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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譯註】 議論三十二則(二十二)

作者:陳緣字長青 分類:古代言情 更新時間:2026-03-15 15:47:07

原文:

桐城張文端公《聰訓齋》語雲:不知命無以為君子。

譯文:

桐城的張文端公在《聰訓齋語》裏說:不懂得命運,就冇辦法成為君子。

註解:

桐城:今安徽境內的地名。

張文端公:指張英,清代名臣,諡號“文端”。

《聰訓齋語》:張英所著的家訓類書籍。

原文:

考亭注:不知命,則見利必趨,見害必避,而無以為君子。

譯文:

考亭(朱熹)註解道:不懂得命運,就會見到利益必定追逐,見到禍害必定躲避,因而冇辦法成為君子。

註解:

考亭:代指朱熹,因他曾在福建考亭講學。

趨:追逐。

避:躲避。

原文:

予少奉教於姚端恪公,服膺斯語,每遇疑難躊躇之事,輒依據此言,稍有把握。

譯文:

我年輕時受教於姚端恪公,銘記並信奉這句話,每當遇到疑難而猶豫不決的事,就依據這句話來處理,心裏能稍微有底。

註解:

予:作者的自稱。

姚端恪公:指姚文然,清代官員,諡號“端恪”。

服膺:銘記且信奉。

斯語:這句話。

輒:就。

原文:

古人言居易以俟命,又言行法以俟命。

譯文:

古人說:安於平易處境來等待命運安排,又說:遵行法度來等待命運安排。

註解:

居易以俟命:出自《中庸》,指安守平易以待天命。

行法以俟命:指遵行法度以待天命。

原文:

人生禍福榮辱得喪,自有一定命數,確不可移。

譯文:

人生的災禍、福運、榮耀、屈辱、獲得、喪失,本身就有既定的命運定數,確實不可改變。

註解:

命數:命中註定的遭遇。

確:確實。

移:改變。

原文:

審此則利可趨,而有不必趨之利。

譯文:

明白這個道理,那麽利益可以追逐,但也有不必去追逐的利益。

註解:

審:明白、知曉。

趨:追逐。

原文:

害宜避,而有不能避之害。

譯文:

禍害應該躲避,但也有無法避開的禍害。

註解:

宜:應該。

原文:

利害之見既除,而為君子之道始出。

譯文:

對利害的計較想法已經消除後,成為君子的途徑纔會顯現出來。

註解:

利害之見:對利益與禍害的計較心思。

既:已經。

始出:才顯現。

原文:

此為字甚有力。

譯文:

這裏的“為”字(指前文“為君子”的“為”)很有分量。

註解:

此為字:指前文“為君子”中的“為”字。

有力:指有分量、有深意。

原文:

既知利害有一定,則落得做好人也。

譯文:

既然知道利害是有定數的,那就不如安心做個好人。

註解:

落得:不如、索性。

原文:

權勢之人,豈必與之相抗以取害。

譯文:

麵對有權勢的人,難道一定要和他對抗來招致禍害嗎。

註解:

豈必:難道一定要。

相抗:對抗。

取害:招致禍害。

原文:

到難於相從處,亦要內不失己。

譯文:

到了難以順從對方的地方,內心也不能失去自我的原則。

註解:

相從:順從對方。

內不失己:內心不違背自我原則。

原文:

果謙和以謝之,宛轉以避之,彼亦未必決能禍我。

譯文:

如果用謙遜溫和的態度推辭他,用委婉的方式避開他,對方也未必一定能加害於我。

註解:

果:如果。

謝:推辭。

宛轉:委婉。

決:一定。

禍我:加害於我。

原文:

此亦命數宜然,又安知委曲從彼之禍不更烈於此也。

譯文:

這也是命運本該如此,又怎麽知道委屈順從他的禍害不會比對抗他更嚴重呢。

註解:

宜然:本該如此。

安知:怎麽知道。

委曲從彼:委屈順從他。

烈:嚴重。

原文:

使我為州縣官,決不用官銀媚上官。

譯文:

假如我做州縣的官員,絕不會動用官銀來諂媚上司。

註解:

使:假如。

州縣官:地方基層官員。

官銀:官府的錢財。

媚上官:諂媚上司。

原文:

安知用官銀之禍不甚於上官之失歡也。

譯文:

怎麽知道動用官銀的禍害不會比觸怒上司更嚴重呢。

註解:

失歡:指失去上司的歡心,即觸怒對方。

甚:嚴重。

原文:

昔者米脂令蕭君掘李賊之祖墳。

譯文:

從前米脂縣的縣令蕭先生挖了李自成的祖墳。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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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令:米脂縣的縣令。

李賊:對李自成的貶稱(古代對起義軍的慣用稱呼)。

祖墳:祖先的墳墓。

原文:

賊破京師後獲蕭君,置軍中,欲甘心焉。

譯文:

李自成攻破京城後抓獲了蕭先生,把他安置在軍營裏,想要報複他來解恨。

註解:

京師:指當時的都城(明代京城為北京)。

置:安置。

甘心:指報複解恨。

原文:

挾至山西,以二十人守之。

譯文:

把他挾持到山西,派二十個人看守他。

註解:

挾:挾持。

守之:看守他。

原文:

邊君夜遁,後複為州守,自著《虎吻餘生》記其事。

譯文:

蕭先生在夜裏逃走了,後來又擔任了州的長官,自己撰寫《虎吻餘生》來記錄這件事。

註解:

邊君:疑為“蕭君”的筆誤,指前文的蕭縣令。

夜遁:夜裏逃走。

州守:州級行政長官。

《虎吻餘生》:蕭君記錄自身經曆的書籍。

原文:

李賊殺人數十萬,究不能殺一蕭君。

譯文:

李自成殺了幾十萬人,終究冇能殺掉一個蕭先生。

註解:

究:終究。

原文:

生死有命,寧不信然耶?

譯文:

生死是由命運決定的,難道不確實是這樣嗎?

註解:

寧不信然:難道不確實如此。

耶:反問語氣詞。

原文:

予官京師日久,每見人之數應為此官,而其時本無此一缺,有人焉。

譯文:

我在京城做官時間久了,常常看到有人命中註定該擔任某個官職,但當時本來冇有這個職位空缺,卻有人去謀求。

註解:

官京師:在京城做官。

數:命數。

缺:職位空缺。

原文:

竭力經營,乾辦停當。

譯文:

(那人)用儘心力謀劃鑽營,把事情都安排妥當。

註解:

經營:謀劃鑽營。

乾辦停當:將事情安排妥當。

原文:

而此人無端值之,或反為此人之所不欲,且滋詬詈。

譯文:

但另一個人平白無故得到了這個職位,有的反而這是此人不想要的,還招來責罵。

註解:

無端:平白無故。

值之:得到這個職位。

滋:招來。

詬詈:責罵。

原文:

如此者不一而足。

譯文:

像這樣的情況不止一件。

註解:

不一而足:指同類情況很多,不止出現一次。

原文:

此舉世之人共知之,而當局則往往迷而不悟。

譯文:

這是全天下的人都知道的事,但身處其中的人卻常常沉迷而不醒悟。

註解:

舉世:全天下。

當局:身處事情中的人。

迷而不悟:沉迷其中而不醒悟。

原文:

其中之求速反遲,求得反失。

譯文:

這當中有人想求快反而更慢,想得到反而失去。

原文:

彼人為此人而謀,此事因彼事而壞。

譯文:

那個人替這個人謀劃,這件事卻因為那件事而搞壞。

註解:

謀:謀劃。

壞:搞壞。

原文:

顛倒錯亂,不可究詰。

譯文:

(事情)顛倒混亂,冇辦法追究查問清楚。

註解:

顛倒錯亂:混亂無序。

究詰:追究查問。

原文:

人能將耳目聞見之事平心體察,亦可消許多妄念也。

譯文:

人如果能平心靜氣地體會觀察耳聞目睹的事,也可以消除很多虛妄的念頭。

註解:

平心體察:平心靜氣地體會觀察。

妄念:虛妄的念頭。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這段內容圍繞“知命”展開核心觀點,主要講:

桐城張文端公(張英)在《聰訓齋語》中提及“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並引用朱熹註解稱“不知命則見利必趨、見害必避,難成君子”。

作者自述年少受姚端恪公教導,信奉此理,遇疑難事便依此判斷。

接著闡述“知命”後的行事準則:人生禍福榮辱皆有定數,無需刻意趨利避害,不如安心做君子。

麵對權勢者,不必對抗招禍,也不必委曲失己,以謙和、委婉方式應對即可,還強調若任州縣官,絕不用官銀媚上,因官銀之禍可能更甚觸怒上司。

隨後以實例佐證“命數已定”:米脂縣令蕭君挖李自成祖墳,雖被抓獲卻夜遁生還,而李自成雖殺人無數卻未能殺他,印證“生死有命”。

最後結合作者在京城做官的見聞:有人為謀空缺官職竭力經營,卻讓他人無端得位,甚至得位者還不願接受、招來責罵;指出這類“求速反遲、求得反失”的混亂現象,勸人平心體察身邊事,消除虛妄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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