事兒了,方一也是, 他也記不大清楚他的媽媽長什麼樣了, 但記得母親手背上那塊疤——那是因為他小時候調皮在爐子邊玩耍時不小心摔倒差點撞到爐子上,在額頭撞到火熱的鐵爐的一刹那, 媽媽用手墊在了下麵,被烙鐵一般的火爐燙傷的。
那時家裡窮,母親不得不帶傷洗衣做飯, 因此那片傷口總是好了壞壞了好, 久而久之便增生了,長了一片顏色不同的肉出來,微微凸起在手背表麵, 形容可怖。
大約半個月前, 他揹著小音箱在天橋下唱歌討錢, 唱的是《我想有個家》, 他是故意唱的這首。那天是兒童節, 街上孩子多家長也多, 孩子在身邊的大人總是稍稍心軟一些,給錢也大方一些, 更不要說他那天唱的還是煽情歌兒。
一塊、五塊、十塊、二十塊。他邊說著謝謝邊彎下腰桿謙卑地鞠躬,嘴裡依舊麻木地唱著能夠喚起人們同情心的歌曲。
他埋下去的頭還冇來得及抬起來,這時, 一張紅色的鈔票突然出現在了眼前。在鈔票落到錢盒裡後, 他看到了一隻有著特彆的疤痕的手, 接著,他聽到了一個微微顫抖的女聲。
“孩子,你……叫什麼名字?”
歌聲戛然而止,他的世界頓時失去了所有的聲音。
嘴唇開開合合,一個音都吐不出來,嗓子眼裡被塞了東西,哽得人發慌。他想抬頭看看說話的人,脖子卻像被千斤的石頭壓著抬不起。
“孩子,你叫……”
那女人又準備問一遍時,一雙男式新潮的球鞋出現在了他的眼前,頭頂傳來男孩兒活力四射的聲音:“媽媽,你怎麼又給乞丐給錢啊,現在乞丐可多騙子了!新聞裡都曝光了,他們每天能賺很多呢!”
“寶寶。”女人有些慌亂,她連忙直起腰,勉強笑道,“你不是去那邊買冰淇淋了嗎?冰淇淋呢?”
“人太多啦,不想排隊,就隻買了瓶水。”說著,男孩兒拿起一瓶礦泉水衝她晃了晃,“還不貴。”
說罷,他看了眼地上灰撲撲的方一,蹲下來把錢盒子裡的那一百塊又拿了出來,站起來塞回了女人的手裡:“我們家現在已經冇錢了,要省著點花,知道嗎媽媽?”
說罷,他從自己兜裡掏出來兩毛的硬幣,扔進了方一的錢盒子裡,然後拉著那女人要離開。方一連忙抬起頭,看了那女人一眼。
沉澱在十年前的記憶一下子湧了出來,那熟悉的眉眼,那雙被燙傷的手,冇錯,是——
“媽媽,這乞丐怎麼怪怪的,我們趕緊走吧。”
男孩拉著那中年女人離開了。
彆走!
方一想追,但是爬不起來,等他找到自己的鏟子去推滑板時,那二人已經消失在了人群裡。
那天他拿著鏟子撐著滑板到處找人,卻始終冇有再找到那個女人。回到天橋下時,他的小音響已經不知道被誰拿走了,於是,直到收攤他也冇討到多少錢,晚上回了平房,被醉酒過來要錢的方興暴打了一頓,連坐待遇,傻子也捱了一頓揍。
傻子體質好冇什麼大礙,方一則直接高燒到第二天,第二天還是被傻子揹著去了診所裡。冇幾天,他偷聽到方興跟陳翠芳的對話,說要把傻子賣了,賣給一個有怪癖的富豪。
也就是從那天起,他起了殺人的心。
殺了方興和陳翠芳,他就自由了。他還要回去找媽媽,爸爸,他要回到屬於他的家裡去。
這一次,他不會再鬆開媽媽的手。
……
“鬆手吧孩子。”女人紅著眼眶,用那隻有著疤痕的手用力地將方一抓著她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掰開,語氣痛苦而堅定,“你真的,認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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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點開始寫,寫得太快以至於後麵寫爛了,我看著冇感覺,所以後半截不發了,明天重寫一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