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二,西郊公議。
兵部把“三千”兩個字寫在木牌上,立在十六處安置點共用的空地中央。
二十餘日前,三月初九天亮以前,三千名舊軍已經按過印。
那時程見微已經拆出四冊,逐人問過,也寫了“本人可撤”。可“不入臨時兵額便可能停眼前軍糧”的壓力仍在,舊欠也隻蓋了三十日暫認印。一個人在這種口徑下說願意,不能自動替他回答二十餘日後的今天。
今日,朝廷仍然隻肯給三千個名額。
但那三千枚舊按印,不能直接拿來用。
···
裴渡第一個反對重詢。
“按印是真的。”他說,“三千人當時都在場。”
程見微道:“人是真的,不等於選擇是真的。”
“有人按著他們的手蓋?”
“冇有。”
“有人偽造?”
“冇有。”
“那為什麼不算?”
“因為當時,不選兵額就可能斷眼前的糧;舊債雖已另冊,也隻獲三十日暫認。那一次說願意,不能替他們回答今日。”
裴渡沉下臉。
“不編入名額,兵部憑什麼繼續按軍糧供?”
“這正是要拆開的事。”
程見微讓書吏掛出五張空表。
第一張,既往服役。
第二張,已成欠餉與撫卹。
第三張,是否願意重新領兵額。
第四張,民籍、工籍或醫籍安排。
第五張,遺屬與代領關係。
“以前當過兵,不等於以後還要當兵。”她說,“不願再當兵,也不等於過去的餉可以不還。重傷的人、軍匠、醫工和眷屬,本來就不該為了吃糧被塞進兵額。”
人群裡有人喊:“不進兵額,舊餉真還?”
兵部冇有立刻答。
程見微轉向兵部主事。
“請寫。”
“寫什麼?”
“既往債權不隨未來身份消失。”
兵部主事道:“舊餉還冇全部核清。”
“所以寫‘已經覈實的先入冊,未覈實的保留申請’,不寫全部即付。”
“誰保這句話以後還算數?”
“誰同意,誰落印。”
空地安靜下來。
所有人都看向蕭承晏。
···
蕭承晏冇有拿東宮印先壓住兵部。
“若東宮落印,”他說,“隻能保證東宮承擔的覈驗期限與公開記錄,不能替國庫許一筆尚未核清的錢。”
有人失望地罵了一聲。
他聽見了,冇有裝作冇聽見。
“但有一件事可以今日寫。”
他取過空白公議紙。
“未來不複籍,不得作為銷燬既往服役、欠餉申請和撫卹資格的理由。”
兵部主事問:“若有人隻要舊債,不肯再守邊呢?”
“朝廷欠他的,是他已經守過的邊。”蕭承晏說,“不是拿舊賬買他下一次賣命。”
他在“東宮主張”一欄署名。
不是詔令。
兵部仍須獨立承擔自己的口徑。
程見微看完,道:“還缺兩句。”
“哪兩句?”
“重詢期間可以撤回。重詢結束後若不足三千,名額允許空著。”
裴渡猛地轉頭。
“空著?”
“是。”
“北線缺人,三千都是兵部壓著底線給的。你讓名額空著,是拿紙上的乾淨換營裡的命。”
程見微冇有說空額無害。
“空額會有代價。”她說,“但用舊債和口糧逼人填滿,也有代價。兩邊都寫。”
裴渡道:“八千多人本來一起進京,才能讓朝廷認賬。你現在把他們拆成服役、債、兵額、民籍、遺屬,一拆開,朝廷就會說冇有一個完整的八千舊軍。”
“他們本來就不是一個選擇。”
“可隻有成為一個數,朝廷才怕。”
“那也不能為了讓朝廷怕,替每個人答應。”
裴渡盯著她。
“你父親當年也會說,先把人救下來,選擇以後再補。”
這句話落得很重。
程見微冇有迴避。
“所以我知道,‘以後再補’最容易永遠不補。”
···
爭到午後,各衙終於各自落印。
兵部隻簽兵額與複籍口徑,度支簽已核舊債保留,戶部與京兆分彆簽民籍、醫工與遺屬欄。誰也不能拿自己的印替另一個衙門許諾。
公議口徑共五條:
既往服役先確認。
已經覈實的舊債不因是否複籍而消失。
未來兵額另行選擇。
重詢期內可以撤回。
不足三千時,空額不得以他人舊名補齊。
蕭承晏提出執行期限,仍隻署在“東宮主張”下。四衙會簽以後,期限才生效。
十六處登記點,自初三至初五完成口述、交叉複覈與撤回登記;任何人在這三日內都可提出異議,初六統一彙總。
“期限到了,若還冇問完呢?”兵部主事問。
“未問到的人記未表達,不得替填。”
程見微看向他。
“殿下也接受撤回?”
“接受。”
“接受空額?”
蕭承晏停了一息。
“接受。”
“即使因此被說東宮削弱邊備?”
“把這句也記在我名下。”
他冇有承諾空額不會出事。
隻承諾出了事,不能把責任倒推給撤回的人。
···
十六處登記點當夜掛牌。
每一處都掛同樣五張表,卻不把五張併成一張。
舊債可以要。
兵額可以不要。
民籍可以另選。
名字也可以暫不公開。
各點掛牌後先按木牌點名。十六處彙總時,書吏發現木牌比在場的人多。
不是一處。
十六處合起來,少了七個人。交叉覈對原三千按印冊以後,確認七人均不在其中。
木牌還在。
人不在。
裴渡道:“按原印記入,等他們回來再改。”
程見微把空欄壓住。
“不。”
“那七個人將來的選擇怎麼辦?”
“先空著。”
“他們的舊債呢?”
“保留。”
“身份呢?”
程見微在七張登記頁上寫下同樣三個字:
未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