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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文豪從返城知青開始 第718章 冇辦法寫

作者:水下五米 分類:純愛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6 03:17:43

工地這邊的活兒是暖氣管線鋪設,馬上就是盛夏,暖氣還用不上,但到冬天如果還弄不好,可是要凍死人的。

守了片刻,就有暖氣公司那邊的人過來,還是一個領導帶隊。領導和孫朝陽見過幾次麵,彼此也熟悉。今日卻是奇怪,領導竟然主動請孫朝陽吃飯,有點鴻門宴的味道。

酒過三巡,那人才提出能不能租雜誌社的一個門市做點小生意。她老婆冇有工作,想開一家店,賣點菸酒日雜。

孫朝陽點頭說,你訊息倒是靈通,單位門市正在招租,一切按照流程走吧,問題不大。

工頭聽兩人說起這事,也動心,道,他也想弄一個賣點標準件,比如螺絲、螺帽、三通、直接、堵頭、彎頭、水管什麼的。

孫朝陽笑著道,你天天吼窮,哪裡還有錢開店。工頭說,孫副總你不是剛給了我一萬塊錢嗎,用來搞這筆生意正好。

孫三石同誌色變:“那錢是給你用來結工人工資的,如果挪用了,你要如何交代?”

工頭:“我知道的,知道怎麼處理。”

“管你的,反正彆鬨出事來。”孫朝陽又對二人笑道:“單位的門市都要租出去,你們申請一下,把租金交上來就成。”

就在一年前,有正式單位的人一說起經商還滿麵不屑,覺得這是冇有工作走投無路的無業遊民逼不得已才乾的事情,你讓他乾個體戶,還真有點丟臉的意思。但現在,大夥兒都大大方方說要練攤,要賺錢。

原因很簡單,物價越來越高,而大夥兒每個月那點工資也買不了幾件東西,不想辦法多掙點,瞬間就會陷入赤貧的窘境。

形勢比人強。

改革開放十年,思想觀唸的轉變,就這麼潤物細無聲地發生。

次日上午孫朝陽去上班,他喜歡熱鬨,喜歡人多,喜歡工作。

工頭和那個暖氣公司的領導動作也快,一大早就過來看門市。齊娜和齊紅霞兩姐妹的門市已經打開了,孫朝陽走過去問生意怎麼樣。

齊紅霞悶悶不樂:“還是冇有賣出去一雙鞋。”

孫朝陽好奇:“怎麼了,我看你這裡的鞋子挺好的。”

齊紅霞道:“鞋子是挺高級的,就是太貴。雖然說漲了工資,但像我們這樣的普通職工,一個月才八十來塊。一雙鞋就得三百多,四個月不吃不喝也買不起。北京布鞋,還有商場裡的涼鞋才幾塊錢一雙,不一樣穿?”

畢竟是個二十出頭的小姑娘,沉不住氣,說著話,麵上帶著喪氣。

齊娜卻還冷靜:“孫朝陽,謝謝你的關心,我們會努力的。”

齊紅霞守了兩天,心中憋屈:“努力又能有什麼用,努力又不能把顧客拉進店,把人口袋裡的錢掏出來。”

齊娜:“紅霞,你對孫朝陽要有禮貌。”

孫朝陽安慰她們:“一雙鞋子三百多塊是挺貴的,但去年流行的皮夾克皮大衣,一件就得七八百塊,不更貴,一樣賣得很好。消費觀念是一個長期培養的過程,慢慢地大家都會接受旅遊鞋的。彆急,彆急,你們自己先得精神起來。”

其實,對於齊娜的鞋店,孫朝陽個人倒是挺有信心的。表麵上看,在大家都幾十塊錢一個月的時候,三百多一雙的鞋是比較過分,但彆忘了,明年就是價格闖關。

物價開始了急劇上漲,錢就不是錢,幾百塊一雙的鞋子也算不得什麼了。

上了樓,下麵的齊娜和齊紅霞又開始放起音樂吸引顧客。

前番她們放費翔,把磁帶搞壞了,又放流行歌曲,結果被街道的紅袖箍老太太逮住,說這是精神汙染。齊紅霞賭氣,直接放兒歌。

“春天裡,有陽光,樹林裡,有花香,小鳥小鳥,你自由地飛翔,在田野,在草地,在湖邊,在山崗,小鳥小鳥,迎著春天歌唱……”

辦公室裡的編輯們正在工作,聽到這悠揚的歌聲,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兒,側耳聆聽。

歌名《小鳥,小鳥》是電影《苗苗》的主題歌,著名歌唱家李穀一演唱。《苗苗》是八零年的電影,說的是個叫希望成為運動員的苗苗去小學當老師。拍攝地點好像是在山東青島,有很美麗的海景。

至於裡麵的故事和人物,已經記不清楚了。孫朝陽當年看電影的時候還感慨,城市裡的小朋友生活得真幸福,他想去看大海。

不過,這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情了。

孫朝陽聽著聽著,感覺一陣恍惚,心中無限唏噓。

正聽著,林淘沙就來了:“朝陽,想我了嗎?”

孫朝陽頓時心驚肉跳:“相見爭如不見,不想,不想。”

林淘沙:“哈,這麼絕情?朝陽副總,齊娜可是答應過我,讓你寫一部作品的,現在你應該實現自己的承諾。”

孫朝陽:“承諾,我承諾過嗎?”

林淘沙也不拿孫朝陽當外人,直接拿起孫朝陽的茶葉盒,抓了一大把太平猴魁放玻璃杯裡,倒進去開水:“齊娜齊紅霞也是莽撞,隻帶了一千塊錢就敢跑去廣州進貨。我如果不是看在你的麵子上,也不會搭理。我和她們姐妹約定,我賒一萬塊錢的貨給她們,你寫一部小說給我。”

孫朝陽喜歡茶葉,太平猴魁得之不易,是和安徽那邊的一個作家朋友互相交流的。為了這一斤茶葉,他折出去一大包冬蟲夏草。看林淘沙那杯茶水弄得跟涼拌茶葉似的,一陣牙疼:“那是你和齊娜齊紅霞的約定,和我又有什麼關係,你應該找她們要稿子,而不是我。”

“耍流氓了嗎你?”林淘沙嘿嘿笑道:“當時我跟齊紅霞說了,如果她們姐妹不能搞定你,我就搞定她們,我認稿不認人。”

孫朝陽:“我反正不寫,反正齊娜齊紅霞的生意差,要不,你把鞋子拉走吧。”

林淘沙:“拉走?貨都發出來了,還能拿回去嗎,我要貨款。”

孫朝陽:“或者你可以走法律途徑。”

林淘沙:“你果然還是想耍流氓。”

孫朝陽:“喝茶,喝茶,咱們什麼關係,你來一趟北京不容易,下來我陪你到處逛逛,要不要約鐵森和新武?”

林淘沙對孫朝陽的不粘鍋很無奈,喝了一口水,放低姿態:“朝陽,我是什麼人你是清楚的,第一大善人。齊娜和紅霞家境困難,要做生意,咱們得幫。一聽說她們是你的員工,考慮到你我的交情,我也得幫。錢嘛,紙嘛;酒嘛,水嘛,算得了什麼?我行善積德,你也要做好事幫我一幫,《花城》那邊確實缺個稿子,你好歹寫幾筆。也不需要什麼長篇大作,一個短篇就好。”

“一萬字以下,三五千也行,按照你的水準,怎麼寫怎麼有,多輕鬆啊。”

“好歹寫幾筆?”孫朝陽反正裝滾刀肉,不買賬:“短篇太費神,不乾,不乾。”

林淘沙:“幾千字費什麼神,你什麼人呀,還能被難住了?”

正說著話,冉雲見林淘沙來編輯部,心中牽掛自己的稿子,忙捱了過來,端正地坐著,細聲細氣道:“孫總和林總正在談文學啊,我能在旁邊學習嗎,也不知道方不方便?”

林淘沙眉開眼笑:“冉雲同誌,你喜歡文學,願意創作,很讓人欣慰。我和朝陽說的都是正事,也冇有什麼不方便的。”

孫朝陽疑惑:“你們認識?”

冉雲柔聲道:“昨天林總來的時候我拜他為師,學習寫作呢。”

林淘沙笑眯眯:“對,冉雲的稿子我看了,很有潛力,璞玉啊,標準的璞玉。”

“潛力?”孫朝陽被熱茶燙到舌頭,滿麵痛苦。

這個冉雲,情商真是了得,怎麼什麼人都能貼過去。先是拜王驍波為師,現在又是拜在林淘沙門下,全是國內一流作家和編輯。

可是……姐們兒,你自己是什麼資質水平,心裡冇數嗎?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冉雲就是韋小寶,彆說拜在陳近南、獨臂神尼、少林寺門下,就算袁承誌親自來教,也雕琢不出來。

孫朝陽和迷大爺是鐵子,自然不忍心多說他的小姨子。

冉雲卻不知道林淘沙這是看到孫朝陽的麵子上敷衍幾句罷了,麵上露出興奮的神色,暗想:難道我那篇散文打動了林主編,我要上花城了?

一顆心頓時跳如小鹿。

林淘沙鄭重點頭:“璞玉,很璞玉,孫朝陽,剛纔說到哪裡了?”

孫朝陽:“剛纔說到今天天氣哈哈哈。”

“不是,是我在向你約稿。”林淘沙:“孫朝陽,寫個短篇吧,對你來說不難的。你這些年儘顧著寫長篇,寫散文集。彆人一提起你,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你的《文化苦旅》和《暗算》,對了,還有《尋秦記》,卻忘記了,你孫朝陽的短篇小說《棋王》是尋根文學的開山之作,獲得過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的,還被收進過很多短篇小說集。真要比擬,你有點像泰戈爾。彆人一提起泰戈爾,總想到他的詩歌《飛鳥集》《園丁集》《遊思集》,就想起他是個偉大的詩人。卻忽略了泰戈爾的短篇小說寫得非常不錯,比如他的《喀布爾人》《太陽與烏雲》,簡直就是世界文學的瑰寶。在我看來,泰戈爾短篇小說的成就可以比肩莫泊桑契訶夫。”

這是誇誇誇了。

孫朝陽卻不上這個當:“胡說八道,你這是捧殺。”

林淘沙:“寫一個吧,不要浪費你在短篇小說上的才華。”

孫朝陽調侃:“直接說了吧,短篇小說寫起來太難,還因為篇幅限製,冇幾個稿費,費力不討好的事情我是不做的,我認錢不認人。”

林淘沙有點急躁:“放屁,幾千字的小說寫起來怎麼就難了呢?”

孫朝陽:“大少,你我都是從事文學工作多年的老手,什麼題材好寫什麼題材不好寫,彼此都清楚,需要我說明白嗎?”

林大少:“反正我有的是時間,倒要聽聽。”說著,他轉頭看了冉雲一眼,依舊笑眯眯:“冉雲同誌,你冇聽孫總上過寫作課吧,他講課很不錯的,全是實操,機會難得,用心點。”

冉雲鄭重點了點頭,伸手拿了辦公桌上的本子和筆,打算做記錄。

孫朝陽懶得理她,就道:“文學按照體裁分為詩歌、散文雜文、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幾種,中篇小說是中國文學特有的品類,在國外也被歸類為短篇,就不討論了。詩歌是文學皇冠上最耀眼的寶石,而長篇小說則就是那頂皇冠,是文學的最高形式。不過,就我個人來說,長篇小說最好寫,反正就是推故事,讓主角遇到一個接一個的事兒,你也不需要什麼技巧,把事情說清楚,把故事講有趣,就算合格。但短篇就麻煩了,這纔是一個作家功力深淺的直接體現。”

“短篇首先講究的是意味,什麼是意味,就好像是一杯茅台酒,你冇喝之前,以為它隻是一小杯液體。但剛入喉,就是好像是吞進去一團火,待到入腹,就燒起來,熱起來。同時,那股酒意像浪潮一樣,一陣陣湧起,襲來,包圍你,征服你,這就是意味。”

“歐亨利的短篇,故事其實普通,但結尾一個反彈,讓你抓著腦袋忍不住叫道,怎麼還可以這樣?這種驚喜驚嚇,也是一種意味。”

“一部優秀的短篇小說,冇有意味就是失敗,而這種味道確是最難把握的。”

“好了,說完意味,我們再談談寫法。短篇和長篇的最大不同是資訊密集程度的區彆,長篇你可以慢慢出人物出場景慢慢鋪墊,有的是篇幅可以揮霍,但短篇不同,第一章,兩千字就得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冇有一個字可以浪費。”

孫朝陽雙手互相揉搓:“就拿我最喜歡的短篇小說,張賢亮的《肖爾布拉克》來說吧,第一章也就一千多字,故事很簡單。就是寫六零年的時候,主角逃荒,爹孃送他出村口。短短一千字交代了故事背景、人物關係、主角的動機,還在結尾埋了個鉤子。資訊量大得快要爆炸,偏偏還說得非常有趣。”

他說著話,冉雲就在旁邊記錄。這姑娘,很好學,戰術上很勤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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