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三歲的時候,梅決定要讓他去學琴。梅倒也不是有什麽音樂天分或長才,隻是覺得給孩子培養一點興趣Ai好挺好的。
梅聽過許多孩子為了學琴而痛苦不堪,她不願意b迫羅傑,更何況彈琴的目的是用來怡情,所以,買琴的時候,她考慮了很久,決定先買一架中古琴,還怕孩子一下子便生厭了,特彆買了一部暗紅sE的,搭配傢俱,心想萬一孩子和琴冇緣分,就把它當成是室內設計的一部分。
鋼琴送到家裡來的時候,還是讓梅心cHa0洶湧了好一會兒。她打開琴蓋,分明的黑鍵白鍵,宛如擺脫柴米油塩粗糙日常的一道階梯。從小家庭生活算不上寬裕的梅,感歎自己今日也能供上孩子彈琴了,心裡充滿感激。
彈了琴以後,梅和羅傑的日子變得忙碌了。每天要上班的梅,下了課趕到幼稚園去接羅傑。弄好了晚餐,吃畢刷洗過後,羅傑就要彈琴了。老師教過的曲子,媽媽陪著羅傑三遍、五遍、十遍的練習。羅傑的小手按著琴鍵,媽媽的眼睛讀著樂譜,時間倏忽而過,六年過去了。
六年後,羅傑能彈巴哈的練習曲,蕭邦的夜曲,媽媽不用每天坐在他的身邊陪他識譜了。羅傑喜歡彈琴,他記心好,曲子彈過三次,就能把譜記住,幾年也不會忘。他有絕對音感,聽了曲子就能把譜寫出來。他每天彈兩、三小時的琴,彈得陶醉的時候,臉上會出現種專注而緊繃的表情。
上了中學的羅傑,冇法花這麽多時間彈琴了,他要應付學校無窮無儘的功課,冇完冇了的考試,兩個星期也完成不了老師交待的曲子。但羅傑很努力cH0U出時間來彈琴。十二歲的羅傑人一下子cH0U長了,單薄的製服套在他瘦削的身T上,坐在鋼琴前麵,眯著眼讀譜,下巴伸出,雙頰微微凹陷,像個小猴子似的,媽媽很心疼。
十四歲的時候,梅帶羅傑到加拿大讀書。他的英文夠好,功課基本上冇有問題。他有很多時間運動、、交朋友,當然,還有彈琴。
剛到加拿大的羅傑,先是在琴房租琴練,半年後,爸爸媽媽的住房和工作穩定了以後纔買了琴。琴是羅傑自己上琴行挑的,三十六年的琴,聲音還很宏亮。下了課的羅傑除了讀書以外,就是彈琴,附近的鄰居都知道街底搬來了一個成天彈琴的孩子。
羅傑一直彈琴,來到溫哥華的第二年,他加入了合唱團,成了學校的伴奏,有很多公演的機會。因為加入合唱團的關係,羅傑也迷上了聲樂,找了老師學。他經常在浴室裡旁若無人地高聲唱歌,有時也一邊彈一邊唱。十八歲的他不再是兒時那個羞怯緊張的男孩,一百八十四公分的羅傑,也許是因為彈琴的關係,手指特彆長,而今,他上台有一種沈靜的風範。
畢業發表會,他彈了李斯特的練習曲:鐘,手指如飛,樂聲如瀉,曲罷,台下的聽眾怔了十秒鐘,才爆出如雷的掌聲。梅在底下聽著,眼眶一熱,這個身材修長,麵容斯文,熱Ai音樂,笑起來既自負又有些靦腆的男生,是她一手培養出來的孩子。
彈了十五年的琴,音樂已經是羅傑生活中的一部分,閒暇時,他老是在網上聽他那些很冷僻的古典音樂,媽媽是全然不懂的,不知道這麽平板,冇有起伏的東西為什麽會好聽,但羅傑總是一臉醉心的,不厭其煩地告訴媽媽,這個和聲寫得有多好,那個高音有多完美。
羅傑上了大學,主修物理及音樂,通過測試,學校安排他上個彆的鋼琴課,大一的聖誔假期回家,他到以前就讀的高中去練琴,一彈便是六、七個鐘頭,彈完琴回家了,半臥在床上,他聽著莫劄特的歌劇,一聽三個小時。媽媽開玩笑地問他:
「這個曲子有這麽好聽?」
羅傑點頭。
「以前,我看人家聽古典歌劇聽得如癡如狂,涕淚交加的,都以為是裝的呢。」
羅傑伸腿做勢要踢媽媽一腳,「神經,你才裝哩。」
媽媽大笑躲開,內心知道,羅傑的生活已經和她完全不同了,除了粗糙的日常以外,還有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