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後的第七年,我再次見到了竹馬宋延亨。他懷裡摟著剛獲獎的新人女歌手,而曾經的歌後卻被逼著唱不入流的豔曲。他顯然恨我。“你背叛我三次,現在居然還敢出現在我麵前?不怕我殺了你嗎。”我和宋延亨從小一起長大,我在二十平方米的酒吧駐唱,他在逼仄潮濕的工作室創業。我們相互依靠,是彼此的精神支柱。直到他被宋家親生父母找到。我卻突然發了瘋,把他苦熬六百天的科研報告扔進海裡。他選擇和我結婚。可婚禮當天,我又把他私生子的身份公之於眾,讓他成為所有人的笑料。他依舊說愛我。直到他親眼看見我打掉他的孩子,轉身撲進彆的男人懷裡。他終於崩潰和我離婚。如今,他已然成了商業巨鱷。而我,也終於可以去死了。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