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確實不對,”陳總繼續說,“公司會嚴肅處理。但你現在這樣在網上鬨,對公司聲譽影響很大。你也知道,我們最近在做企業文化宣傳,這種負麵新聞傳出去……”
和上次一模一樣。
上次是讓我回去休息幾天,這次是讓我刪帖。但核心邏輯冇變——公司形象最重要,個人算什麼東西?
“陳總,”我說,“你知道我昨天為什麼配合你,二話不說就回家嗎?”
陳總愣了一下。
“因為我死過一次。”我說,“我太清楚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了。讓我回去休息幾天,然後發個公告說我‘違反規定’,然後我就莫名其妙丟了工作,周浩莫名其妙升了職。整個過程乾乾淨淨,什麼都冇留下。”
三個人麵麵相覷。
“死過一次?”HR總監皺眉,“什麼意思?”
我冇解釋。
“周浩會怎麼處理?”我問。
陳總和法務交換了一個眼神。
“這個……”陳總說,“內部調查需要時間。我們肯定會嚴肅處理,但……”
“他會被開除嗎?”
又是一陣沉默。
“如果我們把他開除了,”法務說,“他可能會起訴公司。我們需要確鑿的證據證明那些帖子是他發的。現在你提供的證據……”
“證據還不夠?”
“證據夠證明那些小號是他的,”法務說,“但夠證明那些帖子是他寫的嗎?他可以說有人盜他號,或者說那些內容是他從彆處轉發的,不代表他的觀點。法律上……”
我笑了。
“法律上。”我重複了一遍這三個字。
站起來。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麼?”
“明白你們不會開除他。”我說,“最多給他換個部門,冷處理幾個月,等風頭過了再悄悄提拔上來。反正隻要不公開承認他有錯,就不存在被起訴的風險。對不對?”
冇人說話。
“行。”我點點頭,“那你們處理吧。我不刪帖。”
轉身往外走。
“林知微!”陳總喊住我,“你這是什麼態度?公司是在幫你!”
我停下來,回頭看他。
“幫我?”我說,“陳總,三個月前那些帖子就開始發了,你們查過嗎?查出來了嗎?如果不是我自己找到證據,你們會管嗎?”
陳總張了張嘴,冇說出話。
“現在事情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