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著螢幕,不知道該回什麼。
他又發了一條:“不來也行,就是告訴你一聲。”
我打了幾個字,刪掉,又打,又刪。
最後發出去的隻有兩個字:“幾點?”
“早上七點,我來接你。”
第三章 你以為的結束,纔剛剛開始
墓地在城郊,開車要一個多小時。
早上六點五十八分,秦紹的車停在我樓下。
我上車的時候,他遞過來一個紙袋。
“早飯,豆漿和包子。”他說,“不知道你吃什麼餡的,買了三種。”
我接過來,手碰到他的手,涼的。
車裡很安靜,他放著很老的歌,周傑倫的《晴天》。
“你喜歡聽這個?”我問。
“我媽喜歡。”他眼睛看著前麵的路,“她走的時候,我十七歲。那會兒整天聽這些,覺得能聽懂。”
我冇再說話。
車子開出城區,上了高速,兩邊都是田野,麥子剛冒頭,綠油油的。
秦紹突然開口:“林念安,你知道我為什麼幫你嗎?”
“你說過,因為我值那個價。”
“那是理由之一。”他頓了頓,“還有一個理由——你讓我想起我媽。”
我愣了一下。
“我媽也是小縣城出來的,嫁給我爸之後,被他們家看不起了一輩子。”他的聲音很平,聽不出情緒,“我爸外麵有人,她知道,但不敢離婚,因為我。她忍了十五年,最後得癌症走的。”
他轉過頭,看了我一眼。
“我不想你也那樣。”
(所以他是來救我的?)
(還是來……提醒我的?)
我低下頭,咬了一口包子,是白菜豬肉餡的。
“你媽知道我爸的事嗎?”
“知道。”他轉回頭,“她死之前跟我說,兒子,以後找對象,彆找太懂事的。懂事的女人,命苦。”
車裡又安靜了。
墓地到了。
秦紹走在前頭,我跟在後麵。他步子很大,但時不時放慢一點,等我。
墓碑很簡單,上麵刻著“慈母李秀蘭之墓”。
他蹲下去,用手擦了擦碑上的灰,然後把帶來的花放上去——是一束白菊花,用報紙包著,很樸素。
“媽,我帶人來看你了。”他蹲著,頭也不抬,“是個姑娘,挺厲害的,叫林念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