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手機震醒的。
早上七點十一分。
宋硯打了六個未接來電,最後一條訊息是淩晨三點發的。
“蘇念,你在哪?”
我媽敲門進來,端了一碗粥。
“先吃點東西。”
“嗯。”
她在床邊坐了一會兒,走的時候摸了一下我的頭髮。
我喝了兩口粥,打開手機。
宋硯又發來一條。
“蘇念,你回媽家了?你到底怎麼了,有什麼事不能好好說?”
語氣不像著急,像困惑。
像一個東西莫名其妙不見了,覺得不應該。
我冇回。
到了下午,他開始打電話。
“蘇念,你什麼意思?”
“我們離婚吧。”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你說什麼?”
“我說離婚。”
“蘇念你瘋了嗎?因為一個宋瑤——”
“不是因為她。是因為你。”
他沉默了。
“明天我回去拿東西。你在的話,我們談談。”
“蘇念——”
“宋硯,我不是跟你商量。是通知你。”
掛了。
放下手機之後,我打開備忘錄,開始列清單。
婚後房產、共同存款、車輛、保險、公積金。
寫完之後發給了一個做律師的大學同學。
“陳姐,我想谘詢離婚的事。方便聊聊嗎?”
她秒回。
“方便。你下午過來律所。”
下午兩點,我坐在她對麵。
她聽完我的情況,問了一個問題。
“你想好了?”
“想好了。”
“房子是婚後買的?”
“對,首付他家出了大部分,貸款兩個人一起還。”
“婚後財產,原則上對半分。”
“首付那部分如果有明確出資記錄,法院會酌情考慮,但不影響你分一半。”
從律所出來,我在路邊站了一會兒。
陽光很好,有風。
離婚不是衝動。
是三個月的每一天,每一夜,
每一次被通知、被擱置、被打斷,累積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