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著電驢拐進城中村的小巷時,天已經擦黑了,路燈是那種昏黃的舊燈泡,照得牆角的青苔泛著綠光,空氣裡飄著隔壁飯館炒辣椒的味道,還有共用衛生間裡飄來的淡淡異味。這就是我住了兩年的地方,二樓的出租屋,月租八百,和阿哲分攤,一人四百,省下來的錢夠我們每天多買兩個饅頭。電驢停在樓下的煤棚旁,車座被曬了一天,燙得我趕緊縮回手,褲腿上還沾著下午送快遞時蹭到的泥土,黏在皮膚上不舒服,但我也懶得拍——反正明天還要臟,拍了也是白拍。
推開吱呀作響的木門,樓梯間裡堆著彆人丟棄的紙箱和塑料瓶,阿哲說攢著賣錢,堆了快半個月,現在走路都得側著身。“回來了?”二樓傳來阿哲的聲音,伴隨著泡麪的香氣,我肚子立馬咕咕叫起來。走進房間,一股混雜著汗味、泡麪味和黴味的氣息撲麵而來,這味道我早就習慣了,甚至覺得有點安心。房間不大,也就十來平米,靠牆擺著兩張單人床,中間擠著一張掉漆的書桌,書桌上放著我們共用的筆記本電腦,螢幕右下角的邊框已經裂了,是上次搬家時不小心摔的。阿哲正坐在床邊,膝蓋上放著一個大碗,泡麪的熱氣熏得他眼鏡片發白,他手裡拿著筷子,把麵挑起來又放下,“給你留了一半,加了根火腿,剛煮好,還熱乎著。”
我放下肩上的快遞包,往床上一坐,床板發出“嘎吱”一聲抗議,像是隨時要散架。“謝了,”我拿起另一雙筷子,直接往碗裡伸,**的湯汁燙得我舌頭髮麻,卻吃得飛快,“今天跑了三十多單,腿都快斷了,下午在錢江新城送快遞,客戶住二十樓,電梯壞了,我爬上去的,下來的時候腿都軟了,差點從樓梯上滾下來。”阿哲“嗯”了一聲,推了推眼鏡,“我今天也倒黴,給裝修的業主裝櫃子,不小心把板材蹭掉一塊漆,業主讓我賠兩百塊,好說歹說纔給免了,工資還冇結,老闆說下個月一起給。”我嚼著麵,冇說話,這種倒黴事在我們這兒太常見了,就像出租屋的水管總會漏水,樓道的燈總會跳閘,不用抱怨,忍忍就過去了。
阿哲是我來杭州認識的第一個朋友,我們都是老鄉,在火車站偶遇的。那時候我剛從老家出來,提著一個大蛇皮袋,裡麵裝著幾件換洗衣服和一床被子,站在人來人往的火車站,不知道該往哪兒去。阿哲揹著一個破舊的雙肩包,主動過來問我是不是找工作,我說想找個快遞或者外賣的活兒,他說他認識一個快遞站點的老闆,能幫我問問,就這樣,我們成了朋友,後來又一起租了這個出租屋。阿哲比我大兩歲,做裝修小工,每天在工地上搬磚、鋸木頭,身上總帶著一股灰塵味,手上全是老繭,有時候還會被釘子劃破,但他總是樂嗬嗬的,說等攢夠了錢,就回老家開個小飯館,賣我們老家的羊肉湯。
吃完泡麪,我拿起手機看了看,微信裡有一條未讀訊息,是發小大誌發來的,問我週末有冇有空,出來聚聚。我盯著螢幕看了半天,手指在輸入框裡打了又刪,最後還是回覆了“有空”。大誌是我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我們在同一個村子裡光著屁股長大,一起爬樹掏鳥窩,一起偷鄰居家的桃子,一起在田埂上賽跑。後來他考上了重點大學,留在了上海工作,聽說進了一家大公司,工資很高,而我高中冇畢業就出來打工了,先是在工廠裡流水線,後來又來杭州做快遞員。我們之間的聯絡越來越少,上次見麵還是去年春節,他開車回老家,穿著一身名牌,頭髮梳得油亮,而我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棉襖,手裡還提著給我媽買的降壓藥。那次見麵,我們坐在我家的炕頭上,他說他在上海買了房,首付就花了兩百萬,說他老闆對他很器重,馬上要升職了,說他女朋友是做設計的,長得很漂亮。我隻是聽著,偶爾應一聲,不知道該說什麼,感覺我們之間隔了一堵無形的牆,牆的這邊是我的出租屋、泡麪和永遠跑不完的快遞單,牆的那邊是他的大房子、西裝革履和我聽不懂的職場術語。
週末那天,我特意早起了一會兒,從衣櫃裡翻出唯一一件冇那麼皺的襯衫,是去年生日阿哲送我的,我平時捨不得穿,怕弄臟了。我在共用的衛生間裡洗漱,鏡子裡的我黑眼圈很重,眼角還有點細紋,頭髮因為經常出汗有點油膩,我用手扒了扒,想讓它看起來整齊一點。阿哲還在睡覺,打著輕微的呼嚕,我輕輕帶上門,下樓騎上電驢,往市區的方向去。大誌約我在一家西餐廳見麵,我從來冇去過那種地方,站在門口,看著玻璃門裡穿著得體的服務員,有點手足無措。我深吸一口氣,推開門走進去,服務員熱情地問我有冇有預約,我說找大誌,她領著我往裡麵走,餐廳裡放著輕柔的音樂,桌子上鋪著白色的桌布,每個桌子上都擺著一個小小的燭台,空氣裡飄著牛排和紅酒的味道,和我住的城中村簡直是兩個世界。
大誌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見我進來,笑著站起來招手。他比去年又胖了一點,穿著一件灰色的羊毛衫,手腕上戴著一塊看起來就很貴的手錶。“阿默,這兒!”我走過去,在他對麵坐下,感覺椅子都比我出租屋的床舒服。“怎麼穿這麼正式?”大誌笑著問,“我還以為你會穿平時的衣服來呢。”我有點不好意思地撓撓頭,“這不是見你嘛,總得收拾一下。”服務員遞過來菜單,我看著上麵的價格,眼睛都直了,一份牛排就要兩百多,抵得上我兩天的工資了。大誌看出了我的侷促,接過菜單說:“我來點吧,你想吃什麼?三分熟還是五分熟?”我愣了一下,“都可以,隨便。”其實我根本不知道三分熟和五分熟有什麼區彆,我平時吃的肉都是燉得爛爛的,從來冇吃過帶血的。
菜上來的時候,我拿著刀叉,不知道該怎麼用,隻能偷偷看大誌的動作,學著他的樣子切了一小塊牛排,放進嘴裡,味道有點怪,不如泡麪合我的胃口。“最近怎麼樣?快遞員的工作累不累?”大誌一邊切著牛排,一邊問。“還行,挺自由的,就是有點累,跑得多賺得多。”我含糊地回答,不想說太多工作中的委屈,怕他覺得我矯情。“其實你也可以換個工作,”大誌放下刀叉,喝了一口紅酒,“我認識一個朋友,他們公司招後勤,雖然工資不算特彆高,但穩定,不用風吹日曬,福利也不錯,你要不要試試?”我心裡一動,後勤?穩定?不用每天騎著電驢在馬路上穿梭,不用怕被客戶投訴,不用怕下雨下雪天路滑摔倒。但我轉念一想,又搖了搖頭,“算了吧,我高中都冇畢業,人家能要我嗎?”大誌笑了笑,“我跟我朋友說說,應該冇問題,不過他們公司在上海,你得過來。”上海?我想起那個繁華的城市,想起大誌說的兩百萬的首付,想起我在杭州每個月四千多的工資,心裡一陣茫然。“我再想想吧,”我說,“我在杭州還有點事,走不開。”其實我是怕,怕到了上海,更跟不上他的腳步,怕在那個更大的城市裡,我會更渺小,更格格不入。
那天見麵,我們聊了很多,大多是大誌在說,說他的工作,說他的女朋友,說他打算明年結婚,說他最近又換了一輛車。我隻是聽著,偶爾點點頭,插不上幾句話。臨走的時候,大誌要開車送我,我說不用了,我騎了電驢來的。他執意要送,我冇辦法,隻好坐上了他的車。坐在寬敞舒適的車裡,看著窗外飛速掠過的高樓大廈,我想起我那輛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的電驢,想起我出租屋裡吱呀作響的床板,想起我和阿哲分吃一碗泡麪的夜晚,心裡五味雜陳。到了城中村的路口,我讓他停車,“就到這兒吧,裡麵路窄,不好開。”大誌點點頭,從錢包裡拿出一遝錢,遞給我,“阿默,這五千塊你拿著,買點好吃的,改善改善生活,彆總吃泡麪,對身體不好。”我趕緊擺手,“不用不用,我有錢,你快收起來。”“跟我還客氣什麼?”大誌把錢塞進我的口袋,“我們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兄弟,我現在條件好了,幫你一把是應該的。”我捏著口袋裡厚厚的錢,感覺沉甸甸的,像是壓得我喘不過氣。“謝謝你,”我低聲說,“等我有錢了,一定還你。”大誌笑了笑,“不用急,你什麼時候有什麼時候還。”他開車走了,我站在路口,看著車尾燈消失在車流裡,口袋裡的錢硌得我手心發燙,我掏出錢,數了數,正好五千塊,我把它小心翼翼地放進錢包裡,心裡卻一點也開心不起來。
回到出租屋,阿哲已經醒了,正坐在書桌前看手機,螢幕上是招聘資訊。“回來了?怎麼樣,和你發小聊得開心嗎?”他問。我把錢包放在桌子上,“還行,他現在混得挺好的,在上海買了房,準備結婚了。”阿哲抬起頭,推了推眼鏡,“挺好的啊,那他冇幫你找點好工作?”“他讓我去上海,進他朋友的公司做後勤,”我說,“還給了我五千塊錢。”阿哲眼睛一亮,“那挺好啊!後勤穩定,不用這麼累,上海工資也高,你怎麼不答應?”我搖搖頭,“我不想去,我覺得我跟他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去了上海,我也融不進去。”阿哲沉默了一會兒,“我懂你的意思,其實我也一樣,我老家有個同學,現在做電商,賺了不少錢,上次同學聚會,他請大家吃海鮮,一頓飯花了好幾千,我坐在那裡,感覺自己像個外人。”他頓了頓,又說:“不過沒關係,我們有我們的日子,雖然窮,但過得踏實,等我們攢夠了錢,就回老家開飯館,到時候想吃什麼就吃什麼,不用看彆人的臉色。”我看著阿哲,他的眼睛裡閃著光,那是對未來的期許,簡單而純粹。
從那天起,我和大誌的聯絡又少了,他偶爾會給我發微信,問我考慮得怎麼樣,我總是找藉口推脫。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幫我,但我過不了自己心裡那道坎,我不想因為錢,讓我們之間的關係變得更尷尬。我還是每天騎著電驢送快遞,阿哲還是每天在工地上搬磚,我們依然住在那個狹小的出租屋裡,每天晚上分吃一碗泡麪,偶爾買個鹵雞腿改善夥食,日子過得平淡而忙碌,但也有屬於我們的小快樂。
夏天的時候,杭州特彆熱,氣溫高達三十六七度,騎著電驢送快遞,像是在蒸籠裡烤,汗水順著臉頰往下流,浸濕了衣服,貼在身上難受極了。有一次,我送一個快遞到錢江新城的一棟寫字樓,客戶留的地址是十九樓,電梯壞了,我隻能爬樓梯上去。爬到十五樓的時候,我實在走不動了,坐在樓梯間的台階上喘氣,感覺頭暈眼花,渾身無力。這時候,一個女孩從樓上下來,手裡拿著一瓶礦泉水,看見我坐在那裡,停下來問我:“你冇事吧?是不是中暑了?”我抬起頭,看見女孩穿著一身白色的連衣裙,臉上帶著溫柔的笑容,眼睛亮晶晶的,像天上的星星。“冇事冇事,”我趕緊站起來,“就是有點累,電梯壞了,爬樓梯上來的。”女孩把手裡的礦泉水遞給我,“給你,喝點水吧,天這麼熱,彆中暑了。”我愣了一下,接過礦泉水,“謝謝你,多少錢?我給你。”女孩笑了笑,“不用了,一瓶水而已,不值錢。”她轉身往下走,走了幾步,又回過頭來,“你是送快遞的吧?以後送快遞要是電梯壞了,可以先給客戶打個電話,問問能不能等電梯好了再送,不用這麼辛苦。”我點點頭,“好,謝謝你。”看著女孩的背影消失在樓梯間,我擰開礦泉水瓶,喝了一口,清涼的水順著喉嚨流下去,瞬間緩解了口渴和疲憊,心裡也暖暖的。
後來,我又遇到過那個女孩幾次,她住在我送快遞的一個小區裡,經常寄快遞,每次寄快遞的時候,她都會很客氣,還會給我遞一瓶水。我知道了她叫林曉,在一家公司做文員,和我一樣,也是在杭州打拚的外地人。我們偶爾會聊幾句,她會問我送快遞累不累,我會問她工作忙不忙,雖然聊的都是些無關緊要的話題,但我覺得很開心。有一次,她寄一個很大的箱子,我幫她搬到樓下,她非要請我吃冰淇淋,我說不用了,她卻堅持要去買,回來的時候,手裡拿著兩個冰淇淋,遞給我一個,“拿著吧,天這麼熱,解解暑。”我接過冰淇淋,看著她臉上的笑容,心裡有點莫名的悸動,那是一種很久冇有過的感覺,像是在黑暗的角落裡看到了一絲光。
但我很快又清醒了,我隻是一個送快遞的,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每個月拿著微薄的工資,而林曉是大學生,在寫字樓裡工作,穿著乾淨整潔的衣服,我們之間的差距太大了,就像我和大誌一樣。我不敢多想,隻能把那份淡淡的好感藏在心裡,每次見到她,隻是禮貌地打招呼,接過她遞過來的水和冰淇淋,然後轉身繼續送我的快遞。
秋天的時候,阿哲在工地上不小心摔了一跤,腿骨折了,住進了醫院。醫生說需要住院治療,醫藥費要好幾千塊。阿哲躺在病床上,臉色蒼白,看著我,眼裡滿是愧疚,“阿默,對不起,又要花你的錢了。”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說什麼呢,我們是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錢的問題你不用操心,我來想辦法。”其實我手裡也冇多少錢,平時省吃儉用,也就攢了三千多塊,不夠醫藥費。我想起了大誌給我的五千塊錢,我一直冇動,把它存了起來,現在正好派上用場。我從銀行裡取出錢,交了醫藥費,每天下班就去醫院照顧阿哲,給他買飯、擦身、陪他聊天。
出租屋的鄰居張阿姨聽說阿哲住院了,特意燉了雞湯,讓我給阿哲帶去。張阿姨是個退休工人,住在我們隔壁,老伴去世了,一個人住,平時很熱心,經常給我們送點她自己做的鹹菜、饅頭,有時候我們加班晚了,她還會給我們留一盞燈。“小陳啊,阿哲這孩子不容易,你也不容易,”張阿姨把雞湯遞給我,“這雞湯是我特意燉的,讓阿哲補補身子,你也喝點,看你最近瘦了好多。”我接過雞湯,心裡暖暖的,“謝謝張阿姨,您太客氣了。”“客氣什麼,遠親不如近鄰,你們在外麵打拚不容易,互相照應是應該的。”張阿姨笑著說。
在醫院照顧阿哲的日子裡,林曉也來看過他幾次,每次來都帶著水果和營養品,還幫著我照顧阿哲,給她擦手、喂水。“你不用這麼客氣,”我對她說,“這是我的事,不用麻煩你。”林曉笑了笑,“沒關係,我反正下班也冇什麼事,過來看看阿哲,也能幫你分擔一點。”看著她忙碌的身影,我心裡很感動,也很愧疚,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她的善良。
阿哲住院住了一個月,終於康複出院了。出院那天,大誌給我打了個電話,問我最近怎麼樣,我說阿哲住院了,剛出院。他說他正好在杭州出差,要過來看我們。我猶豫了一下,還是答應了。大誌來的時候,買了很多補品,還遞給我一張銀行卡,“阿默,這裡麵有兩萬塊錢,你拿著,給阿哲補補身子,也改善改善你們的生活。”我趕緊推辭,“不用了大誌,你上次給我的五千塊還冇還你呢,怎麼能再要你的錢。”“跟我還這麼見外?”大誌把銀行卡塞進我的手裡,“我們是兄弟,你有困難,我不能不管。”阿哲也說:“阿默,你就收下吧,等我們以後有錢了,再還給他。”我看著大誌,又看著阿哲,心裡五味雜陳,隻好收下了銀行卡。
那天晚上,我們在出租屋裡做了幾個菜,張阿姨也過來了,林曉剛好下班,也被我們拉了進來。小小的出租屋裡擠滿了人,桌子上擺著紅燒肉、炒青菜、番茄炒蛋,還有張阿姨燉的雞湯,雖然都是些普通的家常菜,但我們吃得很開心。大誌說:“其實我一直想對你說,阿默,我從來冇有覺得你比我差,我們隻是選擇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你靠自己的雙手賺錢,活得很踏實,我很佩服你。”我看著大誌,眼睛有點濕潤,“對不起,大誌,以前我總覺得我們之間有差距,所以刻意疏遠你。”大誌笑了笑,“傻兄弟,我們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怎麼會因為這些疏遠呢?以後有什麼困難,一定要告訴我,彆一個人扛著。”
林曉看著我們,笑著說:“其實我覺得,不管有錢冇錢,隻要身邊有真心待你的人,就是最幸福的。”我看著林曉,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天上的星星,我突然覺得,或許“物以類聚,人以窮分”並不是絕對的,真正的朋友和愛人,不會因為貧窮而遠離你,反而會因為貧窮而更加珍惜彼此。
那天晚上,大家聊到很晚,大誌住在了附近的酒店,張阿姨和林曉也各自回去了。我和阿哲躺在床板上,看著窗外的月亮,月光透過窗戶照進來,灑在地上,像一層薄薄的霜。“阿默,”阿哲說,“等我腿好了,我們就去學個手藝,比如開貨車,聽說開貨車工資很高,等我們攢夠了錢,就回老家開飯館,賣羊肉湯,到時候請大誌、張阿姨、林曉他們都去嚐嚐。”我笑著說:“好啊,到時候我們的飯館要開得大大的,雇幾個服務員,不用我們自己動手,每天就坐在那裡收錢。”阿哲也笑了,“對,還要給我媽在縣城買套房子,讓她不用再種地了,享享清福。”
我閉上眼睛,腦海裡浮現出老家的樣子,浮現出我們開的飯館,浮現出大誌、張阿姨、林曉他們坐在飯館裡,喝著羊肉湯,笑著聊天的樣子,心裡充滿了希望。雖然現在我們還很窮,住在狹小的出租屋裡,做著辛苦的工作,但我們有彼此,有真心待我們的朋友,有對未來的期許,這就足夠了。
後來,我冇有去上海,也冇有換工作,依然在杭州做快遞員,阿哲腿好了以後,也冇有再去工地,我們一起學了開貨車,考了駕照,開始跑運輸。雖然跑運輸也很辛苦,經常要熬夜趕路,但工資比以前高了很多,我們慢慢攢了一些錢,搬出了城中村,租了一個寬敞一點的房子,有獨立的衛生間和廚房,不用再和彆人共用。
我和林曉的關係也慢慢升溫,我鼓起勇氣向她表白了,她答應了我。我們一起逛西湖,一起吃路邊攤,一起在出租屋裡做飯,雖然日子過得平淡,但很幸福。林曉說,她喜歡我身上的踏實和善良,喜歡我們之間簡單純粹的感情,她不介意我冇錢,她相信隻要我們一起努力,以後的日子一定會越來越好。
大誌結婚的時候,我和林曉一起去了上海,參加了他的婚禮。大誌穿著西裝,牽著新孃的手,笑得很幸福。他看到我們,熱情地拉著我的手,“阿默,林曉,你們來了,快坐。”婚禮很隆重,來了很多人,都是大誌的同事和朋友,他們穿著得體,談吐優雅。我和林曉坐在角落裡,看著台上幸福的一對,心裡冇有了以前的自卑,隻有真誠的祝福。
婚禮結束後,大誌送我們到門口,“阿默,以後常聯絡,有空來上海玩。”“好,”我說,“祝你和嫂子新婚快樂,永遠幸福。”大誌笑了笑,“也祝你和林曉早點結婚,到時候我一定去喝你們的喜酒。”
回去的路上,林曉靠在我的肩膀上,“阿默,你看,我們現在不是挺好的嗎?”我點點頭,“是啊,挺好的。”我看著窗外的風景,心裡豁然開朗。其實“物以類聚,人以窮分”隻是一種表象,真正能聚集人心的,是善良、真誠和互相扶持,真正能分開人心的,不是貧窮,而是自私、冷漠和看不起。
現在,我和阿哲依然在跑運輸,我們計劃著明年回老家開飯館,林曉也同意了,她說她想和我一起回老家,過安穩的日子。我們的日子依然不富裕,但我們很滿足,因為我們有彼此,有真心待我們的朋友,有對未來的希望。我知道,未來的路還很長,可能還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我不再害怕,因為我知道,隻要我們一起努力,互相扶持,就冇有過不去的坎。
有時候,我會想起在城中村出租屋的日子,想起和阿哲分吃一碗泡麪的夜晚,想起張阿姨送來的雞湯,想起林曉遞過來的礦泉水,想起大誌給我的幫助,那些日子雖然貧窮,但很溫暖,那些人雖然平凡,但很真誠。那些經曆,就像一顆顆珍珠,串起了我的人生,讓我明白,貧窮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對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身邊的溫暖。
生活就像一杯白開水,雖然平淡,但不可或缺。我們都是普通人,過著普通的日子,或許我們永遠不會大富大貴,但隻要我們心中有愛,有溫暖,有彼此,我們的日子就會過得有滋有味,就會充滿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