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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嘩然。
郡主並非恭親王的親生女兒,而是她母親年輕時與人一夜荒唐的產物。
荒唐過後,那人被剜去一隻眼,充做乞丐數十年,又在中途不甘心,偷偷將郡主抱回家藏了幾日,才讓她落下夢魘的病根。
郡主不會想到,就是她最厭惡的那群乞丐,替她尋到了親生父親。
本來他是不願與自己的女兒作對的,可無奈我給的太多了。
郡主的父王本來生氣地要辯駁,卻被一旁慌張的妻子先引去了注意力。
郡主麵上的妝被汗打濕,露出本來麵目後,就連大長公主都不由自主感歎了一聲:
“像,真像啊。”
我和爹爹生得很像,郡主和她的親爹自然也有幾分相似。
最終,那個乞丐被當場賜死,可所有參宴的人都心知肚明,郡主就是乞丐的女兒。
爹爹就是在此時站起來的,他恭恭敬敬地向大長公主遞上一本摺子:
“臣有本奏恭親王私自勾結兵馬,意圖謀反。”
郡主直到被下了大獄才反應過來,這是一場鴻門宴。
她看著冷冰冰的爹爹,呆呆地問:“琰郎,你為何要這樣對我?”
我從遠處緩步走來,長大後,我的眉眼逐漸舒展,看起來更像孃親一些。
郡主終於明白了,可她卻無力再大聲吼罵,隻是緩緩落下兩行淚:
“琰郎,你還在因為那個乞丐恨我,可我是真心愛慕你的,我最好的年華也都給了你啊。”
“她那樣低賤,會連累你一輩子,若不是我,你如何能站穩高位,甚至反將我一軍?”
爹爹笑著笑著,就落下淚來。
郡主不會明白,若冇有孃親,爹爹要這高位又有何用?
他那時是罪臣之子,若不是被孃親救下,被一人一口唾沫噴死都未可知,那時的他,比孃親這個清清白白的乞丐還要低賤許多。
身份的轉圜,隻需要上位者的一句話罷了。
“郡主此話差矣,我也是低賤之身,不配讓您懷上孩子,那些人的確是你肚中孩兒的親生父親。”
當年郡主雖被打了板子,但她的父親怎會捨得下死手。
她的身體於子嗣無礙,休養一陣就恢複如初。
可爹爹早就飲下了絕嗣藥,又有誰來讓郡主懷孕呢?
於是爹爹以借種為由找到了郡主的幾個老相好,他們早就視爹爹為眼中釘,怪他獨占郡主恩寵整整十年。
為了補償他們,爹爹每日睡前都會為郡主灌下安睡藥湯,再從後門將那些相好輪流送到她的床上。
爹爹用了半年時間讓郡主懷上不屬於他的孩子。
而我也用了半年時間,去巫醫那裡學會瞭如何製作溶血的藥。
無論郡主懷了幾個月,吃下多少豬血,都不會聽到肚中孩子的一絲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