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是考驗但她的確想先瞭解他多一點。
她習慣早睡早起,他也知道,於是提議送她回家。坐在他車裡,她腦中響著那首《夜車》,彷彿恰好唱給他們兩人,“我家不遠就在前麵。給你講講我的故事,你可能冇聽過。”
車子駛上她不熟悉的路,深夜裡灑水車剛剛駛過,整條街濕漉漉閃閃發亮。感謝北京深夜如此蕭索,冇有人潮洶湧纔有一點像二人世界。
她認不出這是哪條街,他有點慌:“對不起,開錯了。”
車子已經沿著錯誤的道路開了一陣。
她心裡說,沒關係,一直開下去也沒關係。你定的餐廳離我家太近了,這條路實在太短了。開錯了沒關係,哪怕完全走到反方向也沒關係。
因為不熟悉,因為險些成為永不會相識的陌生人,因為隨時可能反身回到茫茫人海裡,她冇有一定要跟他發生些什麼的宏願。
但不知道為什麼,她也擔心他就此消失在她生命裡,所以想再多製造一些機會。
可他很快找到正確的路。車子停在她家小區門口。
她和閨蜜事先設想過,如果這時候他說“不請我上去坐坐嗎”,她該如何回答。
她大概反而會鬆一口氣。鬆一口氣的意思是再也無須這樣謹小慎微對他了。因為他也不過是這樣一個普通男人,他們也無非是又一份都市裡常見的短暫情緣。
可他說:“就是這裡吧?晚安。”
她有點意外,他果然是與眾不同的。可又有一絲絲失望,畢竟她今天做好了萬全準備,甚至換了剛洗過烘乾的四件套,整張床都散發鬆木香。她想如果他們之間隻用睡一下來結束這似有似無的一點情愫,也不是不可以。
畢竟也勝過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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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過晚安,她已經打算下車,他忽然開口:“嗯,還欠我一個問題。”
她靠回座椅背。他將車子稍微挪一下,到路邊可以停車的角落。
他莫名緊張起來。出了辦公室她彷彿變了個人,輕鬆隨性很多。這未必是好事,說明她對他根本冇有額外心思。
女孩子出來約會,冇有精心打扮過,顯見得是對男人冇興趣了。
剛纔在餐廳他甚至看到有女孩瞄他,畢竟願意精心打扮的男人少得可憐。可她彷彿視若無睹似的。
這麼想著,可他忍不住伸手輕輕牽一下她右邊毛衣袖子。
她彷彿懂了他在問什麼,將右手伸在他眼前,長時間戴戒指,無名指有一圈淺淺白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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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無名指戴一枚鑽戒,是她在職場的小心機。
不是什麼麻將牌大鑽石,隻有88分。張雨綺曾在直播裡嫣然一笑道,“鑽石,一克拉以下的我們叫碎鑽,不值錢的。”
但買給自己的話,閃閃亮亮就足夠惹人愛了。它不是要用來框定一生一世的信物,隻是給自己的一個較為貴重的禮物。
這禮物是狡黠的。男人還在外麵裝單身的時候,女人已經開始裝已婚了。
因為這樣會方便很多。
對不喜歡的酒局,隻要提一聲,“我老公生病,我得早點回家。”便可以躲掉許多麻煩事。
實際上也不過是回去癱在沙發上看部電影。
那也比麵對高談闊論不知收斂的中年男強。
另外也不會再有人貌似熱心來牽線介紹男人了。介紹的往往是歪瓜裂棗,離譜得都不知道介紹人是熱心還是惡毒。
戴個戒指,這些糟心事就不會找上來。
她就這樣在職場和社交場合避免了許多麻煩。
看他認真的樣子,她忽然想逗逗他:
“誰出來約會,會戴訂婚戒指?”
窗外有車不斷掠過,將街燈遮得忽明忽滅,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臉色。
這個人不會這麼開不起玩笑吧,她正要開口解釋,他卻搶先開口:“我還想也許你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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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她忽然笑了。陰影中她眼眸明亮地閃一下,像貓的眼睛。她坦然地牽過他右手,彷彿在仔細檢視什麼,然後抬頭說:“看起來你仍是自由身。”
“我是。”
她牽著他的手貼在她頸側,向下掠過鎖骨,他觸到她薄薄皮膚下血液汩汩流動,她捏著他兩根手指似乎在尋覓什麼。
他臉紅起來,儘管在黑夜裡。
卻見她輕歎一口氣,用她自己兩根手指輕輕拉出一條細細鏈子,下麵墜著亮晶晶一枚戒指。
是她時常戴在右手的。
“你能幫我保守秘密麼?”她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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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指的秘密,不是戴戒指的緣由。是她某個冬夜忽然有夢,夢裡約他去看電影,他不想看,說在影院外等著她。她說:“那你就在影廳出口等我好嗎?”
“為什麼?”
“因為我可以一出門就看到你。那樣的話我就會超級幸福了。”
就是這麼直白得甚至好笑的一個夢,在晦暗的臥室醒來那刻,她有點哭笑不得。真的還會如此少女心嗎。這個年紀喜歡誰,明示暗示或直接勾引都沒關係,怎麼還會這麼純情又這麼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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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就這樣結束了?”他問。
“對,很可惜冇有更香豔的部分了。”她歎口氣,彷彿十分遺憾。
他心想,人都在她麵前,還需要遺憾什麼呢。
可他不敢輕舉妄動,隻輕輕撫著她交到他手中那顆鑽石,小小一顆石頭染上他的體溫。巨大的寂靜與黑暗中他聽到咚咚震動聲,不知道是他的還是她的心跳,又或許他們的心跳早已混在一起。
兩個人香香的,暖暖的,車子裡暗暗的,很安靜,非常像是在做夢。
他不由想起自己的夢,退後一點,將頭埋在她頸間:“我也做過類似的夢。”
“講來聽聽。”她伸手摸摸他頭髮,彷彿忍不住抓了抓,好像他是一隻大狗。
他沉默起來。
“夢裡情節是十八禁對不對?”她問。
他伏在她肩上點點頭。
當然是。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女人可以停留在“那樣的話我就會超級幸福了”,可男人不會。她並不反對**,隻是她對他那點心思太寶貴,她想慢一點再慢一點,從小心翼翼猜測彼此心意開始,牽手都是某種勝利,擁抱親吻更是裡程碑。要散許多很長的步,說不完的話,交代不完的秘密,彼此身上任何習慣和小怪癖都變為最重要的事,要回答對世界無關緊要但對彼此極為關鍵的疑惑和問題,比如“你知道我第一次見你是在哪裡”。
早在他們作為同事被介紹認識之前,他已經見過她了,後來才知道她是來麵試。從那天起他便期待再見到她。那個不合時宜穿著細高跟鞋狂奔進電梯的女孩。
“明天可以再見麵嗎?”他帶著點撒嬌語氣。不知道為什麼,雖然她小小的,可忽然他忍不住想要撒嬌。在愛人麵前,人總想變得很小很可愛。
她將他的臉從肩頭托起,雙手捧著,彷彿隨時可以親上去,卻問:“那明天可以親親嗎?”
“為什麼要明天?”
“因為那樣的話,這二十四小時我就會超級幸福了。”
人生難得有這樣心無旁騖隻是期待一件事的心情。那個夢醒來後她曾經寫下這個秘密。這種文字絕對不可示人,不是因為喜歡一個人而丟臉,而是這個年紀竟還這樣覬覦一個人,她自己都害羞。可能宇宙洪荒裡隻有這一刻她不必為此再害羞了。
“窗外已是黎明,雲如海濤湧湧,是淺灰藍色的,幾乎隱入天色。那麼屬於夏天的微微眩暈的輕燒應該就過去了吧。那種難以自持,那種輕微低血糖,那種胃裡蝴蝶撲棱著不肯平息的奇怪酸楚。
那時候我不是我你不是你,我們是脫離了煙塵的忽然赤誠起來的兩顆心,就在那一刻忽然不知道為什麼地交換了一些秘密。然後現實降臨,你變回你,我也變回我。
多麼幸運,我毫髮無損地擁有了這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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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完】
第24章 偶像,緋聞,牛肋排(1)
“她說過……她很愛我。”
“不會是在床上說的吧?你應該知道,床上說愛你,無論男女都不作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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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宜最怕看人吃飯。再體麵的人,食物殘渣在口腔紛飛,總有些邋遢相。更不要說有些人就喜歡邊吃飯邊說話,那場麵簡直堪比酷刑。
可她十分享受看秦逸風吃飯,尤其喜歡看他大塊吃肉。比如眼下,他正坐在她對麵吃整整一份烤牛肋排。
這是家美式烤肉漢堡店,下午兩點,已經過了飯點,店內僅有他們這一桌客人,偌大如穀倉一樣空曠的用餐區冷冷清清。
這樣正好,畢竟秦逸風現在不好輕易在公共場合露麵。
算不上大明星,可到底是個偶像,因此即便是在並無旁人的餐廳吃飯,他依然將帽簷壓得很低。
“宜姐,你真的不吃麼?”秦逸風問。
宋宜搖搖頭,隻點了一罐蘇打水,看他大快朵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