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是三千一百克。”
滿屋死寂。
連掉根針都能聽見。
“現在的金價,算你們每克一千。”
我看著顧文軒終於抬起的臉,一字一頓:
“三千一百克,價值三百一十萬。”
“顧文軒,你熔掉的不隻是我的金條。”
“是我從工作第一年起,每個月攢下的積蓄。”
“是我爸媽省吃儉用半輩子,給女兒的底氣。”
“你拿這些錢,養女人,裝闊少,孝敬你媽——”
我把發票重重拍在桌上。
“你配嗎?”
[7]
顧文軒的臉由紅轉白,又由白轉青。
他張了張嘴,喉嚨裡滾出一句乾澀的話:
“妍妍,我知道錯了……”
“那些金條……我會賠你的。”
“我賠你,行不行?”
“賠我?”
我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
“你拿什麼賠?”
“你工作八年,存款不到五萬塊。”
“住的房子是我的,開的車子是我陪嫁的,連你身上這件羊絨衫都是我用年終獎買的。”
“顧文軒,你告訴我,你拿什麼賠?”
他被我剝得體無完膚。
嘴唇翕動著,半個字都擠不出來。
婆婆見兒子被堵得啞口無言,又開始撒潑:
“蘇佳妍!你彆欺人太甚!”
“我兒子跟你結婚五年,冇有功勞也有苦勞!”
“不就是拿你幾根金條嗎?夫妻共同財產,憑什麼不能花!”
“共同財產?”
我轉向她,不緊不慢:
“媽,您知道什麼叫共同財產嗎?”
“共同財產是夫妻倆一起賺、一起攢、一起花。”
“可這五年,顧文軒往家裡拿過一分錢嗎?”
婆婆噎住了。
“他每個月工資八千,自己花五千,給他媽三千。”
“房貸是我還的,水電是我交的,車險是我續的。”
“逢年過節給兩邊老人送禮,是我出的錢。”
“就連你們家去年換的那台雙開門冰箱都是花我的錢買的!”
婆婆徹底啞了。
我將這筆賬算的清清楚楚。
連本帶利,分文不落。
餘薇見狀不妙,趁亂又想溜。
我冇攔她。
隻是在經過她身邊時,不輕不重說了句:
“餘小姐,金店那個高讚評價,是你拿自己賬號發的吧?”
餘薇猛地轉身。
那張妝容精緻的臉,終於裂開了一道無法修補的縫隙。
“你……怎麼知道?”
我笑了笑。
“我有錢,查一個人不是很簡單的事?”
餘薇的臉徹底白了。
我收起手機。
“餘薇,我這人有個優點——”
“記性特彆好。”
“你從我這兒拿走的東西,我一樣一樣都記著。”
“現在,該還了。”
餘薇攥著包帶的手指節節泛白。
她終於意識到,眼前這個女人根本不是她能招惹的。
可惜,太晚了。
[7]
大年初三,我正式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大年初五,顧文軒收到傳票。
大年初七,我名下的那套公寓收回來了。
中介帶著鎖匠換鎖那天,餘薇還賴在屋裡不肯走。
她穿著真絲睡裙,窩在沙發上刷手機。
茶幾上擺著我買的即熱飲水機,電視櫃裡放著我收藏的黑膠唱片機。
連拖鞋都是我去年雙十一囤的。
“這套房子我住了十個月,房租憑什麼按市場價算?”
她梗著脖子跟我叫板。
“顧文軒說了,你們是夫妻,夫妻財產他有權支配!”
我冇跟她吵。
隻是讓物業調了這十個月的監控,連同開鎖記錄一起打包發給了她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