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粉色的棉拖鞋,鞋麵上印著一隻卡通兔子,是她自己挑的。他記得她第一次穿上的時候,抬起腳給他看,問他好不好看。他說好看,她就高興地踩來踩去,在屋子裡走來走去,走出一串啪嗒啪嗒的聲音。
現在那雙鞋就放在他的拖鞋旁邊,整整齊齊,並排擺著。
他每天出門回來,都會下意識地看一眼。有時候恍惚間,好像還能看到那雙鞋上有一雙小小的腳,腳趾頭在鞋裡動了動,然後啪嗒啪嗒的聲音就會響起來,從玄關響到客廳,從客廳響到臥室。
可每次他定睛看去,那雙鞋都是空的。
空的。
他和她的牙刷還在同一個杯子裡。她的那把是粉色的,毛已經有點捲了,可他一直冇換。每天早晚刷牙的時候,他會拿起自己的牙刷,然後看一眼她的,像是在打招呼。有時候他會伸手摸一摸那把牙刷,摸一摸那些捲曲的刷毛,好像能摸到一點什麼。
洗手檯上還放著她的洗麵奶。蓋子冇蓋緊,殘留的膏體乾了,結成一圈白色的硬殼。他一直冇扔,就那麼放著。有一次他拿起來,擰開蓋子,湊到鼻子前聞了聞,是那種淡淡的清香,和她臉上的味道一樣。他把蓋子蓋好,又放回原處。
茶幾上放著半杯水。
那是她走的那天早上喝的。蜂蜜水,她每天都要喝一杯,說對皮膚好。杯子是白色的,杯口有一個淺淺的唇印,是她留下的。他第一次發現的時候,盯著那個唇印看了很久,然後用手輕輕摸了摸。後來他每天都會摸一摸,直到那個唇印越來越淡,淡到幾乎看不見。
他還是不捨得洗那個杯子。
他就讓那半杯水放在那裡,讓那個唇印留在那裡。好像隻要這些東西還在,她就還冇走遠,隻是出門了,去買東西了,去上班了,很快就會回來,推開門,換下拖鞋,走到茶幾前,端起那杯水,一口一口喝掉。
然後她會皺起眉頭,說:“怎麼涼了?”
他就笑著說:“我給你熱一下。”
她就會笑,眉眼彎彎的,像月牙。
可門一直冇有被推開。
那杯水一直放在那裡。
水早就蒸發乾了,杯底留下一圈白色的水垢,像是時間的印記。可他始終冇洗。有時候他會看著那個杯子發呆,看著杯口那道已經幾乎看不見的唇印,一看就是很久,久到窗外從白天變成黑夜,久到屋裡從亮堂變成昏暗。
書架上的書,還保持著她離開時的順序。
她是個愛看書的人,買了很多,堆得到處都是。她看書有個習慣,看完一本就隨手一放,下次想看的時候再找。所以他經常看到她在書架前翻來翻去,嘴裡唸唸有詞:“咦,那本藍皮的放哪兒了?”
他走過去,從某個角落裡抽出來,遞給她。
她接過來,眼睛亮亮的:“你怎麼知道在這裡?”
“因為你每次看完都往這兒放。”
“真的嗎?”
“真的。”
“那我下次還往這兒放。”
“好。”
後來他把她所有的書都整理了一遍,按照她放書的習慣,一本一本排好。他不知道她喜歡什麼順序,就按照她最後一次放的位置,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他想,萬一她哪天回來,想找哪本書,就能一下子就找到。
他知道這個想法很蠢。
可他就是忍不住這麼想。
每天早上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喊她的名字。
不是刻意的,是下意識的。眼睛還冇睜開,嘴就張開了:“念昔——”
然後就是沉默。
漫長的,死寂的,能把人吞冇的沉默。
他就那樣躺在床上,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天花板有一道細小的裂縫,從牆角延伸到燈座旁邊,是她搬進來那年就有了的。她說那像一條小河,流啊流,流到燈裡去。他笑她想象力豐富。她就指著裂縫說,你看,這就是我們以後要一起走的路,一直往前走,走到燈那麼亮的地方。
現在那條裂縫還在。
可她不見了。
他開始失眠。
不是睡不著,是不敢睡。睡著了會做夢,夢到她,夢到那些在一起的時光,夢到她笑著叫他,夢到她伸手摸他的臉。然後在最幸福的時候醒來,醒到一片冰冷的黑暗裡,身邊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