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一,現有生絲進入第二個生產日。
昨夜第一家絲車已經套好,卻冇有立刻出城。織所先前付過定錢,原契給了買方到次日巳初的最後交割期;商家若提前改售,反而要先退定錢、擔毀約。
他們不是願意多等一夜。
是還冇有輪到他們違約。
四方簽押所門前擺了一隻漏壺。
第一滴水落下時,絲商的車還在城南。
一個時辰以後便到巳初。若冇有能用的中保契,車便可以依約出城。
刑部不替商家冒險。
禦史台不替織所付錢。
今日能簽的三方,隻有東宮、長公主府和韓家中間行。
程見微仍坐在旁核席。
謝聞簡當眾拆開她昨夜封存的建議紙,把“公開、限期、無政治附帶、允許替換”四項抄進主記錄。隨後又拆韓維山送來的新中保條件。
兩張紙放在同一張桌上。
韓維山坐在對麵。
“程見微,你不是要退出嗎?”
“我要的是能退出。”
“韓家準了。”
他讓人把新條款推過來。
任何代領人或受益人都可以退出。
退出當日,先清償韓家因該坊中保承擔的風險價、預期息差、重新議價損失和其他關聯成本。付清以後,不得阻攔。
冇有“不準”兩個字。
也冇有一處假賬。
程見微在旁頁寫下第一問。年輕禦史點了準問,並註明本輪可連續補問中保條款,不得轉問其他案情。
“其他關聯成本是什麼?”
“退出以後才知道。”韓維山說,“商家是否加價、同坊是否少一名債主、整批舊債收益是否下降,都要重算。”
“也就是說,退出的人簽字時不知道最後要付多少。”
“她知道計算方法。”
“方法裡有‘其他’。”
“世上總有不能提前列儘的風險。”
“那就由韓家承擔。”
韓維山笑了。
“韓家為什麼替一個要離開的人承擔?”
“因為你收的是中保價。”
“中保價按整坊風險算。她退出,風險變了。”
“變多少,拿實際支出。”
“尚未發生的損失呢?”
“冇有發生,不能先當成她欠你的。”
韓維山看向漏壺。
“照你的演算法,韓家承擔所有未來不確定,隻能收已經花出去的錢。”
“韓家可以不做。”
“不做,絲車一個時辰後走。”
“知道。”
“你每次說知道,都有人替你餓著。”
“韓大人每次說風險,也有人替你留下。”
兩個人誰都冇有提高聲音。
漏壺裡的水卻一直往下落。
···
蕭照庭把一份織所舊賬放到桌上。
“不讓韓家獨擔。”
她先劃出公主府能認的一筆:織所已經收下的絲貨,由公主府經營賬承認為合法應付;第九車是否追贓,不影響商家對已交貨的請求。
蕭承晏把東宮支單壓在旁邊。
東宮用未設押現銀墊新貨交割,隻限這一批三日用絲,不自動續期,也不換取織所、女工與債主的任何站隊。
韓家中間行做剩下的事:向各絲商出中保憑據,保證公主府與東宮任何一方遲付時,商家仍能依期追到一個付款人。
三方各擔一段。
冇有一方能單獨拿住整條線。
韓維山問:“三家共擔,出事先找誰?”
程見微在旁頁畫了一條順序。
已交貨,先找公主府經營賬。
新交割,先走東宮過橋現銀。
任一方到期不付,再由韓家依中保補足,隨後向違約的一方追償。
年輕禦史看過,寫進主記錄。
“那韓家收什麼?”韓維山問。
“已經發生的中保費。”程見微說。
“退出呢?”
“退出人隻付她名下尚未攤完的實際中保成本。已經攤完的不重收,尚未發生的不預收,其他人的成本不壓給她。”
“她退出導致全坊漲價呢?”
“新價由留下的人重新選擇接不接受。不能拿彆人可能不接受,罰先退出的人。”
蕭照庭道:“這樣一來,每退一個,都要重新告知全坊。”
“是。”
“賬房會很慢。”
“是。”
“一個時辰內簽不完。”
程見微看向漏壺。
水已經下去大半。
韓維山忽然道:“可以簽。”
蕭照庭抬眼。
“韓大人不要預期息差了?”
“要。”
“程見微不讓你收。”
“這一次不收。”
“為什麼?”
韓維山拿起新契,在“其他關聯成本”上劃了一道墨線。
“舊規若要改,第一份新規裡最好有韓家的名字。”
他不是認輸。
他隻是少拿一筆錢,換一個以後仍能坐在桌上的位置。
程見微看著那道墨線。
韓維山也在看她。
“你需要快的時候,也會讓步。”他說。
“我讓的是韓家的預期收益。”
“你讓韓家進了新規。”
這一次,程見微冇有反駁。
···
三份簽押並排放好。
公主府先簽已交貨應付。
韓家簽中保。
蕭承晏最後拿起東宮印。
孟雪青問:“仍由殿下一人批支?”
“不。”
蕭承晏在支單後添了一條。
東宮這筆臨時現銀,每次支出須有公主府驗貨簽、韓家中保簽和東宮付款簽。三方當次共簽,方可出庫。任何一方不得把臨時支用改成永久控製。
“這樣會慢。”孟雪青說。
“那便把每一次慢在哪裡記下來。”
“若殿下急用這筆銀?”
“簽約期內,不能單獨收回。”
蕭承晏落印。
他交出的不是三日絲錢。
是東宮對這筆錢最後單獨說了算的權力。
漏壺剩下最後一線水時,三方完成會簽。
絲棧掌櫃拿到中保副本,叫車伕解開韁繩。
車冇有出城。
它轉向第一織所。
···
簽押所的人開始核退出成本。
要知道誰名下還有多少未攤中保,就得先確認哪一張代領契仍然有效。
掌事女官送來最早的一批原契。
紙是真的。
印也是真的。
同坊見證、領工簽押和當日發放記錄一項不少。
年輕禦史翻到契尾,停住。
“怎麼都在同一天?”
那一批代領契,簽在同一個日子。
程見微在旁頁申請調當日織所食冊。年輕禦史準調,由掌事女官送來。
食冊最後一行寫著:倉空,停粥。
下一頁,冇有開灶記錄。
掌事女官道:“那日供糧車斷了。簽完代領,公主府先借糧,第二天才重新開灶。”
韓維山剛劃掉的墨線還冇有乾。
這批契約冇有假印。
冇有假字。
也冇有人拿刀逼她們按手。
她們隻是在冇有下一頓飯的那一天,同意把以後交給了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