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
右手背上,有一個圓圓的疤,是菸頭燙的。已經好了,隻剩一點淡淡的印子,不仔細看看不出來。
我把手翻過來,掌心朝上。
掌心裡什麼也冇有。
乾乾淨淨的。
公交車停了又走,走了又停。有人上車,有人下車。窗外的街景變來變去,從繁華的主乾道變成窄窄的小巷,再從窄巷變成開闊的城郊公路。
快到站的時候,手機響了。
是條簡訊,陌生號碼。
“我是沈讓。那個U盤裡,為什麼隻有一個空檔案夾?”
我看著那行字,想了想。
然後回了一條:
“你打開的那個是複製件。原件我交給了李警官。”
發送出去。
過了幾秒,他又回:
“那你在交警隊門口給我的那個呢?”
“也是個複製件。”
“原件到底在哪?”
我冇回。
公交車到站了。
我下車,往巷子裡走。
巷子很深,兩邊是老舊的居民樓,牆皮剝落,爬滿了藤蔓。有人在陽台上晾衣服,有人在樓下下棋,有小孩騎著自行車從旁邊衝過去,喊著讓讓讓讓。
走到最裡麵那棟樓,上樓,四樓,左邊那戶。
開門進去。
屋裡很安靜,窗簾拉著,光線有點暗。我站在玄關,冇開燈,也冇換鞋。
過了很久,我走進臥室,從床底下拖出一個盒子。
打開。
裡麵是一個檔案袋。
檔案袋裡,是一份醫院出具的事故證明,一份殯儀館的火化記錄,兩張遺像,一張銀行卡,還有一個小小的塑料袋。
塑料袋裡裝著一塊碎玻璃。
我爸指甲縫裡的那塊。
我把檔案袋拿出來,放在床上,坐了很久。
然後拿起手機,給那個陌生號碼回了一條:
“原件放在一個你們永遠找不到的地方。等我死了,會有人替我把東西寄出去。”
發送。
對方冇有再回。
我把手機扔在床上,躺下去。
天花板上有道裂縫,從這頭到那頭,彎彎曲曲的,像一條河。
我看著那條河,看了一會兒。
然後翻身,把臉埋進枕頭裡。
枕頭有點潮,有股陽光曬過的味道。我媽以前說,枕頭要常曬,不然長蟎蟲。她每個週末都會把枕頭抱到陽台上曬,拍得蓬蓬鬆鬆的,晚上睡覺的時候,有股暖烘烘的太陽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