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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債 第20章 第一人退出

作者:女郎不哭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28 02:22:08

三月二十二,第一織所門前搭起一座木台。

台上冇有審案的驚堂木。

隻有四隻匣。

工錢。

共同采買與救助。

未來分紅。

舊債代追。

過去一枚指印把四項全交出去。今日公議後的第一份選擇書,要把它們重新拆開。

謝聞簡先念規則。

規則由刑部堂官覈準、禦史台主錄,刑部主事也在台側負責臨時證物與爭議保全。

已做工錢不因任何選擇追還。

織所、食堂、藥局繼續經營,不因有人撤回代領便拒絕基本救助。

統一議價與未來分紅依賴共同資金池,退出者不再享有對應優惠與收益。

舊債可以撤回本人名下,費用與效力另列,不得與工錢混算。

選擇台開七日。

七日內可以來,也可以不來;不來隻記未表達,不視為默認續約。

程見微坐在主記錄左側的旁核席。

蕭承晏仍在門外見證桌。

蕭照庭帶來兩把鑰匙。

一把開織所經營總賬。

一把開永久代領名冊。

她把第二把放進禦史台、刑部與公主府三方共封的匣裡。

“經營總賬仍由公主府管。”她說,“織所怎麼進貨、怎麼排工、怎麼救急,本宮不交。”

年輕禦史道:“永久代領呢?”

“七日後隻保留本人重新確認的項目。冇有確認的,不自動續。”

“殿下同意任何人撤回?”

蕭照庭看著台下的女工。

“同意她們撤回本宮替她們作主的權力。”

“不等於本宮保證,她們離開以後不會少拿。”

她冇有把自己說成輸家。

也冇有把交鑰匙說成恩典。

···

杜三春第一個上台。

她把昨日聽過的成本單帶來了。

共同資金池替織所壓低絲價,也替參與者統一買米、墊藥和追債。她若退出這部分,不再拿同樣的議價優惠,也不再分未來收益。

昨日她原想保留共同采買,隻撤未來分紅與舊債代追。

蕭照庭把實際經營賬給她看過以後,她改了主意。

“為什麼不留共同采買?”年輕禦史問。

“便宜是因為大家把未來收益也放在一起。”杜三春說,“我若把收益拿走,還要他們按原價替我買,不是退出,是隻挑便宜的留。”

“織所仍有普通救助。”

“我知道。急病能求藥,斷糧能去食堂。可整批低價和年底分紅,以後不算我的。”

“已得工錢呢?”

“是我做工掙的。”

“不追。”

杜三春點頭。

年輕禦史又把舊債代追一項念給她聽。

“撤回以後,公主府不再替你追,不再替你談價。你自己持債,可能更慢,也可能一文拿不到。”

“知道。”

“韓家中保尚未攤完的實際成本,已經單列。你可以現在付,也可以從將來這筆舊債真正兌付時扣;若永不兌付,不得從工錢與救助中追。”

“知道。”

“還撤?”

“撤。”

她把手按到退出書上。

年輕禦史冇有立刻遞印泥。

“最後問一遍。是否有人答應你退出後一定拿到更多?”

“冇有。”

“是否有人說不退出便不給工錢、飯或藥?”

“冇有。”

“今日可以不答。”

“我答。”

指印落下。

第一名知情撤回永久代領的人出現了。

台下冇有掌聲。

有人替她鬆了一口氣,也有人悄悄算自己若少了統一議價,會多付多少。

祝青站在人群裡,冇有跟著上台。

她仍選擇留下。

羅三娘攥著自己的領工牌,在等隻保留共同買米、不留未來收益的新表格。

三個人仍然冇有同一個答案。

···

蕭承晏把東宮過橋副契交給年輕禦史。

孟雪青另附了一條尚未落印的擔保建議:簽約期內若織所收益池大幅縮小,東宮可以申請提前還款或補充其他擔保。三方若都接受,它纔會成為最終副契的一部分,也最容易確保三日新絲的錢按時回來。

蕭承晏在這一條上劃線作廢。

另寫:任何女工撤回代領,不構成東宮提前收款、加價或停止後續會簽的理由;東宮隻按已交貨與合法經營收入追還,不以個人選擇作押。

孟雪青低聲道:“殿下,收益池縮小,東宮回款會慢。”

“記慢。”

“不能要求補彆的擔保?”

“不能拿她們剛拿回去的選擇作擔保。”

蕭承晏簽字,東宮官署落印。

原件進禦史主卷。

孟雪青把一份不具支取效力的見證副本交給程見微。

按規矩,這不是第九車證物,也不是她的旁核記錄。

她本可以退回。

程見微看了一遍,摺好,冇有放進桌邊的證物袋。

她收進自己的袖袋。

···

杜三春的名字從永久代領名冊移出時,韓家中間行的書吏帶來原契。

“按舊約,她退出代領,即視為自願放棄名下舊債。”

杜三春的手還冇有離開退出書。

“誰說的?”

書吏把原契翻到背麵。

最下方有一行極小的字:撤代領者,所附舊債一併作棄,不得另托、另售或自行追索。

杜三春看不懂。

年輕禦史念給她聽。

“昨日成本單裡冇有這一條。”程見微說。

韓家書吏道:“這是舊契效力,不是退出費用。”

“她若知道退出就丟舊債,答案可能改變。”

“所以現在可以撤回退出。”

杜三春問:“不撤呢?”

“舊債仍由韓家與公主府代追。”

“撤了,債就冇了?”

“依舊約,是。”

“誰準你們這麼寫?”

書吏冇有答。

韓維山從台下走上來。

“當年的轉押格式有官署認可。”

“哪一署?”年輕禦史問。

“度支。”

書吏從原契夾層取出一張格式覈準頁。

冇有杜三春的名字。

隻有對整套轉押條款的認可。

頁角蓋著一枚殘印。

程見微冇有碰,隻看缺口。

鑿掉的一角,與父親獄後仍被使用的那枚舊印一樣。

年輕禦史立刻把原契、退出書和覈準頁分開封存。

他重新把杜三春請回退出書前。

“剛纔有重大條款冇有向你明示。你可以撤回先前的退出,不記反覆,也不收任何費用。”

杜三春問:“我若仍退,這一行就算我自願棄債?”

“不能先這樣算。”年輕禦史說,“棄債條是否有效要另核。但你也必須知道,若日後覈定有效,舊債仍可能因此受損。”

“那就再記一遍。”

年輕禦史逐項複念。

“永久代領?”

“撤。”

“統一議價與未來分紅?”

“退出。”

“已得工錢與基本救助?”

“照新規保留。”

“舊債?”

“我撤回彆人替我追的權,不自願放棄債。”杜三春說,“那行小字若真能拿走我的債,讓你們查;不能把它寫成我今日自己不要。”

“知道日後仍可能判你失去這筆債?”

“知道。”

“仍確認未來代領退出?”

“確認。”

她在補充告知頁上重新按印。

“杜三春的退出是否作數?”蕭照庭問。

刑部主事看過三方新規與公主府交出的永久代領鑰匙。

“未來代領撤回已經作數。”他說,“舊債是否因這一行小字消失,另案待覈。在覈清以前,債留在杜三春名下,不得由任何一方代領、轉賣或銷記。”

“我還算第一個嗎?”杜三春問。

“算。”

她失去了未來分紅與統一議價。

保住了已經掙到的工錢。

舊債暫時回到自己的名字下麵,能不能兌現,仍冇有答案。

七日選擇期繼續。

木台下,第二個人還冇有上來。

程見微看著那枚殘印。

父親入獄以後,有人不隻用他的印領錢。

還用它教天下人,怎樣放棄自己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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