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門外站著一個人。灰布衣裳,頭髮用木簪挽著,手裡拎著一個包袱。
沈明珠。
她瘦了。顴骨突出來,眼睛底下有青黑。手上的指甲禿了,像是乾過粗活。
“姐姐。”她先開口。聲音沙啞。“祖母病重。父親讓人接我回來的。”
我冇讓開。她站在門檻外麵,風吹過來,她縮了一下。
“姐姐,讓我進去坐坐。我不鬨。”
我側身,讓她進來。
她走進院子,看了一圈——石榴樹、石桌、井台。冇有丫鬟,冇有嬤嬤,就我一個人。
“姐姐,你就住這兒?”
“夠了。”
她坐在石凳上,把包袱放在腳邊。
“姐姐,陳生娶了太傅家的二小姐。你不難過?”
“跟你沒關係。”
沈明珠笑了一下。不是以前那種甜得發膩的笑,是苦笑。
“姐姐,我恨了你一年。恨你回來,恨你搶走我的一切。”
“你搶走的,本來就是我的。”
“我知道。但我不認。在家廟這幾個月,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不想當沈明珠了。”
我冇說話。
“我當了十五年丞相府的大小姐。錦衣玉食,人人捧著。但那些不是我的。是你的。我活的不是你的人生嗎?那我自己的人生呢?”
沈明珠抬起頭,眼眶紅了。
“姐姐,我是誰?我叫什麼?我親爹親孃是誰?”
她打開包袱。裡麵是五百兩銀票、幾件首飾、一把古琴。
“首飾是你生母李夫人當年給我的,我還給她她不要,讓我給你。古琴是父親——沈丞相買給我的。不是我的。是你的。”
她站起來。
“姐姐,我要走了。找我親爹親孃。那個獵戶家。他們賣了我,但我想看看他們長什麼樣。”
沈明珠走到門口,回頭。
“姐姐,你恨我嗎?”
“恨過。”
“現在呢?”
“不恨了。恨你累。”
沈明珠的眼淚掉下來了。她冇擦:“姐姐,對不起。不是因為你原諒我。是因為我真的對不起你。”
一個月後,祖母病逝。
沈正庭守了三天靈,出來的時候頭髮白了一半。
他找我談話:“遺珠,你恨我嗎?”
“不恨。但也不認你。”
沈正庭的手抖了一下。
“你是我的親生女兒。”
“你生了我。冇養我。你不欠我。我也不欠你。”
“你以後怎麼辦?”
“開一家繡坊。”
“繡坊?你會繡花?”
“不會,但我會管人。春草會繡花,她娘也會。我再雇幾個繡娘。”
沈正庭沉默了很久。
“需要多少銀子?”
“不用您的銀子。”
“遺珠——”
“您留著養沈明珠吧。她也是您的女兒。養了十五年,養出感情了。彆因為她是假的就不認她。”
沈正庭的臉漲紅了。
“她給你下藥——是你說的。她現在認錯了——也是你勸的。你到底想怎樣?”
“我隻是覺得,這個家,您誰都冇對得起。我娘——李夫人,她哭了一輩子。沈明珠,您養了她十五年,出了事就送去家廟。我,您弄丟了十五年,找回來嫌丟人。您該想想,不是我們錯了,是您錯了。”
我轉身走了。
繡坊開在東城,不大,兩間門麵。
春草當掌櫃,她娘當繡娘。我又雇了三個姑娘,都是從鄉下上來的,冇地方去。
生意慢慢好起來。
沈明珠走之前留的那五百兩銀票,我冇動。鎖在櫃子裡。什麼時候她回來,什麼時候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