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格沉著臉喝問:“好,這六成五的進境稅是誰定的?實行多長時間了?”
那小吏道:“羅格大人,這稅已經實行一年多了,小人人微言輕,稅是何人所定,小人並不知道。”這時裡弗斯家族的護衛們一陣鼓譟,說:“布希騎士來了!布希騎士來了!這回要你們領教一下布希騎士的厲害!”
遠處蹄聲響起,一個銀甲白馬的騎士如風般馳來,遠遠就大喝道:“什麼人敢在裡弗斯家族領地搗亂!”
羅格氣得胖臉發紫,自己是裡弗斯家的獨子,居然在自己的領地上屢次被人喝問,這世道是怎麼了?羅格自小容貌、身材、魔法無一出眾,在魔法學院時泡妞屢戰屢敗,所以最恨的就是風流瀟灑的騎士。畢竟魔法師實力出眾的,年紀都已經不小了,對羅格直接威脅不大。此刻這布希扮相不俗,氣焰囂張,正犯了羅格的大忌。
那布希衝到三十米處,還不曾減速,且騎槍前指,是標準的騎士戰鬥姿態。羅格心下暗罵白癡,對象也包括了老裡弗斯男爵,怎麼找上這麼一幫廢物來護衛領地,純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啊。自然羅格也不準備就此放過了這個布希,估量了一下這布希的等級,一個精神衝擊狠狠的發了過去。
布希本來正瀟灑無比的衝刺,預計在十米處才減速,最後以一個戰馬人立原地轉上一週收場,讓屬下看看真正騎士的技藝。他正陶醉間,猛然感覺一個重錘狠狠的砸在頭盔上,眼前金星閃耀,整個人仰天從馬上飛起,撲通一聲重重摔在地上,兩道鼻血從頭盔的柵欄中噴了出來。那把騎槍在空中轉了兩圈,筆直對著他的胸口插了下去,眾人一片驚呼!
眼見得布希騎士就要莫名其妙的死在當場,那騎槍突然一偏,緊貼著身體插在了地上。
羅格戰斧一揮,惡狠狠的對手下說道:“把這群雜碎的武裝都給我卸了,操他奶奶的,有人敢反抗的,你們就當我不在這好了!老子還管不了這幾個家奴了?”
裡弗斯家族護衛們一見指望的靠山突然落馬重傷,羅格又自稱是裡弗斯家獨子,加上這些人雖然作威作福慣了,但也都是些欺軟怕硬之人,遇到瞭如狼似虎的“龍與美人”騎士,再也不敢反抗。
羅格突然想起一事,看布希掙紮著從地上爬了起來,精神力輕輕發動,打開了他頭盔的麵罩。羅格哈哈一笑,道:“原來是布希表哥啊!你不是在王都騎士團做見習騎士的嗎,怎麼突然屈尊跑這小地方當起護衛騎士來了?”
吩咐了一個騎士把神智尚不清楚的布希扶上了馬,羅格挑了一個看起來神情凶悍的護衛“騎士”跟在自己身邊,當先向家裡馳去。一路行來,羅格漫不經心的問道:“這一年多日子過得還行吧?”
那“騎士”答道:“托裡弗斯老爺和布希大人的福,一直都很照顧屬下們。”
“我那布朗叔叔可好?在這裡呆得還習慣吧?”
那“騎士”順口答道:“布朗大人很喜歡這裡……啊!”
羅格轉頭看著他,微笑的道:“操你奶奶的,有什麼要瞞我的是吧?看來你也知道我是誰嘛。”
那“騎士”一聽,麵色由恭敬轉為傲慢,哼了一聲說:“羅格大人,我們可是一直跟隨布朗老爺的親隨!雖然這次布希閣下不小心落馬,但想必您也知道,他哥哥布蘭克大人武技更是高明!小人勸您還是讓您那些手下小心些好!”
羅格心裡怒極,臉上笑意越發的歡暢。
身後的羅伯斯基聽見了二人對話,打定主意一會若有衝突,一定第一個衝上去,嘿嘿,此等痛打鄉下土狗、又能大表忠心的機會,哪是隨隨便便就有的?羅伯斯基雖然膽小,但這些護衛素質實在比起昔日手下那些山賊都有些不如。想到這裡,羅伯斯基不由得有些後悔,早知如此,給些大貴族噹噹護院,日子應該過得不錯。
“這位大哥!”羅格當下改了稱呼,那“騎士”哼了一聲,居然受用了,“小弟人胖了一些,這斧子有些重,麻煩大哥幫我拎拎。”說著,將“縛魂”平遞到那“騎士”麵前。
那“騎士”大大咧咧伸出一隻手接住了縛魂,嘴裡還道:“羅格大人,騎士都是要經過長期嚴格訓練才能勝任的!比如說我……唉喲!”
羅格已經鬆開了手!
三百多斤的“縛魂”突然下落,這壓力何等沉重,立刻把那“騎士”左手手肘壓脫了臼。“縛魂”落勢絲毫不緩,接著重重砸在馬背上。這種小地方又能有什麼好馬了?那馬悲鳴一聲,四腿一軟,倒在地上,把那“騎士”壓在了下麵。“縛魂”仍不罷休,緊跟著落在“騎士”一條大腿上,隻聽得“喀喇”一聲脆響,“騎士”的大腿骨已被壓折。那“騎士”此刻纔來得及慘呼一聲,兩眼一翻,暈了過去。
羅伯斯基臉色蒼白之極,急忙跳下馬來,小跑幾步,搶著去拾“縛魂”。他並不以力量見長,雖然三百多斤的重量對一個七級戰士來說還不至於拿不起來,但提著“縛魂”也讓他臉紅脖子粗。他極力將“縛魂”舉過頭,羅格一把提過,隨手掛在馬後,羅伯斯基這才吐出一口粗氣。看這把戰斧頗為纖巧精緻,怎麼竟會如此重法?再想到平日羅格信手揮灑,好像全無重量的樣子,羅伯斯基越想越是心寒。
恰好此時羅格大有深意的一眼看了過來,羅伯斯基立覺這一眼彷彿看入了自己靈魂,牙齒打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羅格嘿嘿一笑,轉身驅馬前行。羅伯斯基慌忙上馬,跟了上來。二人不理地上昏倒的騎士,揚長而去。
再向前就到了裡弗斯家族領地內惟一的小鎮,裡弗斯家就座落在鎮外一座小山丘上。裡弗斯家族住宅是一棟白色的二層佐治亞風格的建築,已經有三百多年的曆史。白色的格子排窗、古雅寬大的門廳、樓前修剪得整整齊齊的草坪一直是羅格小時候的最愛。
二人縱馬緩緩步入了小鎮。
羅格記憶中那個生機勃勃的小鎮早已經不見了。
整個小鎮陰暗、臟亂、破敗。鎮民們衣衫藍縷,目無表情的注視著羅格和羅伯斯基。羅格的手死死的抓著的韁繩,指關節因過於用力都有些發白,上等皮革精製的馬韁在他的手下呻吟著,扭曲著,一道道的裂縫悄悄的擴散開。羅格渾然不覺,隻想找出一點記憶中曾經熟悉的地方來。
羅格默默的在一座二層紅磚樓前停了下來。小樓已經顯得破敗,橡木大門緊緊關著,上麵的紅漆已經駁落了七七八八,門旁釘著一個銅製的金屬支架,已經在風雨中鏽蝕得綠跡斑斑。寒風吹過,幾個還掛在上麵的銅環發出丁當的響聲,原本該掛在銅環上的招牌卻已經不知去向。羅格翻身下馬,輕輕撫摸著橡木大門,低聲對羅伯斯基說道:“這裡原來是小鎮上惟一的酒館,我五歲的時候就喜歡上了這裡,一直到十五歲離開家,這一直是我最願意來的地方。”聰明如羅伯斯基,自然知道此時不宜搭話,隻是陪著長歎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