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輕蔑地笑道:“陳默,彆癡心妄想了。”
“你現在算什麼東西?”
“你也配出現在她麵前?”
“這五年,你冇死在裡麵,可真是命大。”
“拿著你的工資給老孃滾遠點,否則,我不介意讓你再進去一次。”
我目光森冷的盯著她,真恨不得衝上去咬斷她的脖子。
胸口那道舊傷疤,結痂的地方隱隱作痛。
這道疤,是十八歲那年,我和沈若冰混地下樂隊,和彆的樂隊起了衝突。
我為她擋下的一刀,那時胸口染血,皮開肉綻。
當時她哭著抱著我,說這輩子非我不嫁。
現在,她看著我的眼神,無比厭惡。
甚至比看那胖如豬的王總還要嫌惡。
同事架住我的胳膊,我冇有反抗。
被拖出包廂時,我聽到沈若冰對王總道歉。
她的聲音變得柔軟,討好的語氣刺痛我的心。
原來,五年的時間,真的能改變一切。
能把一個叛逆的搖滾少女,變成一個懂得向資本低頭的巨星。
也能把我這個曾經被她視為全世界的少年,變成一個她避之不及的過往。
2回到保安休息室,隊長劈頭蓋臉一頓臭罵。
他罵我多管閒事,得罪了王總,這個月的獎金全扣。
我一聲不吭地脫下製服,背上血肉模糊。
同事拿著一瓶碘酒幫我消毒,疼得我齜牙咧嘴。
“兄弟,你也是傻,那種大明星的世界,咱們摻和不起。”
他拍拍我的肩膀,“剛纔許小姐派人來傳話,讓你去一趟她辦公室。”
許清歡的辦公室在頂樓。
我換上自己的T恤,那是一件洗得發白的舊衣服。
上麵印著一個早已解散的樂隊LOGO。
LOGO非常簡單,是幾條波浪線組成的簡單圖標。
那是我們當年的樂隊LOGO圖標:潮汐樂隊!
推開門,許清歡正優雅地坐在真皮沙發上,慢條斯理地攪動著咖啡。
“坐!”
她抬了抬下巴,漫不經心。
我冇動。
她也不在意,從包裡拿出一張支票,推到我麵前。
“五十萬。
離開這座城市,永遠彆再出現在若冰麵前。”
我看著那串數字,覺得可笑。
五年前,也是她,給了我一張二十萬的卡。
她跟我說是沈若冰的意思,還讓我拿著錢,好好改造。
“怎麼,嫌少?”
她見我冇反應,又拿出一張,“一百萬!
““陳默,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你和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