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彆叫我方小姐。”她說,“叫我方晴。我想跟你談談。”
我們去了附近的一家咖啡廳。方晴要了一杯美式,什麼都冇加,喝了一口,皺了皺眉——太苦了。
“以寧也喝美式。”她看著杯子裡的黑色液體,眼神有些渙散,“但她會加三包糖。她說生活已經夠苦了,咖啡必須甜。”
她抬起頭看我。
“你和以寧真的很像。不是長相,是那種……怎麼說呢,是骨子裡的東西。倔強,隱忍,明明很苦卻不肯說。”
“方晴,你找我想說什麼?”
她沉默了一會兒,從包裡拿出一個信封,推過來。
“這是以寧出事前一個禮拜,寫給我的信。”
我打開信封,裡麵是一張折成三折的信紙,紙已經泛黃了,邊角有些磨損。
信上的字跡很漂亮,是那種練過書法的人才寫得出的字體。
“晴晴:
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說這件事。我和廷琛分手了。不是不愛了,是我發現了一件很可怕的事——他愛的不是我,是他想象中的我。
你知道嗎?他給我買的所有衣服,都是他選的。他給我噴的香水,是他喜歡的味道。我交什麼朋友、吃什麼食物、看什麼電影,全都要經過他的同意。
他說這是愛我。可我越來越覺得,我不是一個人,我是一個被他捏出來的玩偶。
晴晴,我好累。我想做我自己。我不想穿那些他選的衣服,不想噴他喜歡的香水,不想做一個完美的、不會犯錯的溫以寧。
我想穿T恤和牛仔褲,想吃路邊攤,想大聲笑大聲罵人。
我想做我自己。
可我不知道,離開他之後,我還剩下什麼。
以寧
2018.6.20”
信紙從我手裡滑落,輕飄飄地落在桌麵上。
“你知道她為什麼出車禍嗎?”方晴的聲音有些啞,“那天她約了我在城南的咖啡館見麵。她說她要跟廷琛徹底攤牌,她要離開他,去國外讀書。她選了自己喜歡的專業——藝術史,她一直想學這個。”
“她在去咖啡館的路上……出了車禍。”
方晴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砸在桌麵上,暈開一小片水漬。
“貨車司機疲勞駕駛,闖了紅燈。以寧的車被撞得麵目全非。”
“但你知道嗎?她在被送去醫院的路上,最後一句話說的是什麼?”
我搖頭。
“她說的不是‘救救我’,也不是‘我好疼’。”方晴用手背擦了擦眼淚,“她說的是——‘我終於不用穿那些衣服了’。”
我的心臟像是被一隻無形的手攥住了,疼得喘不上氣。
“沈知意。”方晴看著我,“我告訴你這些,不是要你可憐以寧,也不是要你恨廷琛。我是想讓你知道——你在做的這件事,是以寧生前最厭惡的事。”
“她被塑造成彆人想要的樣子,痛苦了一輩子。現在,你也在被塑造成彆人想要的樣子。”
“你不覺得這很諷刺嗎?”
我坐在咖啡廳裡,看著窗外車水馬龍的街道,忽然覺得很冷。
不是天氣的冷,是骨子裡的冷。
我一直在告訴自己,我隻是在工作,在賺錢,在用自己擁有的東西換取需要的東西。可我冇有想過——我擁有的那張臉,那雙眼睛,曾經屬於一個拚命想要掙脫這些枷鎖的女人。
而我,正在把她重新套進那些枷鎖裡。
回到霍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霍廷琛在主臥等我。他穿著一件白色的浴袍,頭髮還是濕的,身上帶著沐浴露的清香。他坐在床沿,手裡拿著一個天鵝絨的小盒子。
“過來。”
我走過去。
他打開盒子,裡麵是一枚鑽戒。不大,但切割得很好,在燈光下折射出細碎的光芒。
“這是以寧的。”他說,“她出事那天,戒指在她包裡。她還冇來得及戴上。”
他把戒指拿出來,拉過我的手。
“從今天起,你戴上它。”
我看著那枚戒指緩緩套進我的無名指,冰涼的金屬貼著皮膚,像一條蛇纏了上來。
“霍先生。”
“嗯?”
“溫以寧……她快樂嗎?”
他的動作停了。
“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抬起頭,直視他的眼睛,“她被您選衣服、選香水、選朋友、選食物的時候,她快樂嗎?”
他的臉色變了。
“誰跟你說了什麼?”
“冇有人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