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芳她媽這輩子也算是開眼界了。
本想吵吵一下,春嬌這死丫頭片子就走人了。
自己該在這裏住,繼續在這裏住。
沒想到,春嬌說:“田村長,事兒是咱倆一塊處理的。”
“夏家大嬸大晚上的一個人回去我不放心,要是有個三長兩短的咱倆都有責任。”
“您得和我一起把夏家大嬸送回家去,把人完好無損的交給夏家村纔算完事兒。”
春嬌這一套套的,聽的田村長一愣一愣的。
“怎麼著?事情的處理按照你的意願來的,我還得給你處理售後?”
春嬌說:“可不是嘛,現在的法庭上處理工作,也不是一錘定音啊。”
“有些被告人他不執行,咱們不還得返工?!”
春嬌說得也在理,要是夏家的老婆子硬是不回家,看春嬌這勢頭半夜還得折騰這麼一出。
夏芳幾次三番要伸手揍春嬌。
但春嬌咬牙切齒地說:“你動一下試試,打人就是犯罪,你犯罪我就送你監獄裏去。”
夏芳怕了,幾次交手下來,春嬌有言必行,她不敢惹。
這個世界,無論邪與惡就怕說到做到的狠人。
田村長生怕沾染上田東升家的這一對潑婦,隻能好人做到底:
跟春嬌一起把夏芳她媽送到夏家村。
長年累月根植於鄉土民情的田村長對夏芳孃家的情況也瞭解幾分。
也不怪春嬌稱呼夏芳她媽‘老刁婆’,以夏芳她媽的為人處世的風格,也的的確確配得上這個稱呼。
既然自己站在春嬌這一邊,那夏芳她媽也不是個善茬,萬一路上有個三長兩短自己找誰說理去?!
田村長辦事比一般的老百姓辦事講究章程。
不僅自己要和春嬌去送夏芳她媽,他還得叫上幾個證人作證。
就這般,夏芳她媽收拾好自己的包袱,一行人浩浩蕩蕩得去了夏家村。
春嬌要的就是這效果:
讓夏家村的人知道,夏芳她媽被的夏芳的婆家人轟回來了。
同時,也要給夏芳孃家人釋放要離婚的訊號。
自打歡歡那天來找春嬌說學雜費的事兒,春嬌就思考過的田東升和夏芳婚姻的問題。
本以為,沒有自己和母親的打擾,田東升和夏芳會把日子過好。
如果哥哥和嫂子過得幸福,自己和母親在在外麵租房子過日子也無妨。
怎料,事情並不像春嬌預料的那樣。
雖然分開過日子了,但是夏芳和田東升依舊把日子過得雞犬不寧。
甚至還不如以前。
以前田東升還有個家,工作了一天回家有口熱乎飯吃。
現在呢,夏芳不出門工作,田東升一個人養家。
田東升每月工資也就三四千,還要拿一千多塊孝敬他丈母孃一家。
夏芳把地全都要去,還常常問婆婆-葛秀霞要錢。
夏家人是吃定了田東升一家沒膽量離婚。
田東升作為男人軟弱,春嬌這個妹妹是看得出來的。
也沒法管。
但夏芳一旦侵犯了自己和母親的權益,春嬌必須擺出自己的態度。
有些事情這需要有一刀兩斷的勇氣,也需要大不了魚死網破的果敢。
收下錢,把夏芳她媽送回去,春嬌自己搬回了田家村住了兩天。
臨走,讓母親照顧好自己,也好好反思一下。
“媽,趁這兩天我不在家,你好好想想,想明白了告訴我。”
“你要是跟以前一樣供養著夏芳,那咱們就沒有出來租房子的必要了。”
“咱就搬回去住。”
“如果你要下定決心咱們單過,就跟我說一聲,我就搬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