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後的傍晚,李默的手機響了。是一個本地的固定電話號碼。
他接起來:“喂?”
“李先生,您好,我是張律師。”電話那頭傳來張律師的聲音,比上次見麵時少了些職業性的鋒芒,多了幾分疲憊和公式化的客氣,“關於離婚協議的事情,我的當事人趙娜女士,經過慎重考慮,決定接受協議條款。”
李默握著手機,眼神平靜無波,對這個結果冇有絲毫意外。“嗯。”
“不過,”張律師頓了頓,“關於支付方式,我的當事人希望……能再做一點協商。五十萬的總額她接受,但先行支付的十萬,她實在無力一次性拿出。能否……將這筆先行款也納入分期,或者,適當減少先行款的數額,延長分期期限?”
討價還價。最後的掙紮。
李默沉默了幾秒鐘,緩緩開口,語氣不容置疑:“協議裡約定的支付方式,已經考慮了她的實際情況。十萬先行款,是對她過錯的一個基本態度。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到,我很難相信她後續履約的誠意。十五天時間,她可以想辦法。親戚,朋友,或者……其他途徑。”他特意在“其他途徑”上加重了語氣,暗示著趙娜那些來路不明的錢。
電話那頭傳來短暫的沉默,似乎張律師在征詢趙娜的意見,或者是在壓抑著什麼。過了一會兒,張律師的聲音再次響起,帶著一絲無奈:“……好吧。關於先行款,我們會儘力籌措。那麼,剩餘四十萬的分期,每月四千,期限……是否可以考慮適當延長?以趙女士目前的經濟狀況,每月四千確實壓力巨大,能否……減少每月金額,相應延長支付時間?”
“每月四千,是經過計算的。”李墨的回答滴水不漏,“既在她可能的承受範圍內,也體現了她為自己錯誤付出持續代價的意義。金額不變,期限就是八十四個月左右。這是底線。”
又是一陣沉默。李默能想象趙娜在電話那頭絕望而憤怒的表情。
“……明白了。”張律師最終說道,聲音聽起來有些乾澀,“那麼,關於簽字和後續手續……”
“協議文字你們有。趙娜簽字後,將兩份協議都交給我。我會在收到簽字的協議後,與她約定時間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登記當天,我需要看到第一筆十萬的轉賬憑證。後續分期,從次月開始,每月十號,我會按照協議約定收取。”李墨條理清晰地安排著,像一個冷靜的收賬人。
“……好。我會轉告我的當事人。簽字後,如何將協議交給您?”
“放到我單位門衛室,寫我的名字。我會去取。”
“明白了。那……再見。”
“再見。”
通話結束。李默放下手機,走到窗前。夜色已濃,城市的燈火在寒夜中顯得格外璀璨,也格外冷漠。
他知道,這場持續了數月的離婚拉鋸戰,終於要畫上句號了。以一種他設計好的、對方不得不接受的方式。
兩天後,李默在單位門衛室拿到了那個熟悉的牛皮紙檔案袋。他回到辦公室,鎖上門,才拆開。
兩份協議,最後一頁的“乙方(趙娜)”簽名處,已經簽上了名字。字跡有些潦草、顫抖,力透紙背,透著一股不甘與絕望,但終究是簽了。旁邊還有紅色的指印。
李默拿起一份,仔細看著那個簽名和指印,看了很久。然後,他將其中的一份重新裝好,鎖進了自己的抽屜。
塵埃落定。
冇有喜悅,也冇有釋然。隻有一種完成了某個艱钜任務的、冰冷的疲憊感,和一種更深沉的、彷彿一切都未曾真正改變的虛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