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機裡,吃飯、坐車時都在比對,甚至用不同的筆反覆練習,連筆畫的輕重和弧度都力求一致。
然後,她趁我喝醉的那天晚上,拿出一堆“合同副本”讓我簽字,說“都是以前的舊合同,甲方要求補簽”,我當時神誌不清,冇有多想就簽了字,那些“合同副本”裡,就有轉賬授權書。
接著,她用我的印章和簽名,從工作室的賬戶裡轉走了五十萬元,轉到了她的私人賬戶上,然後又把這筆錢轉給了江哲。
她還特意找了一家冇有監控的小銀行辦理轉賬,試圖抹去痕跡。
為了讓戲更逼真,她還偽造了錄音。
她用手機錄下自己的聲音,然後用變聲軟件處理,模仿和“閨蜜”聊天的場景,故意在對話中透露我“挪用公款”的事情。
她甚至還找了一個以前認識的混混,假扮我的“賭友”,向警方提供虛假證詞,說我經常和他一起賭博,欠了他很多錢。
在法庭上,她更是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受害者”的形象,提前對著鏡子練習哭腔和表情,確保每一個細節都天衣無縫。
可她冇有想到,江哲拿到錢後,不僅冇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
他不僅賭博,還和彆的女人鬼混,把林晚晴的錢都騙光了。
有一次,林晚晴發現他和一個陌生女人在酒店,上前理論,卻被他打得遍體鱗傷。
那一刻,林晚晴終於看清了他的真麵目,她後悔了,卻為時已晚。
她不敢去自首,也不敢去見我,隻能把真相寫在信裡,交給蘇蔓,希望蘇蔓能告訴我。
信的最後,林晚晴寫道:“陳默,對不起,我知道這三個字太輕了,不足以彌補我對你造成的傷害。
我不求你原諒我,隻希望你能好好活著,等你出獄的那一天,我會給你一個交代,我會去自首。”
我看著信,手指冰涼,眼淚終於忍不住掉了下來。
不是因為難過,也不是因為憤怒,而是因為一種徹底的失望。
我以為,她是因為愛情才這麼做的,原來,她隻是一個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的傻瓜,一個被江哲控製的傀儡。
蘇蔓看著我,歎了口氣:“陳默,晚晴她……現在過得也不好。
江哲把她的錢都騙光了,還經常打她。
她現在躲在一個小出租屋裡,不敢出來,每天都活在愧疚和恐懼中。”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