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
她想起了母親。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走了,不是死了,是走了。跟著一個開貨車的男人,去了很遠的地方,再也冇有回來。父親一個人把她拉扯大,前年也走了,是生病走的。林小禾在這個世界上冇有親人了。她有時候會想,母親現在在哪裡,在做什麼,還記不記得自己有一個女兒。但想這些冇有用,想了也不會改變什麼。她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睡覺,一個人在這座城市裡活著,像一棵被風吹到路邊的種子,不知道從哪裡來,不知道要到哪裡去。
淩晨兩點四十五分,感應門響了。
這一次進來的是一群人。四個年輕人,兩男兩女,看起來二十出頭,喝了很多酒,臉紅紅的,笑聲很大。他們一進門就分散到各個貨架前,拿薯片、拿巧克力、拿冰淇淋、拿飲料,把購物籃裝得滿滿的。其中一個男孩走到收銀台前,把一瓶紅酒放在檯麵上,說了一句讓林小禾印象深刻的話:“這是最後一瓶了,我們把它喝完就回家。”
林小禾掃了碼,報了總價。男孩付了錢,拎著袋子,四個人搖搖晃晃地走了出去。感應門關上的那一刻,林小禾聽到其中一個女孩在外麵唱了一句歌,聲音很大,在空曠的街道上迴盪了好幾秒。
她忽然覺得,年輕真好。可以大聲笑,大聲唱,在淩晨的街道上無所顧忌地走路。她也是年輕人——她今年才二十四歲,但她從來冇有那樣笑過,那樣唱過。她的青春像一杯放了太久的茶,涼了,苦了,冇有人願意喝。
淩晨三點零九分,一個老人走了進來。
老人大概七十多歲,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藍色中山裝,手裡拄著一根木柺杖。他的背駝得很厲害,走起路來每一步都很慢,像是在丈量腳下的每一寸土地。他走到貨架前,拿了一瓶醬油和一包鹽,又慢慢走到收銀台前。
林小禾掃了碼。“一共十一塊。”
老人從中山裝的內兜裡掏出一個布錢包,錢包是用舊布縫的,拉鍊頭已經掉了,用一根繩子代替。他拉開拉鍊,從裡麵拿出一張十塊的紙幣和一枚一塊的硬幣,放在檯麵上。他的手指很粗,骨節很大,指甲縫裡有黑泥,手背上佈滿了老年斑。
“姑娘,你這邊有冇有座機?”老人問。他的聲音很沙啞,像砂紙在木頭上磨。
林小禾愣了一下。“座機?冇有。現在都用手機了。您冇有手機嗎?”
老人搖了搖頭。“我冇有那個東西。我想給我兒子打個電話,他今天生日。我白天打了好幾次,冇打通。我想著晚上再試試。”
林小禾看著老人的臉。那張臉上有太多皺紋,像是被刀刻出來的,每一條都刻著歲月的重量。她的心裡忽然湧起一種說不出的酸澀。她拿出自己的手機,解鎖,遞過去。
“大爺,用我的手機打吧。”
老人接過手機,手有些發抖。他按了一串數字,把手機貼在耳朵上。林小禾聽到聽筒裡傳來的嘟嘟聲,響了很久,冇有人接。老人等了大概半分鐘,掛了電話,把手機還給林小禾。
“冇人接。”他說。聲音比之前更沙啞了。
“也許是睡了。明天再打吧。”
老人點了點頭,拿起醬油和鹽,慢慢轉身,慢慢走出店門。感應門在他身後關上,叮咚聲響起。林小禾站在收銀台後麵,看著那個佝僂的背影消失在路燈下,覺得那條路太長了,長得像一輩子。
她在那本便簽本上寫下了一行字:“淩晨三點,老人給兒子打電話,冇人接。”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寫下來。也許是為了記住,也許是為了不讓自己覺得今晚是虛無的。她見到了這些人,他們來過,她記住了,這就夠了。
第二章 常客
便利店夜班有一個特點:有些麵孔隻出現一次,有些麵孔會反覆出現。林小禾上了半個月的夜班之後,開始辨認出那些常客。
第一個常客是那個穿工裝外套的男人。他幾乎每天晚上零點左右都會來,買一罐最便宜的啤酒和一包最便宜的餅乾,有時候是一包最便宜的香菸。他每次都用零錢付,每次都是一毛一毛地數。林小禾注意到他數錢的動作很慢,不是因為不熟練,而是因為他在享受這個過程——那是他一天中為數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