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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女友入獄五年,出獄後她嫌棄我臟 第2章

作者:沈若冰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5-09-30 23:38:04

聲音,輕蔑地笑道:“陳默,彆癡心妄想了。”

“你現在算什麼東西?”

“你也配出現在她麵前?”

“這五年,你冇死在裡麵,可真是命大。”

“拿著你的工資給老孃滾遠點,否則,我不介意讓你再進去一次。”

我目光森冷的盯著她,真恨不得衝上去咬斷她的脖子。

胸口那道舊傷疤,結痂的地方隱隱作痛。

這道疤,是十八歲那年,我和沈若冰混地下樂隊,和彆的樂隊起了衝突。

我為她擋下的一刀,那時胸口染血,皮開肉綻。

當時她哭著抱著我,說這輩子非我不嫁。

現在,她看著我的眼神,無比厭惡。

甚至比看那胖如豬的王總還要嫌惡。

同事架住我的胳膊,我冇有反抗。

被拖出包廂時,我聽到沈若冰對王總道歉。

她的聲音變得柔軟,討好的語氣刺痛我的心。

原來,五年的時間,真的能改變一切。

能把一個叛逆的搖滾少女,變成一個懂得向資本低頭的巨星。

也能把我這個曾經被她視為全世界的少年,變成一個她避之不及的過往。

2回到保安休息室,隊長劈頭蓋臉一頓臭罵。

他罵我多管閒事,得罪了王總,這個月的獎金全扣。

我一聲不吭地脫下製服,背上血肉模糊。

同事拿著一瓶碘酒幫我消毒,疼得我齜牙咧嘴。

“兄弟,你也是傻,那種大明星的世界,咱們摻和不起。”

他拍拍我的肩膀,“剛纔許小姐派人來傳話,讓你去一趟她辦公室。”

許清歡的辦公室在頂樓。

我換上自己的T恤,那是一件洗得發白的舊衣服。

上麵印著一個早已解散的樂隊LOGO。

LOGO非常簡單,是幾條波浪線組成的簡單圖標。

那是我們當年的樂隊LOGO圖標:潮汐樂隊!

推開門,許清歡正優雅地坐在真皮沙發上,慢條斯理地攪動著咖啡。

“坐!”

她抬了抬下巴,漫不經心。

我冇動。

她也不在意,從包裡拿出一張支票,推到我麵前。

“五十萬。

離開這座城市,永遠彆再出現在若冰麵前。”

我看著那串數字,覺得可笑。

五年前,也是她,給了我一張二十萬的卡。

她跟我說是沈若冰的意思,還讓我拿著錢,好好改造。

“怎麼,嫌少?”

她見我冇反應,又拿出一張,“一百萬!

““陳默,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你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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