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和前任分開三年。可共同撫養的金毛,依然維繫著他們斬不斷的聯絡。他說:“狗是無辜的,不能讓它冇有媽媽。”於是每週五,都是他雷打不動要把狗送去前任那裡“探親”的日子。直到那周我急性闌尾炎發作,疼得冷汗直流,求他晚一天再去。他卻一邊給狗梳毛,一邊不耐煩地說:“你難受了會說,也有辦法找醫生。”“可它不會。”“它都知道今天是去見媽媽的日子了。”“我要是不帶它去,它肯定會暗自難受。”“你不要太自私。”於是他開著車,載著狗,去了前任的小區。而我一個人進了手術室。手術醒來時,我看見他在社交賬號上更新了一條動態。照片裡,金毛趴在前女友腳邊,配文是“一家三口,缺一不可”。他圓滿了,狗也圓滿了。這“一家三口”的幸福,我就不去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