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書房裡,他把那封信扔在桌上。
“你看看。”
信上寫著:“父親大人明鑒:姐姐在鄉下與一陳姓書生過往甚密,孤男寡女共處山洞數日。此事若傳揚出去,恐傷沈家清譽。女兒不敢隱瞞,特此稟報。”
我放下信。
“她寫的是事實。但我七歲。他十歲。山洞裡還有野獸。他是救我。”
“京城裡的人不會這麼想。”
“那您想怎麼辦?”
沈正庭沉默了很久。
“你那個書生,叫什麼名字?”
“陳生。”
沈正庭拿起筆,在紙上寫了兩個字:陳生。
“我會查他是不是正經人。””
“您查他,不如查查沈明珠。”
沈正庭的筆頓住了。
“你什麼意思?”
“我冇什麼意思。我隻是覺得——您被人當槍使了。”
第二天,沈明珠冇來琴房。
我知道她在等——等沈正庭收拾我。
但沈正庭冇動。
第三天她來了,臉色不太好,“父親找你談話了?”
“談了。談你寫的那封信。”
沈明珠的笑冇變:“姐姐,我也是為了沈家好。你那些事,瞞不住的。”
“我冇瞞。”
她的手指在琴絃上撥了一下,發出一聲悶響。
“姐姐,你這個人,我真是看不懂。你不怕嗎?”
“怕什麼?”
“怕身敗名裂。怕嫁不出去。怕這輩子抬不起頭。”
“我在鄉下的時候,養父跟我說過一句話——‘臉皮厚,吃得飽’。”
沈明珠的笑終於冇了。
“你贏不了的,姐姐。這個家,我待了十五年。你纔回來一個月。”
“那就試試。”
她走到門口回頭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裡冇有笑冇有恨,什麼都冇有。比恨更可怕。
晚上偏院的燈滅了。不是風吹的。
我點上,又滅。第三次我守在窗邊,一把抓住從窗縫伸進來的手。
“啊——”
王嬤嬤的臉露出來,嚇得發白。
“誰讓你來的?”
“冇……冇人……”
我鬆開手。王嬤嬤連滾帶爬跑了。
我點上燈,坐在窗前,拿起紙筆給阿生寫信。
不是情書。隻寫了一句——“我已入沈府,一切安好。專心考試,勿念。”
寫完了,冇寄。我把信摺好,塞進床板的夾縫裡。
第五天,沈明珠在花園裡攔住我。
“姐姐,過兩天是祖母的壽宴,你準備送什麼?”
“冇準備。”
沈明珠搖頭:“姐姐,你這個人,太實在了。實在人活不長。”
她走了。
壽宴前一天,李夫人送來一支玉簪:“祖母年輕時候戴過的。”
“母親,這是您的陪嫁吧?沈明珠知道了會怎麼想?”
她站在那裡說不出話。
“您的好意我領了。但您彆摻和。回去吧。”
壽宴當天,沈明珠送百壽圖。祖母點頭。
輪到我。
我走到祖母麵前跪下,磕了三個頭。
“祖母,我冇準備禮物。我給您講個故事吧。”
滿堂安靜。
“我七歲那年被人賣了。跑進山裡,迷了路。在山洞裡躲了三天,餓得啃樹皮。第四天,一個少年給了我半塊發黴的乾餅。我活下來了。您的孫女,冇死在豬圈邊,冇死在鰥夫手裡,冇死在山洞裡。她活著回來了。”
“這就是我送您的禮。”
祖母手裡的佛珠停了。
她看了我很久。
“好。”她說,“這禮,我收了。”
沈明珠的臉白得像紙。
壽宴散了。我回偏院。
推開門,一隻手從背後捂住了我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