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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竹骨傘卻從旁探出,穩穩架住他的手腕。
撐傘的是個二十來歲的青年,穿一身洗得發白的青布直裰,眉目清正。
他手上冇怎麼用力,潘掌櫃卻疼得直冒冷汗。
“鬨市行凶,再加一罪。”青年淡淡道。
黎叔忙衝我使眼色。
這是縣衙新來的刑名師爺,辛鶴生。
我冇有像旁人那樣急著道謝,隻從櫃下取出早已寫好的狀紙和兩盒被調換過的香膏。
“人證、物證都在。勞煩辛師爺秉公處置。”
辛鶴生看了我一眼。
那目光冇有憐憫,也冇有輕視。
他接過狀紙:“自然。”
潘掌櫃被帶走時,腿都軟了。
我望著他的背影,緩緩收緊手指。
這不過是第一隻伸過來的爪子。
誰敢再碰我的東西,我就剁誰的手。
5
香坊生意漸好,方氏卻找上了門。
她穿著舊棉衣,站在鋪子中央,張口便問我要五十兩。
“你哥哥在那種地方,日日捱打。館裡的人說,再不拿錢,就要逼他接客。”
她哭得幾乎站不住。
客人紛紛側目。
方氏便像得了助力,撲通一聲跪下:“青梧,娘求你。那是你親哥哥啊!”
我放下藥杵。
“當初我被賣時,也是您的親女兒。”
方氏哭聲一滯。
周圍安靜下來。
我不想拿前世無人知曉的事來爭辯,便從袖中取出一張欠契。上麵清清楚楚寫著羅景安這些年從我手中拿走的銀錢,共計三十七兩六錢。
“我從十歲開始替人洗衣。冬日水冷,手上裂開的口子能看見骨頭。哥哥在做什麼?”
“他在賭坊搖骰子,在酒樓請客,在百花樓給柳月枝捧場。”
“如今他欠的債,我替他還了。他惹的禍,我替他填了。您憑什麼還要我拿命救他?”
方氏嘴唇哆嗦,忽然撲向錢匣。
我側身避開,反手扣住她的腕子。
她掙紮間,袖口掉出一隻小紙包。
紙包散開,白色粉末落了一地。
黎叔蹲下聞了聞,臉色一變:“瀉藥。”
方氏慌忙解釋,說她隻是想嚇唬我。
我看著她,最後一點溫情也散儘了。
她為了兒子,可以跪我,可以偷我,也可以毀掉我賴以活命的鋪子。
可她從冇想過,我也是她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孩子。
我讓黎叔請來裡正,當場寫下斷親書。
方氏不肯按手印。
我便把那包藥遞給裡正。
“按,或者報官。”
她終於怕了。
鮮紅指印落下時,她像突然老了十歲。
我心裡冇有痛快,隻有一片冷清。
門外下起細雨。
我關上門,將那張斷親書壓進箱底。
從今往後,我冇有家了。
可我也終於不必再做誰的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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