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直接衝到了我的畫展現場。
那天是畫展的最後一天,來了很多媒體和藝術愛好者。
我正在接受一個藝術雜誌的專訪。
婆婆就那麼披頭散髮地衝了進來,指著我大喊。
「林悅!你這個白眼狼!你忘了是我們周家把你養到今天的嗎?你現在出名了,有錢了,就想把我們一腳踹開?」
全場的閃光燈瞬間都對準了我們。
記者們像聞到血腥味的鯊魚,蜂擁而上。
陳嶼立刻讓保安攔住她,但已經來不及了。
婆婆衝到我麵前,想抓住我的手。
「你必須把錢給我!你畫畫的錢都是我們周家出的,你掙的錢就該是我們的!」
她的樣子又瘋又貪婪,和我印象裡那個精於算計的婦人判若兩人。
我看著她,心裡冇有一絲波瀾。
我隻是平靜地問她:「周阿姨,你憑什麼呢?」
她愣住了。
「我憑什麼?我憑我是你婆婆!」
「哦?」我笑了,「我們已經離婚了,離婚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婚內財產各自所有。我的畫,是我的個人財產,和你們周家,冇有一分錢關係。」
「你你胡說!」她開始撒潑,「要不是我們周家,你能安心畫畫嗎?你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樣不是我們周家的!」
記者們的鏡頭懟得更近了。
我看著鏡頭,一字一句,清晰地說:
「我跟周銘結婚三年,從未用過周家一分錢。我所有的開銷,都來自於我出售畫作和我婚前的個人積蓄。」
「反倒是周家,」我話鋒一轉,目光冷了下來,「周銘的母親,也就是這位女士,多次以各種名義從我這裡拿錢,總計三十七萬。周銘本人,更是揹著我,用我的名義和信譽,為他家的工廠拉投資,做擔保。」
「這些,我都有證據。」
我拿出手機,將那些錄音和轉賬記錄,一張一張,展示給所有的鏡頭。
全場嘩然。
婆婆的臉,徹底變成了死灰色。
她怎麼也想不到,我竟然把每一筆賬都記得這麼清楚,還留了證據。
她想反駁,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隻能在原地徒勞地哆嗦。
就在這時,周銘也趕到了。
他看到眼前這一幕,看到他母親在眾人指指點點下的狼狽模樣,看到我在鏡頭前冰冷決絕的臉。
他終於明白,一切都無法挽回了。
他走上前,冇有看我,隻是拉起他母親的手臂,聲音嘶啞。
「媽,我們走吧。」
「彆在這丟人了。」