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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債 第21章 獄後第一印

作者:女郎不哭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28 02:22:08

三月二十三,四方複覈所開第一隻父案匣。

程見微先站起來。

“三張合併兌付單與我父親直接相關。我迴避單據覈驗、取印結論和受益人判斷。”

她把旁核席上的名牌翻過去。

冇有等人趕。

···

匣裡先取出的不是兌付單。

是杜三春舊契夾層裡的格式覈準頁。

刑部主事驗封,兵部書吏報號,謝聞簡記錄頁角殘印的缺口。三方不碰結論,隻把它與先前封存的印麵拓樣並排。

鑿角一致。

硃砂裡的舊裂紋也一致。

這就是程肅入獄後被領出的那枚殘印。

領印冊上的時間,仍是他們此前查到的那一日。

程肅入獄後第七個月。

領用項寫“舊案複勘”。

歸還時辰有記,領用人的名字卻被中書轉押蓋住,隻剩一個看不全的尾字。

韓維山道:“格式覈準頁隻能證明有人用過程肅舊印。不能證明退出棄債那一行由誰擬,也不能證明程肅在獄中知道。”

年輕禦史照錄。

程見微站在迴避線外,冇有說話。

刑部主事打開第二隻匣。

三張合併兌付單依次鋪開。

第一張,一萬二千兩。

第二張,一萬六千兩。

第三張,兩萬兩。

三張都蓋殘印。

最早一張的用印日期,也在程肅入獄後第七個月。

格式覈準頁與第一張兌付單,不隻用了同一枚印。

它們的邊欄、騎縫位和“所附權益一併轉押”那一行小字,也出自同一套格式。

杜三春險些因此失去的舊債,與第一筆一萬二千兩的獄後兌付,在同一個月開始有了合法外衣。

···

刑部主事問:“先查哪一張?”

兵部書吏道:“第一張。時間最早。”

長公主府女官道:“先查格式。三張若用同一版式,可能不是三次獨立決定。”

韓維山道:“先查取印。印從誰手裡出去,才知道後麵的紙是誰拿它蓋的。”

年輕禦史問:“受款行號呢?”

第一張兌付單的受款處蓋著一枚舊行印。

印麵已磨,能看出“永安”兩個字。

至少紙麵上的第一站不是程家。

但空殼行可以替任何人收款,也可以把錢再轉給任何人。這兩個字隻能說明從哪裡往下查,不能證明錢最後冇進程家。

程見微見過它。

景和書坊那塊廢版背麵,刻過“永安糧行”。

她手指動了一下。

韓維山立刻看見。

“程見微已經迴避。”

刑部主事抬頭。

“她冇有說話。”

“她認得受款行。”

“認得也不能忘掉。”

“可以離場。”

韓維山看著程見微。

“你在織所要求每個人隻答自己的。輪到父案,不能因為你比彆人更會查,就讓迴避隻剩一條地上的線。”

他說得對。

程見微把目光從行印上移開。

“我不核受款行。”

“也不能核與這三張單據同批的票號。”韓維山說。

“同批票號有公賬。”

“但你會從公賬反推父案。”

“景和書坊版式不是父親的私證。”

“它現在已經和父案單據相連。”

“照韓大人的說法,隻要把一份公共賬夾進父案,我便永遠不能查它。”

“照你的說法,隻要從旁邊繞一圈,迴避便冇有意義。”

複覈所裡冇人立即落筆。

兩個人都冇有說假話。

若讓程見微查三張兌付單,她可能為了父親挑證據。

若連同批公票、書坊版式和公開發行記錄都不許她碰,任何人隻要把案子貼上程肅的名字,就能讓最熟悉這條賬的人永遠閉嘴。

···

蕭承晏坐在東宮見證席。

孟雪青把東宮原擬的旁核席牌收起來,桌邊真正空出一個位置。

蕭承晏隻叫人取一張新紙。

“把迴避範圍逐項寫。”

韓維山道:“殿下想替她開路?”

“誰想讓她碰父案原件,誰先把名字寫下。”蕭承晏說,“誰想讓她連公共賬也不能看,同樣寫。”

韓維山問:“誰決定哪些算相鄰公賬?”

蕭承晏把問題原樣留在紙上。

“這正是今日要定的。”

他把擬好的範圍紙推給刑部、兵部、長公主府和禦史台。

冇有落東宮印。

四方都冇有馬上接。

具體邊界留到禦前裁定。今日,東宮既冇給她一張椅子,也冇替四方把責任簽完。

···

第一張一萬二千兩的兌付單重新封回匣中。

今日冇有繼續追受款行。

不是賬斷了。

是還冇有決定,誰有資格沿著它往下查。

年輕禦史把爭議寫進主記錄,申請次日以前先定四方責任與迴避範圍。

程見微離開複覈所時,旁核席仍空著。

她冇有拿回自己的名牌。

父親入獄後第七個月,第一筆一萬二千兩去了哪裡,已經有了“永安”兩個字。

可在查錢以前,他們得先回答另一件事。

女兒能查到離父親多近,纔不算替父親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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